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进过看守所的吗?鉴定下这是真的吗
- wardian这算平均水平,还有比这差的多的地方
- 无线路由器新闻说被拘21天,而他就了解到一百多个故事,还跟死刑犯度过最后一晚,夸张到匪夷所思,个人觉得随便看看就好。
- godmnn20Posted by: samsung SM-G9500
比我的经历好太多,坐标东北农垦。。越靠北越不是人 - psychoo描述的环境比我想象的还好一些,竟然不需要每天挨打。
- 伪可以看看Specialist
- yozora哑然失笑,就这人受到罪真不算严重。看守所是所有未上庭的刑事犯都关在一起的,不分轻重。普通人很难接触到这批人群所以觉得吃惊。12年给老人在医院陪床的时候,隔壁床被看守所老犯人殴打至肾破裂的倒霉蛋跟家人哭诉,山东的冬天站雪地,被子褥子晚上全都被抢走,墙角找了个破毛衣袖子套在脑袋上才没被冻死,只能吃老犯人啃剩丢在地上的鸡骨头,死刑犯随意殴打监室内的新人,扬言“我把你弄死,也就多背一条人命,还能多走半年程序,你死了我能多活半年”,最后有一次被压在墙角几个老犯人轮番飞踹,踹破了肾,看守所看要出人命了才送的医院,送到医院的时候跟医生说做工从高处摔的,医生都不信,不过医生也懂的,不深入问。
- berserkme这还不算厉害吗,别说人家是老板有钱人,让我去我都受不了啊
- berserkme而且这还只是犯罪嫌疑人,没定罪之前就是无罪的,国外可以交保释金候着,中国也可以取保候审啊
为啥这人被干进去二十多天?见鬼了 - taishen001丁蟹:你们老爸我那么能打,还是被人捅的屁眼开花
- sasapaz太可怕了
- 旨旨x你们还说之前那些关看守所7天的人罚得太轻...
- 甲级战犯他祖宗警方:网文《我住进了全世界最拥挤的群租房》失实 警方:网文《我住进了全世界最拥挤的群租房》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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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连警方:网传《我住进了全世界最拥挤的群租房》严重失实!
来源:新闻大连
大连一网民在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一篇题为《我住进了全世界最拥挤的群租房》文章,以严重失实的内容质疑大连警方,被多家网站和个人自媒体转载和采访报道。
大连警方就此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发帖人为张某(男,41岁,大连人,大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系警方正在侦办的一起虚开发票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8年10月,公安部等四部委部署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依据上级公安机关移交的线索,大连警方对我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开展立案侦查。现查明,该劳务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涉案公司达50余家,涉案金额2亿余元,涉案人员达100余人。
发帖人张某系该案嫌疑人之一,其于2015年11月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与该劳务公司签订虚假劳务合同,以票面金额4.5%的价格,为其经营的公司开具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发票。
2018年11月15日,大连警方以涉嫌虚开发票罪对张某刑事拘留;
11月22日,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12月5日,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构成虚开发票罪,鉴于其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自愿认罪,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其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当日,警方将张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目前,警方将相关涉案证据移交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已对案件依法受理。
警方核实
大连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羁押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监督检查。
期间,市看守所对张某依法依规进行了收押体检;
张某反映所在监室羁押25人不属实,当日实际羁押为17人;
在押人员每日三餐和饮水实行分餐分饮,入厕时间也无限定。
而张某描述的“光脚放风被冻僵,大米做缝衣针、挖耳勺,陪死刑犯度过一晚”等情节根本不存在。
11月23日,张某在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的日常询问时表示,市看守所管理规范,且充分保障了其权益。
大连警方始终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对依法经营的企业主主动服务、全力护航,对触犯法律、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不法企业主也绝不姑息纵容。请广大网民分清是非,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赵明
当然不是真的 - BigBangBang以前认识个游戏店的,因为常年贩卖盗版盘,有次查抄顺带拘了几天,回来后告诉我肖申克救赎和中国看守所比起来简直小儿科。
- 越狱的游客槽点满满...
当日羁押17人...
张某又不止呆了一日...
接受检察院日常询问表示保障了权利更是喷了...
在里面敢说没保障权利嘛?...
东北公检法的回应简直了... - berserkme这个辟谣辟的好,我们只塞了17个不是25个,这人罪有应得,我们关了丫20天就给放了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3天,果然是个p
链接里面那篇文说的更是炸
关了20天,公章一直扣着,公司都搞黄了,当事人急着要回公章去税务局求补税,结果税务局说没问题,然后为了要回公章销案不得不曲线缴税
整个事情比他自己写的还魔幻
本帖最后由 berserkme 于 2018-12-23 08:32 通过手机版编辑 - 大盗贼有个小说,四面墙 据说描写还有点真实
- wanghe2kk4前几年因为朋友驾驶无牌摩托车去过看守所,普通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是分开拘押的。
- 越狱的游客那么公检法敢说这样没问题嘛?...
