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户口本上9个人
- bevz现在不都是有任何计划就提前锁住户口什么的吗?
- kyobtx我觉得这还不够,如果能拆分户口,兄弟俩拆分,父子俩再拆分!
- a54楼主自己说的那句话的意思是:自己家有房子等着拆迁?
- cheng88325我也不知道,10年就量了尺寸说要拆,拆到现在还没拆。主要是我家还是非居民户口,
- magotan这个是为了多拿拆迁款的,过界了吧
- magotan普通人只考虑自己和眼前,哪管它洪水滔天
要不怎么说——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 lvlina57这个就属于 太过了。。。搞小点 偷鸡下 还说说看 大家闭只眼久过去了,这么搞肯定要抓典型,不然拆迁会大量反悔,然后都学这套,你让这拆迁怎么拆下去???
- 你胡说只要 结婚和离婚的过程和手续都合法,又怎么来认定他诈骗呢?就因为他家得的钱多吗?
就好像楼上楼下也都有说了,现在大城市为了房子离婚的多了去了,。又算什么呢? - PINOZZ对中国法律的认识,不能只看法律本身啊,我很清楚的回答你,法律是个箩筐,那啥啥啥的就不说了。
本来就是一个工具,怎么用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多的就不说了,没啥意思 - guagua000他们离婚结婚这么多次,必然是报了假信息,那么也要为虚报信息骗承担后果
- 未名结婚离婚为什么要报假信息?
法律又没规定不能结婚离婚 - guagua000要定罪,必然有罪名,如果不认,可以上高,最高法等着你
- 未名楼上说的很好
法律就是个框
说你犯法了你就犯法了
你以为最高法院就有用?
另外,谁告诉你随便什么案子都能上最高法?
大的案件高院就是终审了 - guagua000好歹书面上要自圆其说啊
- 未名[搭剃子被抓的用的罪名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你觉得这东西非法侵入谁的计算机系统了? - hwqdyx就是,合法结婚,合法离婚,
- hwqdyx手续合法也不行吗
- 风吹屁屁凉薅羊毛。。。你稍微薅点,ZF也不跟你计较,你这薅过头了吃香太难看了
- 未名噗。还是那个问题
侵入谁的系统了?
投诉有用么投诉
另外,走的不是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的话
难道谁还能自己拉一根网线去国外? - guagua000你要纠结这个,要么你有能力改变,要么你接受,要么你离开这个环境
- PINOZZ为什么你们要纠结合不合法这件事? 能判合法不合法的人从来不考虑合法问题好不好,话都说到这个份了~
信不信你再这么叨叨,够可以给定一个寻衅滋事了!! - hwqdyx信,
- hwqdyx公信力丧失殆尽,自己说的都不算,自己的漏洞也不补
- hwqdyx过什么界,就是觉着自己损失大了,开始耍流氓了
- magotan???
耍流氓的是这家人吧
虚构事实,套取动迁补偿,本来就是违法好吧? - w125这算是名声彻底臭了,就差上级领导没给你们建个各地政府诚信档案了,以后怕是连资源也没得倾斜扶持了
- 孟德你在美国试试假结婚移民,是呀,结婚手续合法。但移民官发觉你们没有性生活只是想移民,送你一条诈骗联邦罪+递解出境
- core玩得过分了 一个人就算了 全家天天结婚离婚 不抓你抓谁
- elfonice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 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离婚证是界定婚姻状态的唯一标准
而婚姻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除婚姻法中记载的不准许结婚的条目外,其他只要进行登记就是合法婚姻。
并且婚姻法上也未规定结婚离婚有等待期限或者次数限制。
这只是居民合法行使自己权利而已。
并且按照诈骗罪的要素, 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显然在法律认可的婚姻登记制度前提下,这些人并未虚构事实(合法登记),也未隐瞒真相(我国婚姻状态只认登记证)。
有漏洞就承认,想办法弥补
当然,某些人的思维是直接解决发现漏洞的人,漏洞就不存在了。 - elfonice人家是海洋法系,遇到没见过的法官就有权利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判断,并且结果还会作为判例影响后来。
我们可是法典法系。没写在成文法规上的就是不存在。
不立法,法官就没有任何权力做出判决(法理上来说)。 - 孟德我看了看,之前被抓的人,就是假结婚把户口迁进去,但实际居住从未发生过,所以是捏造居住事实骗取拆迁补偿款,被诈骗罪抓起来了
- elfonice首先 我国法律承认 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
其次 我国法律也未规定婚后必须生活在一起。
所以这些东西没必要细究,追究起来法理上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是不影响实务中解决掉 问题
另:你要说不住就得不到补偿, 那么我自己的房子手上有所有合法手续,就是空置,难道拆迁得不到补偿?进一步说,我要是租出去了,是不是租户可以拿补偿?
