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地铁发生233一幕,早上听新闻喷了.

  • 芝村舞
    这是理所当然的

    一个是人一个是铁

    撞死白撞,您敢上街吗?

    你确定你每次过马路走的都是斑马线?只要你没走斑马线,是不是打算被撞死白撞?

    问题有些路根本没有斑马线,您就别想过街了,不然撞死了白撞,司机可不会留情啊。

    [本帖最后由 芝村舞 于 2008-4-2 17:07 编辑]
  • 海西恐龙
    上次ATM机.有个家伙超前我.
    后面大婶大妈说的那个小子不好意思就让我先去了
    还有一次晚上我刚要去取,后来来个人就抢先了,我刚要说,他恶狠狠的看我一眼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多说.
  • 芝村舞
    国内撞死闯红灯的人虽然也要负责,但是是无过失责任,和撞死绿灯的差远了。

    这个法律有什么不正常?

    要求司机在任何情况都必须不去撞路人,这明显是很正确的。
  • A
    ALEXZHAN
    闯红灯被撞的几率大还是绿灯被撞的几率大?
    车流量高的地方那里没有红绿灯?高速公路上么?
    一般没有红绿灯,斑马线,也会有天桥,地下道

    有公路,就有斑马线,有红绿灯,就可以指定相关法律
    没有公路的地方,再实施撞到人,机动车方负责,不就可以了?

    等个红绿灯那么难么?
    还有最近路上那些协管,红等还没结束,就放人过了,虽然就差个1秒2秒
    但那是最危险的时候,很多车看到黄灯都是加速的
    那么早放人干吗?显的自己时间算的很准牛B么?还是有权利?
    等变灯了再吹哨子不行吗?????
    还有都那么奇怪,多等个2秒也等不了............
  • 游戏时间
    我们这插队的都是蒙古族的,不好惹……都是团队的,要是一个蒙古族的基本不出现插队现象

    鉴定:蒙古族人胆小……人多逞能……
  • 每次坐地铁十分BS那些“不讲道德的人”。
  • F
    FangFang
    说到底,还是素质问题,这个要慢慢来的,外国人也不是一天就练就成现在的素质的
    以前国家吃不饱,谁管你素质问题啊,现在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品质越来越好了,也会慢慢注意素质问题的,就像吃饱了,才能想精神问题一样
  • 萝卜
    国外很多国家司机看到路边有人都会踩刹车,礼让行人,国内还差的远,尤其是公共汽车
  • F
    FangFang
    国内是人比车狠,不过开车的也不赖,大家都不让,狂按喇叭,不就在显摆么?
  • i
    infant
    又想起上次回国在魔都买票回家的事情了.
    魔都南站.旁边售票窗口的售票员吃完午饭了,开了个窗口,然后旁边排队的.都涌向那个新开的窗口.
    朋友帮我占到1个靠前的位置.我站过去,有些没排到队的也往前挤.
    结果这个时候听到很严厉的一声 到后面排队去!
    我转过头来 说这人挺有正义感的 国内少有啊. 结果一看 是个黑人.
    前面有个人很诧异,回了他一句,我赶时间,结果那黑人指着自己的表说,我也赶时间啊.
    前面的人就灰溜溜到后面去了.
    素质啊...这种事情还要国外的朋友提醒.感觉是被扇了耳光一样.
  • L
    LiquidM
    帝都的插队现象也很严重,每天坐公车时都要在打人与不打之间徘徊,煎熬啊
  • 粢饭糕
    身大力不亏!
  • p
    password
    赞思路
  • 芝村舞
    你这想法就是幼稚。绝对不能实行撞死白撞。
    对弱势必须有基础保障。
    走路能和开钢铁的一个待遇吗?
    你不知道那个城市,我只知道我的城市很多地方没有斑马线的。
    现在很简单,就是他违规你也不能去搞死他,不然犯法,为什么?因为他罪不致死。
    而且待遇也有区别啊,就如同你说的。无责任赔偿少多了。
  • 芝村舞
    比如,有个行人骑车,他自行车上有着继续救治的病人,这时候管不了那么多了,必须赶时机。

    如果实施撞死白撞,这个好人死亡几率何止翻倍?