- weee从本文及某楼回复得出结论就是蹲牢房也别蹲北方?
- HarryDean他去的是拘留所吧。看守所跟拘留所不是一个地方啊。无证驾驶一般就是拘留多少天。拘留所还是很文明的,都是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还有就是你朋友这种被交警抓过来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之类。
- Oldman取保候审3天,你这是哪个位面的法律
- L1看守所难熬难道不是常识?顺便说一些餐吧,白水煮白菜,滴几滴油。一勺饭一勺菜,天天如此,绝逼减肥。如果有钱也可以加餐,一份全荤100多。这边老看守所还没有搬的时候,20平米挤25人,夏天只有一个吊扇。
- Oldman3天是审查取保候审申请的时间,又不是拘留的期限。再说申请取保候审就会批了吗?
- xingtao法条写的很明白,但是你理解错误了。
- jetliuming我来说说我听说的情况吧。坐标南京。朋友的男朋友因为溜冰被抓了,在看守所关了两个礼拜。出来以后,他的说法是,最糟糕的一点是房间环境很差。睡大通铺,十几个人睡一条大通铺,晚上很难入眠。但是并没有犯人欺负人什么的。进来以后,互相就聊天打听一下为什么被抓进来。同一个房间里面什么人都有,还有一个貌似精神有点问题的,经常当众打飞机。伙食不好。而且很贵。让女朋友充了1500块钱到饭卡里面。两周,请同宿舍的犯人加菜什么的全部花光。不过还因此交了好几个朋友,可能这哥们儿长得帅颜值比较高的原因吧,同宿舍的犯人都喊他南京吴彦祖,喷了。
- bmw56784里面一样是阶级社会,有关系有钱的,依然可以过得很滋润,今年我死党醉驾车祸,被判拘役六个月,由于刑期不长,直接就在看守所里服刑,我们上下帮他打点一切,甚至搞定了里面的副所长。
据他和我说,在里面倒是没有受太多罪,进去就直接安排到小卖部去负责卖东西,每天还能去看守办公室蹭点烟抽,住的号房也是最好的,安装的还有空调和电视,听说还看了几场世界杯,生日那还帮他请假出来过了一个生日,主要就是伙食不行,即使自己花钱也不是天天可以加餐的,98元一周三顿荤菜,所以出来的时候瘦了快三十斤。 - Alfons看守所打死人是真有,不过是我小时候,现在不知道了。
- berserkme后来不是关了20天给取保候审了吗,说明符合条件,那凭什么拖20天呢
- Oldman逻辑神了,关进去的时候案子还没查清,认罪态度好不好都不知道,怎么定取保候审。等案子查的差不多了,认罪态度变好了,那时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 Oldman啥经济嫌犯只罚款,虚开发票涉及金额数亿100多人作案的大案,嫌疑人之一,到你这就一经济嫌犯了
- berserkme虚开发票是劳务公司干的,他只是跟劳务公司有一张50万的发票被怀疑有问题,你有阅读能力吗?
- Oldman发帖人张某系该案嫌疑人之一,其于2015年11月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与该劳务公司签订虚假劳务合同,以票面金额4.5%的价格,为其经营的公司开具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发票。
你不会连构成虚开普通发票罪的情形都不清楚吧 - berserkme原帖由 @Oldman 于 2018-12-23 13:41 发表
啥经济嫌犯只罚款,虚开发票涉及金额数亿100多人作案的大案,嫌疑人之一,到你这就一经济嫌犯了
啥也不说了,祝和你有经济往来的公司出个大事,你自己好好感受一下看守所的温暖把 - Oldman只要有当事人需要,我自然会常去看守所,不劳你祝
- FatalFramemark
- ADA1上世纪进都得挨打,我同学的哥哥混的,进去都被请吃卫生纸做的“面条”。不过现在应该不挨打了,毕竟死过不少人垫底。。。
- berserkme这个原因还算说得过去,然而虽然说大部分人都跟看守所没关系,但是谁也保不齐被牵连,我发现很多人遭受了无妄之灾之后,要么自认倒霉,要么把气都撒在其他草民身上,而对于导致这一切的制度,一点点埋怨都没有,想都不会往那方面去想
了解了下发现厉害国的看守所真的是厉害,基本做到了为所欲为
有的嫌疑人莫名其妙被关在看守所几年的都有
https://zhuanlan.zhihu.com/p/23307525 - xingtao之前是刑事拘留,后来报检察院批捕后,检察院不批捕,所以没办法逮捕了,只能取保了。
刑事拘留14天内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七天内决定是否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捕,那么就必须立刻释放,改成其他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
本帖最后由 xingtao 于 2018-12-23 15:29 通过手机版编辑 - 小re强制措施的真正槽点在于权利的救济而不在于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规定其实很符合中国国情,但是在中国权利的救济很难,规定了那么多权利,办案机关选择性无视了,而且形成了一些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