还是那句话,法律有漏洞很正常,有漏洞就修法。 而不是想办法说漏洞不存在。 - wave87之前青浦华新房东就是这样操作的,多了一套出租小别墅
- kyha123虽然这家人行为让人不齿,不过,违反了哪条法律啊。
- 老莲塘这些年拆迁引出来的故事多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 你胡说哎,确实,这种事情,真不是我们韭菜能追究的出来的,。不过,哎,想想公信力啊公信力。
- 你胡说如果认为为了多拿补偿款而作合法的结婚和离婚就算耍流氓的话。??
我印象中,在这个坛子里都看到过,有N多的大城市里的人。因为房产限购,办理离婚的,当然,他们次数没有这么多,可是,次数跟法律有关吗? - PINOZZ我在后面的回复中说的很明白了,说条款没有意义,认定才是问题。
知道法条和司法实践完全是两码事,把法当做上方宝剑就是认知问题了,都是成年人,实际点吧。 - PINOZZ有些事,你搞搞差不多可以了睁只眼闭只眼的问题,but 太秀了就别怪别人杀鸡。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 Jack-spiro丽水人路过,感觉脸红,但是这是当前普遍现象,不分南北
- magotan「合法的结婚和离婚」??
暗搓搓地混淆概念……你也提到了,「有N多的大城市里的人」,好,我们就说说这「N多大城市里的人」
这个案例里,「合法的结婚和离婚」就不存在。
你钻制度空子,多数情况下还可以占到便宜,那是因为你要么没被发现、要么利益对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已经告诉你:别干这事儿。
还理解不了的话,据另一个例子——
重婚,如果钻法律法规制度的所谓空子,考虑到跨省系统数据联网的问题,你也可以“合法”地在异地与不同的对象结婚,没发现都没事;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已经告诉你:别干这事儿。 - 孟德不住拿不到补偿,大概就是拆迁办法中要求补偿对象适用实际居住吧,不然怎么将人抓起来。拆建筑有拆建筑的补偿,迁人有迁人的补偿
- junxbx还有亲家母结婚离婚。。。
- 你胡说不知我这算不算杠,呃,杠就杠吧,咱对事不对人,应该没事吧?
书读的少,刚刚特地去百度了一下,才知道这二百六十六条内容,但怕有误,我复制了过来,你看看,是这样的吗?: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然后,我还是没看明白,这个他家人结婚离婚,怎么就能判定诈骗了呢?我看这里写的都是判定诈骗以后的处罚,这我看的懂,可是包括新闻里面,都没见凭哪一条来判定他们犯罪啊。
PS:是你把概念搞混了,虽然我不知道具体他家人是如何操作,但是新闻里没提重婚,我想他们应该是先去办理离婚手续,再结婚,可以想象,应该都是合法的(当然在这里是不能提道德的,那是另外议题,这里就想问合不合法)。跟重婚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根本没法比啊我觉得。 - magotan1、和不懂法的人科普有时候确实鸡同鸭讲,什么是“诈骗罪”,你可能真的得翻上几本书彻底学习下。你不止是杠,还是自动抬杆,“虚构事实”“编造虚假事由”“主观故意”这些要素在楼主所发的案例里都涉及了(哪怕你们多数人在讨论时自己也会不由自主代入“假离婚”的提法,只是为辩论而辩论,现在刻意规避了而已,因为各位心中对这种行为的主观故意了然于胸)
2、“是你把概念搞混了”
不好意思,你不止不懂法,阅读理解还很成问题。
我那句话说这家人“涉嫌重婚”?
我只是拿另一个常见的例子说明——别以为钻漏洞拿到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就可以标榜这背后的行为就是“合法”、因为判断是否合法必须要以事实来认定,所以,“比如另一个例子:重婚罪”。
看懂了没?
我的法务团队不大,3个人,解释解释这种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问题却也实在大材小用。
以上还不懂的话,建议咨询律师吧,我和你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毕竟没义务对抬杠科普。
对,我对坛友没意见,只是讨厌自动抬杠的ETC,拉黑了。 - voidmain1313113近亲就不能结婚吧,如果是结婚进来个人可以,但是进进出出过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