    一样有的士司机送病人去医院,赶时间。

    就是要要求对方即使不遵守交通规则,你也不能去整他,这才合理。

    有什么理由能比得上生命吗?
  • a
    amm
    还有魔都的大叔大妈
  • 北京有些地方斑马线绿灯后对面机动车道左转弯绿灯
    为了防止行人在绿灯过斑马线时候被撞
    就让行人赶在对面变灯前先走过去= =
  • k
    kumochan
    最讨厌插队的人了
  • a
    adawang
    有次一个黑人客户到我们公司来谈业务,谈完后差不多也是下班时间了,我正好和那个黑人,和黑人谈的男业务员一起乘电梯出公司.电梯里只有3个人,挺空的,他们比我离门近一点

    电梯到了,按照惯例么一般就是前面的先出,后面的慢出.然后那个黑人一把拉住已经快跨出去的男业务员说ADY FIRST
    倒把我搞得挺不好意思的...
  • 零:红蝶
    黑人对挨打阿姨有爱:D
  • A
    ALEXZHAN
    请爱用救护车
    可以无视红灯的救护车一个来回无论如何都比脚踏车快
    对伤者来说也更安全点,而且车上一般配有急救设备

    如果路况拥挤到救护车都到不了,那路上的车基本是不能动了,谈不上会被车撞到

    [本帖最后由 ALEXZHAN 于 2008-4-3 10:14 编辑]
  • A
    ALEXZHAN
    在上海要被穿黄灯的车撞的
    我都看过几十次了
    虽然都及时刹车了..........还好没生命危险

    转弯车辆因该减速
    绿灯的时候行人优先,车是因该让人.
    但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因该违规的一方负责先
    如果都没违规,是因该机动车方负责.
  • A
    ALEXZHAN
    公车是路上最NB的啊~
    车因该是要让行人的,在台湾也是,走路的人最大
    但人也不能因为车要让人就无视交通规则,在台湾行人违规就要罚(还挺重的)
    去新加坡的时候,那边的人告诉我,过马路要小心,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被撞了自己负责.
    结果就是整个城市很文明,很有秩序,很干净,当然,他们ZF清廉,我们呢.......

    我说的都是意外情况,你很遵守交通法规,过绿灯时忽然冲出来一个人.你刹车都来不及.
    这怪司机实在太不公平了.
    一般在市区也是不能开快车的.在高速公路上忽然穿出个人来,你说该谁负责?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过........
  • c
    catxing
    我记得那时候那个白领还是赶着去面试某高管职位的...
  • 芝村舞
    可见你对救护车一点也不了解。

    救护车出车要钱不说,经常无法出车,那时候等死?
  • 芝村舞
    你说的罚款可以,但是我一直是在说撞死白撞这个问题,搞错了吧?
  • A
    ALEXZHAN
    大陆救护车要钱!?我还真不知道
    这也太58了吧!?
  • 芝村舞
    本报讯据《燕赵都市报》报道,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安平分院将两名患儿从安平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石家庄某省级医院,竟收取了4000元救护车费、400元出诊费,而根据有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救护车费应为500多元,出诊费最多为30元

    昨日,饶阳县的刘老汉拿着两张相同的收据找到了记者,反映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安平分院乱收费的问题。记者看到,两张收据上都盖有“河北医科大学XX医院安平分院收费专用章(7)”。记者发现这两张收据只是单位自行印制的普通收据,而非盖有“河北省财政厅票据印制章”的正式票据。

    刘老汉气愤地对记者说,2月3日,出生30多天的小外孙得了肺炎,在当地一家医院治了几天不见好转,2月6日上午,孩子转到安平分院,医生会诊后让转往石家庄某省级医院。上了救护车,司机说要2000元车费,少了不行。为了孩子,刘老汉和家人咬着牙答应了。谁知道,司机又说要等人,约半个小时后,另一个得肺炎的小孩上了车。刘老汉以为两个病人一起去,可以少掏点车费了,没想到下车后,司机还是各收了他们2200元,并开具了上面那两张收据。其中,4000元是车费,400元是两个医护人员的出诊费。

    昨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安平分院的电话,急诊科一名拒绝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病人从他们医院转到某省级医院都是收1000元的车费,具体按什么标准收的,他也不清楚。至于为什么2月6日那天收了4000元的车费,他说可能那是过年期间吧。而2月6日那天是农历正月初九,所有的单位都已正式上班了。
  • A
    ALEXZHAN
    罚款和相关规定同时进行才有利于改善现状

    撞死白撞
    有人会没事自己去找死么?
    被撞如果是为了钱,那和诈取保险金有什么区别?
    如果不是为了钱,那就是意外,闯红灯被撞的交通意外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如果没违反交通规则而被撞,那肯定是机动车负责了
    如果有了相关规定,没斑马线的城市也会出现横道线,和交通灯,这样更能保证行人的安全
    而现在你说的地方没有斑马线,主要也是因为不需要,红灯只是给车看的,行人可以无视.

