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班回家途中买个菜受伤算工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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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i9816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将成为其中的关键。
    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介绍,“上下班途中”的概念在具体实践当中可以有多种情况,在理解和认识上的不一致也导致各地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出现裁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把这个问题作为本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当中的一个重点来进行研究和规定。
    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赵大光表示,“合理”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我们认为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他说。
    “合理路线包括的范围就比较广泛,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赵大光说,“理解这一条规定,我们要抓住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

    对于最高法最新出台的“工伤”解释,你怎么看?
    1、支持,越来越人性化了 52.61%
    2、中立,员工满意了,但企业老板更不好当了 17.39%
    3、静观,中国不缺法律条例,缺的是执行 30.00%

    去,竟然没有反对选项
  • d
    duryu
    今后员工下了班只要出工伤就说是在买菜路上出的工伤即可,老板赔钱妥妥的。
  • 不死鸟
    拍手欢迎。
  • 不破北斗
    随时兜里装把蒜
  • 大晶
    保护打工者,我作为苦逼打工者是举双手赞成的。
  • h
    hhhiro
    有味道啊,能换成小番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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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t777
    你们这都怎么在理解,规定里说的很清楚了要是合理路线才行,难道你家在北城单位在西城然后你在南城受伤了也算工伤不成?
  • D
    D-FLY
    做为老板来说,分分钟要企业的命,尤其是小微企业。上次又个员工在家扭伤了脚也说是工伤。好吧,干脆除了核心人员其他的就不签合同,爱做不做,反正不签合同单价就高,保险啥的各种开支都包在单价里。员工本来有农村医疗保险,她们也愿意不签合同,还是单价高到手的钱多更实在。反正我这行都这样。

    [本帖最后由 D-FLY 于 2014-8-21 14:30 编辑]
  • 脆骨
    老板其实更多时候都是在忽悠打工者,应该这么说,打工者再忽悠不是那么好操作了。当然也可能有些人撸羊毛,但弱小打工者还是占大多数吧。我老婆上夜班被车撞了流产就是这种情况,因为是外聘,两边忽悠,最后发毛了,我直接告到上面去才赔笑脸积极解决。这其实就是能忽悠一个算一个的节奏。
  • t
    tripx
    TG只会如此,把矛盾的负担全部转嫁到企业主身上,目前这经济不景气程度,企业日子已经不好过了,只要加速裁员和关门。
  • 大胖胖
    真想拿到钱难上加难,俺亲身经历,本来看了劳动法,咨询了律师,以为轻轻松松拿一笔,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连工作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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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z2009
    啥个回事情, 能详细点吗 ,安慰下。
  • 大胖胖
    公司欠俺两月工资,俺想去劳动仲裁拿回工资和补偿金,最后老板通过其他人给我施压,只补发工资,赔偿一分不给,还不准去告。
  • i
    ich09
    你这里面其他人才是关键啊
  • l
    lyt777
    其他人施压?那你还是有把柄被别人抓在手上啊……
  • 水母寿司
    这个法规其实重点是顺路,也就是说在下班必经道路旁的菜场、超市买菜才认可。
    不过tg的法规向来是一拍脑门想出来的,屁的细则都没。现在唯一的解释就是下班必经道路界定放宽了。
  • d
    dirlee
    不是保险公司陪吗 , 老板怕什么
  • c
    caoyue
    明确解释本身值得肯定
    但是你们知道工伤保险的理赔多么繁琐么
    我是深有体会啊
    前一段在办公室摔伤了 骨折了 现在正在办这个保险理赔 已经三个多月 工伤认定刚做完,还要等着做劳动能力鉴定,又得一个月 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 还要有一个月的保险理赔期
    顺利的情况下至少6个月后才能得到理赔款
    我这只不过是个脚部的骨折啊,要是重伤 你说要等至少六个月才能得到赔偿 真没钱看病咋整
    保险这东西不管是强制的 还是商业的 收钱的时候痛快 你想往回要 你就等吧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工伤不是老板出钱赔,而是工伤保险出钱赔,这个司法解释其实是扩大了工伤的范围,应该算好事吧。。。。。
  • z
    zufrienden
    跟机动车的事故才算
  • 被K汉姆
    喷了 既然叫工伤保险 当然是社保出钱了。。
    老板买了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很多费用的
    当然如果连工伤都舍不得买的老板 那就自作自受吧
  • t
    taotao888
    住宿舍的怎么算。
  • 风不行
    本地一早就是这么操作了。
    这个解释不是很人性化么?打工仔是占多数的吧,保障完善一点也要骂?老板依法参保就是了,骂什么。
  • 狗娃
    有大公司的员工敢挑战公司的法务部吗?
  • n
    neoxxx
    企事业单位及公务员福利,你们想多了
  • y
    yiluanxinghui
    不是给私企的
  • w
    woodnymph
    下班途中去菜场可以不看红绿灯过马路了!
  • 稀下枪手
    老板们都别买社保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