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元洲教授:因李庄被判罪而辞职,并授徒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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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元洲私立耕读园

    授徒启事http://blog.sina.com.cn/yyz969



    余辞职以后,为养家糊口,拟于武汉或河南信阳创办耕读园,招收徒工,半耕半读,授徒以大同主义哲学、超经济学、春秋史、大同主义国际关系论、中西医药关系理论、英语、俄语、音乐、园艺等九门课程。

    来不来,君自由;收不收,我自由。

    学费两自便:交不交自便,交多交少自便,不强制收费,但食宿费用则生徒自理,并须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早上读书,上午干活,中午休息,下午授课,傍晚散步或劳作或与元洲讨论学术,晚上自习,周末放假,另有寒暑假(时间约3个月)。

    生徒“学制”(在园期间)长短不一,因材施教。然一旦进入,则必读完本人拙著五本方能离园,其中,《老子新编》、《哲经策论》和《春秋通叙》为必读书,另外两本由生徒自选。每年开园时间,不早于9月15日。

    每年限招10人,有报名者,发电子邮件到我的信箱:yyz969@sina.com

    特此奉告。


    余元洲 2010年2月9日上午九时(于李庄案二审宣判前)



    为挺李庄而承担责任的

    个 人 声 明



    鉴于我在李庄案一审判决后,写了三篇挺李文章,作为一个法学教授,现作郑重声明如下:

    一、如果李庄终审有罪,我愿向江汉大学提出辞去现行教职(法学教授)的请求,无论批准与否,均从2010年9月16日起离职,并且拒绝任何其他高等院校或者类似单位(科研院所)就同一教职可能给予的聘请恩惠;

    二、如果李庄被依法平反时本人尚未到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方可考虑寻求或接受合适单位给予上述职务的聘任。

    特此声明



    江汉大学 余元洲 2010年2月3日
  • o
    otz
    要9月份他才辞职
  • b
    bseye520
    看BLOG上的评论吧, 5毛大量进入
  • z
    zo
    看了下评论,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不报任何希望
  • 芝村舞
    看看人家波罗的海三国,就要有教授这样的志气。
  • 安非他命
    诶 劣币驱除良币
  • 爱在那片青空下
    哗众取宠
    说的内容完全没有一个法学教授应具备的水平
  • l
    lawson
    [posted by wap]

    李庄案很难给我一个理由去相信法律在中国有公平公义存在,不过,这里不需要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