    如果行人你不遵守交通规矩,红灯随便冲出去,我觉得这不但是找死,还给其他人带来麻烦,还要别人给你赔偿.......
    机动车方如果撞到人逃逸,或再次碾压,这种就算行人穿红灯在先,也因该是属于主责
  • 芝村舞
    院长为千元押金拒不出车 车祸重伤员死在救护车上




    9月1日晚,浙江泰顺县雅阳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员被送到当地卫生院抢救,因伤势严重急需转院,但雅阳中心卫生院竟为救护车的有关费用与伤者家属讨价还价,以致延误抢救两小时,伤员死在了车上。

    事发后,泰顺县卫生局当夜派人赶赴雅阳镇调查处理。经查,当晚7时20分左右,伤员王自傍被送往雅阳中心卫生院抢救时,医生初步诊断为脑挫裂伴颅内血肿、脑疝、颅底骨折等,伤势极其严重。鉴于卫生院无条件实施抢救,伤员急需转院救治。

    处理这起事故的雅阳交警中队长包松华立即打电话给雅阳中心卫生院院长赖圣好,要求派救护车运送伤员。当晚8时25分,赖要求先交1500元押金才肯派车。包松华提出先交1000元,赖同意了。

    当时因没有现金,肇事者的单位领导雅阳电信支局局长同意担保。但赖以该局长刚调到雅阳,人不熟悉为由拒绝,并吩咐救护车驾驶员未收押金就不要出车。赖的态度激怒了伤员家属和当地群众,赖见情形不妙躲了起来。当雅阳镇派出所两位民警赶到现场时,赖圣好在坚持不出车的同时,还要求民警得先把打他的人抓起来再说出车的事。

    肇事者单位领导无奈中,打电话请求邻近的彭溪中心卫生院派车和医生护送伤员去温州。但此时已是21时50分,在救护车上耽搁了两个小时的王自傍已经死亡。

    据了解,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卫生行政部门也根据“条例”制定出首诊医院、首诊科室、首诊医生负责制。据此,雅阳中心卫生院作为首诊医院,应负有转诊病人的义务。

    9月5日,泰顺县卫生局对“9·1”医疗纠纷事件作出处理。院长赖圣好被停职检查。县卫生局同时将“9·1”医疗事件通报全县。
  • A
    ALEXZHAN
    我现在是明白你说的只执行"行人闯红灯被撞自己负责",这个规定会有问题了
    因为其他问题太TM多了............
    救护车居然要收费.............收费就算了,还TM收那么高!?..............这国家没救了.........

    [本帖最后由 ALEXZHAN 于 2008-4-3 13:30 编辑]
  • 芝村舞
    你错误的观念害了你。
    生命最高,就算添了一些麻烦又如何?一些麻烦大于生命?

    而且我也说了会有其他紧急情况不能遵守交通规则,撞死白撞会弄死好人,明白不?
  • A
    ALEXZHAN
    有什么错误观念
    当然是生命最高,所以不闯红灯=珍惜生命(而且还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只要你不闯红灯,怎么会白撞?????

    你知道有多少人认为车不敢撞我,因为撞到了他要负责,所以随意穿马路吗?
    但他们不知道往往重大事故都是一瞬间的,对方根本反应不过来,反应过来了没人愿意找麻烦
    结果就是赔了自己一条命
    -----------------------------------------------------------------
    救护车收费的相关帖我也看了看,为了避免滥用收费看来还是必须的,但你贴的2帖里面收的也太高了.........完全是坑钱.............
    当然国民素质也有待提高(如果救护车免费会被滥用)

    医保什么的难道对坐救护车什么没优惠么?

    [本帖最后由 ALEXZHAN 于 2008-4-3 13:29 编辑]
  • 芝村舞
    所以就是错误的啊,你不允许有例外情况吗?

