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台后,惹恼了女人!

  • 小c.c
    8月12日,最高法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婚外同居需约定补偿”条款。该司法解释将于明日(8月13日)起正式实施。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网络上“炸”开了。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这是一部男人的“法律”!是一部强者视角的“法律”!
    令人期待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终于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于2011年8月13日起正式施行了。认真阅读之后,总体的感受是:原以为会是经过精心烹调的丰盛大餐,端上的却是略显平淡的家常菜。
    婚姻法解释不应充当“第三者”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嫁个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看来,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
    这司法解释酷毙了!这以后姑娘们找对象要留个心眼,男方不全款买房,坚决不嫁!因为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是没份的,新司法解释说的,即使父母只是支付了首付,儿媳婚后参与还贷,那离婚这房子也没儿媳的份!只是男方酌情给予部分经济补偿!同样,那些当上门女婿的,也别傻了叭叽的,婚后陪女方还贷,被扫地出门时,这房子你也没有拥有权的。
    举例来说,在结婚时,这房子值20万,首付了6万,是男方家长付的,婚后14万房贷及利息部分是小夫妻俩承担的,假如十年后发现子女非亲生,过不下去要离婚了,这男方补偿女方的钱,只是7万房贷款及部分利息,就是现在这房值200万,女方也只能是干瞪眼,没一分自己的份。

    很多网友认为这是一个为男人维权的法律更新:1、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就算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女方也没份;2、生不生孩子主动权在女方,但男方可因此选择离婚……那么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对于这样的新婚姻法你有什么想法和看法?来说说吧!
  • t
    tripx
    女方又不啥的, 既然没名字, 平时就不帮着还了,男方也应该没意见,

    如果又没名字, 男方又要女方一起还, 那就操蛋了.
  • s
    st00ar
    刺向丈母娘的一柄利刃。
  • a
    abrina
    飞刀秒杀丈母娘
  • g
    georgebartom
    共同还贷部分是要平分的 明显 而且 是按当前市值计算
    明显的 这属于两个人的选择问题 我一直觉得生育就是天职 繁衍后代是你应该做的事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法制的进步 只是和天朝的普遍观念相冲突 需要消化期
  • 阴谋
    1、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就算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女方也没份;

    绝对不可能,共同还贷应该把女方还的给女方。法律再挡箭牌,这事也不可能发生。

    2、生不生孩子主动权在女方,但男方可因此选择离婚……那么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对于这样的新婚姻法你有什么想法和看法?来说说吧!
    感情不合都能离,这个差啥啊。男女平等哦亲。
  • j
    jinyibo
    有很多女方都是冲着钱去的,跟自己老母盘算结婚后马上离婚能拿多少
  • n
    neomovie
    如果是贷款买房,共同还款部分+房产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 焚岚
    房子升值了估计也要算的吧,共同还贷就只要拿出女方负担的部分似乎也不合理啊。
  • s
    shuatimson
    看完表示心中大喜!!!要你们有第二条路走那么开心!!!
  • s
    superzero
    对于平时强势,这时自动将自己代入弱势的群体还有啥说的
  • m
    microxx
    不多说,网上评论很多了。
  • t
    ttsyyh
    假如十年后发现子女非亲生是亮点:D
  • F
    FoxfoO
    怎么不帮着男方一起还啊?自己的钱全花自己身上?
  • 甩棍轰飞老丈人
    确确实实,逼疯了不少丈母娘!
  • N
    Nothing
    父母出资是指付全款还是付首付?
  • 少先队员
    我真搞不懂现在一个说法
    “有本事你们男人自己去生一个啊~”
    --感情女人只要生孩子,就是独大了。难道女人没了男人也能生孩子?
  • p
    passage
    在这个东西还没有出来以前,在魔都只要是婚前财产,离婚了本来就不会判给女方,按婚后还贷部分一半陪给女方钱。这不是什么稀奇的新法令。
  • 多啦A梦
    这是司法解释,不是修改婚姻法
    以前就这么规定的,现在是掰开揉碎给你讲明白而已
  • 玩NDS的穷人
    中国人假重感情,真重金钱
    不愿意签婚前协议就是典型
    现在就是逼着那些个居心不良的人想开点
    还有,这条政策比限购令还狠啊!
    中国的房价是被丈母娘炒起来的,这点政府看的很透彻啊!!
  • f
    fhqwb
    最终矛盾会不会指向婚姻本身。
  • H
    HKE
    小时候小伙伴打闹都会被骂,以后嫁不出去,以后娶煤矿老婆等等

    想不到都应验成了嫁不出去的大把,娶煤矿老婆成了首选

    心寒...80后同学们,你们是这样对待神圣的交易的吗?居然当成婚姻来胡闹
  • t
    tripx
    倒真可以, 去精子库要精子就行了.:D
  • k
    kagez
    不对啊,以前是男方要买,现在是结婚时丈母娘要男方卖了以前一个名字的那一套,重新再买一套,大家都出钱,名字写2个,房价绝笔再涨100年啊~~~
  • 神奇
    剩女要爆棚了
  • 少先队员
    没男人哪里来精子?
  • s
    slaimlin
    你没过过日子吧!!说的如此简单,家庭还有什么矛盾?
  • s
    slaimlin
    有吗?有吗?
  • h
    hunt
    2006新婚姻法就是这个调调,现在是司法解释,一字一句明明白白的说出来而已。发现现在不少人呼天喊地说受压迫了:D
  • T
    Tifa★月
    这新法基本就是把婚姻当成交易了,逼着大家还没结婚就开始算计了
    有很多本来不为房子结婚的妹子估计这次也要多思量了

    我怎么看也觉得这法是为了某些高官离婚再结婚降低成本的
  • A
    AndMe
    要高官了,年纪不会青,结婚不会现在,夫妻共同财产无数
    否则早就和郭美美结婚了:D
  • 爱你一棒陲
    婚前扯清楚总比婚后再折腾好,中国人就是假打,说什么谈钱伤感情,我看国内离婚掐架的九成九都跟财产有关。
  • R
    Raven
    这有这么一帮中国女人吧,嘿嘿

    不想做事,不想做家务,不想主内,啥都不想干的时候,就大喊女权主义,解放女性,男女平等,西方怎么怎么

    想要别人养,空手套白狼了,结个婚鸡头变凤凰的时候,就开始喊中国传统,男的应该掏钱,应该怎么怎么

    呵呵,即做不到西方女性的独立自主,又没有传统中国女性的贤良淑德,就这么个让人喷饭的群体

    [本帖最后由 Raven 于 2011-8-15 21:45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