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靓女搭讪遭拒 将其踹入滚滚长江
- wsbjzy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 实习生江晨曦报道:昨日下午,一名男子找靓女套近乎时对方未予理会,该男子恼羞成怒,竟将女孩踹入波涛汹涌的长江。
事发汉阳门长江边。目击者介绍,昨日下午4时20分左右,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在江边游荡时,见江边有一漂亮的女孩,便过去搭讪,先问女孩“现在是几点钟?”女孩没有理睬扭头就走。该男子继续自讨没趣,冲上前去拉扯女孩的衣服,又遭到女孩的当面训斥。该男子突然变脸,一脚将女孩踢进江水中。该女孩当即惊呼“救命”!正在附近游泳的市民见状,奋力游向江边,及时将不会游泳的女孩救起。与此同时,现场群众纷纷指责踢人男子,不让他离开现场。
事发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踢人男子和女孩带至大桥派出所。经查,踢人男子胡某,今年19岁,系某物业公司员工。
目前,此案警方正在调查中。 - 小马甲1谋杀未遂。
- Oldman间接故意杀人
- 小马甲1不是间接,是直接了,谋杀未遂而已,这个罪名很合适,不过90年出生的吧,真够猛的
- 猫猫猫把人推到河里怎么冒个"间接"出来?
把人推下楼呢? 把人扔搅拌机呢? 把人往尖铁棍上面推呢? 把人往硫酸池里面推呢? - 残忍分尸狂魔喷了...
- Oldman很难说这男的有直接杀人的故意,应该定间接。
- Oldman明显你不懂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区别。
- 小马甲1难得一脚踹过去这段明显就有故意推人下水的意图。所以间接不可能。
- 无敌JJ3这年头搭讪一般会被以为是流氓,
男人主动出击难啊. - Oldman有推人下水的故意并不等于有杀人的故意,所以定间接故意杀人是合适的。
- springer你们不懂刑法是不是就不要跟猴子抬杠了...
- 小马甲1踹人进长江和踹人进小溪明显不一样的
- rinlord犯罪动机,犯罪意图,犯罪事实,犯罪结果
- Oldman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区别主要的不是在于行为,而在于主观因素。刑法上定罪的原则是主客观相一致。
而且正是因为踹人进长江才可以定杀人罪,如果是淹不死的小溪,连杀人罪都定不了。 - 小马甲1也是,果然是法律高人呀
- springer简单地说:
老子就是要弄死你!淹死你!整死你!
结合行为这就叫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对受害人的死亡持有的是积极的,主动追求的心态;
老子踢翻你,把你弄到江里去,你活该爱死不死!
结合行为这就叫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对受害人的死亡持有的是放任的,无所谓的心态。
都是故意,不过程度不同 - HKE这年头,还真是一块钱可以拼命的年代
- lijgame但是这主观意图如何界定呢?
除了那男子自己说,谁能证明他当时是想杀人还是踹人? - Oldman刑诉法的原则是什么来着,无罪推定,所以疑罪从无阿:D
- 大船将军纯引。。。。。。。。。
- 拉普希雅主观上是间接(或直接,参见19L)故意杀人,过程上是犯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刑法理论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对间接故意应按实际结果定罪,放任行为发生什么犯罪结果,就按什么犯罪结果定罪。如以人为放任对象的间接故意,发生伤害形态的结果,就以伤害罪处理;发生了死亡形态的结果就按杀人罪处理;放任行为没有发生的,就不作犯罪处理。 - springer这个理论观点太温柔了,我比较反对。将行为的受罚与否完全与偶然的因素结合起来,十分不利于打击间接故意的心态主导下的违法行为。主管上毕竟是故意,恶性大,我只赞同过失行为无后果无犯罪的观点。
- edenfu长江可不是小水沟啊,会游泳的弄不好都会淹死
- Oldman除非此人练过佛山无影脚,否则断无一脚将人揣至江心深处的可能。
- 小马甲1不需要江心吧,掉下去不会游泳,必死无疑。
- edenfu不知道楼上上是哪里人,我是魔都的,就算你会水掉进了黄浦江,有潮水的时候没很好的体力那根本靠近不了岸,遑论长江了
[本帖最后由 edenfu 于 2009-4-21 13:23 编辑] - Oldman事发地点是武昌的汉阳门,那里是江滩地,掉入江岸边的江水中,相对危险要小一些。
具体的环境是很重要的,同样是揣进长江,揣进江滩边的江水中和从长江大桥上踹下去这两种行为所表现的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自然不同。 - edenfu是滩地么?那也许好点,如果都是类似防汛墙这样的边上,下去很难上来
- Tifa★月之前还真不明白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区别呢
在tg就是长见识啊
人活久了,啥都看得到 - 提拉这家伙是国足落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