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遭提审:嫖娼后遭勒索

  • 洗地
    话说这么个破事儿都拖了多久了……这要是个屁民不管判还是不判早完事儿了
  • p
    parasite
    难道要峰回路转了?!
  • O
    Oldman
    原告杨女士,233
  • s
    springer
    笑翻,这新浪编辑是从知音跳槽过来的吗?还兼职搞创作。。。
  • w
    wenhan1026
    这么大维稳压力,我不信李这次能逃脱,不管真相如何
  • z
    zo
    这次的事件,真相其实更重要。
  • 撸一管
    球槽点,我比较业余,勿怪
  • G
    Gillian_Chung
    监护人。。

    于是就这么确定不满18岁么。
  • s
    springer
    刑案没有原告,只有苦主。。。
  • 近代皆卖国
    肯定是玩模拟qj 对方不舒服干脆假戏真做
  • 雾桑
    注意,新浪娱乐,定位就是娱乐新闻。
  • D
    DIO
    估计双方都后悔了,双江想:“早知道闹这么大,而且竟然自己的能力没摆平,早知道给她们50万算了,反正1、2次出场费就赚回了,现在搞的糗死了...”酒吧女一方想:“这几个小子家庭背景那么厚,怎么一个出10万都讨价还价不舍得,早知道要他们一个人出2万,就赚10万算了,薄利多销...”案件经办人想:“真是瞎折腾,双方有一方愿意退一步不就和气生财、破财消灾了啊,一个以为自己是真正的将军,谁都可以一枪毙了,一个长期坑蒙拐骗钓凯子习惯了,难得捕到几条大鱼就想一次吃个饱。”

    [本帖最后由 DIO 于 2013-7-19 22:40 编辑]
  • 处男也是人
    具有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
  • s
    shssbb
    逆转了么?律师果然神
  • G
    GreatFireWall
    这个表述实在不严谨啊
  • S
    SHAN
    这案子无论真相如何,天一要是最后放出来了,民间舆论还不是炸锅了
  • n
    naughtyben
    一家子都是垃圾,男娼女盗
  • t
    tommyshy
    逆转裁判。。。。。。。。。。
  • O
    OpEth
    理论上来说,事实真相根本就不存在,存在的只是被认为可能性比较大的所谓“真相”,所有案件莫不如此,关键就看你愿意相信哪一方了。。。。。
  • 天使在拉稀
    估计是假的吧,十万对李家太小意思了啊。
  • s
    smilemiles
    好吧,在中国,刑事诉讼不存在原告这个概念.
  • 为谁涅槃
    你们都没有看内容么?那短信也不是女方发过来的。这个东西找他说的那个酒吧经理做个假岂不是容易的很
  • c
    craZyFeFe
    说是酒吧老板发的?
    如果做假很容易查证。首先时间点上很难做到契合。
  • s
    springer
    不管是谁发的,这短信内容没问题啊。。。
  • w
    we_1983
    如果只是嫖娼就该按法律上嫖娼的罪行来判决。

    但是如果是车仑女干后事后准备私了没打成的话,不改变车仑女干的罪行吧。

    不论女方身份是不是陪酒女,车仑女干后撒点钱就算嫖妓了。
  • c
    craZyFeFe
    有无问题我不知道啊。。。
  • c
    chain416
    成步堂和王泥喜两大律师联手,没有洗不白的案子
  • t
    ttk
    很明显,你哈可以选择两房都不相信,在边上看着。而这个恰恰是普通人最应该在的位置。
  • 离神最近的人
    喷了,一车仑女干案搞了大半年,就抓了一个嫌疑人,先是返老还童变未成年人,然后是轮流发生性关系,现在变嫖娼了,最后还反咬受害人勒索巨额钱财。这案情走势太有趣了,只能呵呵厚了
  • G
    GreatFireWall
    我又汗了。这个表述依然不严谨啊
    我心中准确点的表述是,像这种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不存在“原告“

    [本帖最后由 GreatFireWall 于 2013-7-20 09:29 编辑]
  • 弟弟等等
    我只对真相感兴趣 ~~~~~~~~~~~~~~~~
  • s
    smilemiles
    哈哈哈,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我还以为我真弄错了...自诉案件也没有原告这个概念的...
  • 斯文李
    杨女士今天还没吭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