女孩逃离校园欺凌时坠楼致九级伤残,二审改判:女孩无责任

  • 级替四
    2016年6月7日,嵩明县公安局对严玉梅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500元;对王露、潘蓝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警方认为,3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本案作出不立案决定。

    维权成本确实高啊。
  • b
    banditcat
    你在街上见过的每一个傻逼都有孩子,这么一想有欺凌是很正常的
  • i
    imp2010
    违法成本真的低,可以预见以后会越来越乱,怪不得那么多人移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