    老站在100%道德高点会脱离众生的。我们是人,人都会犯错的。

    错了就要死吗?
  • A
    ALEXZHAN
    ..........不闯红灯而已,那么难吗?
    不闯红灯,每次都等到变绿灯再走
    看到时间不够了也不急着穿马路而停下来
    这样被撞的几率是多少?为什么会被撞?车开到人行道上来吗?????
    ----------------------------------------
    就向LZ贴的新闻里说的一样
    不插队就没事,别人指责他,反而还是给他一次机会,他不珍惜
    结果是进了医院,还害了指责他做好事的人
    为什么要这样?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问题
    如果你自己不要命(闯红等无论如何,无论什么原因在我看来都是不要命),为什么要拖别人下水!???
    我说的遵守规定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保障自己生命的问题,难道还有比自己命更重要的事?
    钱和命那一个重要??

    [本帖最后由 ALEXZHAN 于 2008-4-3 13:47 编辑]
  • h
    handsomeken
    有的国家也要钱,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付掉了。
    天朝的问题不在于要不要钱,在于没有人买单,别一惊一炸的。
  • h
    handsomeken
    您老跟瓶子的观点一样。
    如果你自己开车,就不会持这种观点了。
    一万个人里看到人 会下决心撞死他的大概都没有1个。
    而且在高速公路上都有人走,你怎么办?

    人犯错了当然要承担后果。
    那凭什么没犯错的要为你犯错的承担?
    有信号灯,有斑马线的时候自己不遵守,怪开车的人?
  • A
    ALEXZHAN
    我是知道因该是通过其他方式付掉了
    不然老百姓交税是干吗的.......
    直接问老百姓要钱,没钱还不出动(欠着都不行!?)........实在有点.......
    而且就算要收费,几百块足够,几千块..........是吓到我了.........
  • 芝村舞
    就算我开车我也不会这么想

    杀人也是错误,肚子饿了偷东西吃也是错误,这能程度一样吗?为什么刑法要分开判?怎么不都是死刑?

    说得好似你不犯错一般
  • h
    handsomeken
    所以医改的关键是ZF的缺位,以前老没有人喷这个。
    这次改看他们肯出几个手指,靠。

    欠费跑的太多,有不少医院治好了人,人跑了,医患关系是表象,是某些人缺位的必然产物,怪不得医生怪不得医院。
  • h
    handsomeken
    有一个前提:
    做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预见不遵守交通规则会对他的生命造成危害。

    打个比方,你用电锯会比用手锯的时候小心得多。

    另外,被撞的一方死了并不是车主的主观故意,也没有人下“判决”,而是物理规律使然:D

    [本帖最后由 handsomeken 于 2008-4-3 13:57 编辑]
  • 芝村舞
    预见是个人问题,不代表责任归属。
    你可以预见你走阴暗的小路也许会遭到抢劫,那么被抢是活该?
    你可以预见轮船有沉默可能,所以沉了也不能得到赔偿?
    开车在马路上更能预见到危险的存在,那么责任怎么划分?都死了白死?

    三个字:不合理!

    一个人跳楼砸死另一个人也是要负责的,这个问题上请问不是物理规则吗?

    [本帖最后由 芝村舞 于 2008-4-3 13:59 编辑]
  • h
    handsomeken

    你可以预见你走阴暗的小路也许会遭到抢劫,那么被抢是活该?/如果这条小道写着:勿入,抢劫。的确是你活该。
    你可以预见轮船有沉默可能,所以沉了也不能得到赔偿?/请问是天灾还是人祸?如果是天灾,那你就没权要求轮船公司赔偿。
    开车在马路上更能预见到危险的存在,所以在天朝开车要时刻提防,但防不胜防,谢谢。
    而且记住,交通法规写好了:红灯停、绿灯行。

    违法了还这么理直气壮的……
  • A
    ALEXZHAN
    抢劫的行为是犯罪
    开车可不是犯罪,只要它不违反交通规则,所以说如果是机动车闯红灯,因该机动车负责
    如果是行人闯红灯被撞.......自己负责比较合理,当然司机如果当时见死不救,或2次撵压,都因该是要全责的
  • h
    handsomeken
    不会死?
    兄弟,你开80甚至120公里急刹车,或者不巧打了方向,看看会不会死。

    再举个例子,突然有人窜出来,司机紧急制动,再变道,结果自己死了,找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