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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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
    去知乎上搜了点东西出来

    当上帝和信仰不再成为人们言行的参照坐标,又没有足够稳定的行动信条时,人们变得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于是愤怒就成为公共事件的主流情绪。心理学家安德鲁·门罗认为:“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周围人的行动来决定我们应该怎么做,而不仅仅是依靠我们自己的道德准则。”我们在社交网络上发表观点转发评论,不是因为我们是好人或是想成为好人,而是想让别人觉得我们是好人。一个公共事件发生后,人们总是第一时间站队、点燃怒火、批评指责咒骂坏人,既当陪审团又当法官,既当举报人又当行刑者。在「这种人就得终身禁驾」「杀了那个人渣」之后,就没有更多的言行空间了。人们最关心也是唯一关心的,是凶手是否得到惩罚,止于愤怒的人们并不会采取行动来阻止痛苦继续发生。
    而当注意力转向受害者时,人们给予的常常也不是同情,而是「资格审查」,首先判断你的所为所为是不是也有错,是不是有黑历史,是不是够得上一个受害者。其次是不是在受害后言行举止得体,打官司是不是为了钱,是不是动机不纯。人们吝啬向给人给予同情,担心对方是「骗子」,担心对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愤怒总是对的,安全的,毕竟,「没有人是无辜的」。
    社交网络助长了这种以愤怒为主要情绪的公共表达。在网上曝光作恶者、表达义愤还不会带来什么风险,成本极低,但会足以彰显自己的正义,并带来更多的流量——一条推文中每增加一个道德性或情绪性的词语,它被转发的概率就会提升20%。毕竟,爱是排他行为,恨才是能引发共鸣的群体行为。在社交网络这个群体环境里,以喜爱为出发点的粉丝,表达对偶像的喜爱也总是变成对别家偶像的打/压。
    此外,当我们身处社交网络,我们的情绪会被所在的群体所调节。你晚上发出的那条悲痛欲绝的状态,在十分钟后就会淹没在其他各路段子、时评和自拍中。群体会压倒性地调节整体的情绪,「兔兔好可怜/流浪汉好可怜/难民好可怜」不是群体情绪,对抗和娱乐才是。
    更糟糕的可能是,我们也许会在技术的裹挟下,在更「原子化的个人」和更「联通的群体」里,更快地变成没有面孔的数字。
  • 火星大王
    乌合之众理论在技术加持下反而得到了印证和强化
  • e
    eehyc
    互联网现状
  • l
    lleoavvee
    仇恨也挺有凝聚力的,英美法意德日澳加,每天轮番仇视一遍,强大了就发动战争干死对方,中国人现在就靠这个凝聚在一起
  • n
    ncik20
    个人完全不介意恨澳党,既能取乐又能窥探民族主义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