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啊!正版《蜡笔小新》被判“侵犯版权”

  • 衰人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庭刚下了判决,《蜡笔小新》的版权持有者双叶社在中国有关《蜡笔小新》的商业活动是违反内地商标法,要从中国全面彻走所有“侵犯版权”的商品。正版变了盗版被罚,盗版却成为正版,袋袋平安。
    原来当双叶社的日本正版还未进入中国时,内地已经充斥了各式各类的老翻《蜡笔小新》商品。1996年有国内老翻公司(注:广州市益诚公司,这公司专门将外国著名作品抢先在中国注册,已逾五十种,其中包括史诺比)将《蜡笔小新》及《クレヨンしんちゃ》做了商业登记,变成中国的版权持有人。双叶社自2002年在国内发行中文版《蜡笔小新》,2004年4月又推出小新商品。同年6月竟被上海通商管理行政局指为“盗版”,命令不可在市内店铺出售。2005年1月双叶社向内地法院提出撤消老翻公司的商业登记,结果北京法庭在2006年9月判其败訢。判词指双叶公司怠于保护自己利益,又谓无法证明益诚公司在注册商标时存有恶意。
  • 卡米哇可可
    233
    以后看见国外出的新品牌就抢先在中国注册!
    有保护啊!
  • a
    abe1007之马甲
    这算是狗不理什么的在日本被抢注的报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