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赔偿标准,我就气炸了!

  • 大和
    北京地铁电梯事故那个小孩还70万呢吧!
  • 不死鸟
    草芥人命
  • b
    bull
    的确愤怒,太少了
  • 巴氏之务相
    我们这前几个月洞里面埋了三个民工,每个民工赔了65万。
  • j
    jun4rui
    赔少一点连句好话都不说,这太无耻了
  • a
    advance
    北京的首善之区 命价贵 浙江便宜点可以理解啊
  • w
    wsppsking
    最日怪的还出来个早签有奖励,我就艹了
    还他妈的奖励这是神马智商想出来奇招,脑壳被门夹了还是他妈的被粪瓢刷了
  • W
    WUPENG801015
    话说铁路上撞死头牛都比撞死个人值钱...
    铁道部根本不把人当人啊
  • 猫猫猫
    赔的还没不死乌一年的工资多....
  • b
    breadabo
    自己买了商业保险的不会包含在这种赔偿里面的。这里说的20万元保险应该是车票里面包含的意外险或者承运人责任险。

    另外法律人士能不能来解释一下,这次的事故受害人家属能不能以侵权责任法起诉铁道部?赔偿标准应该怎样确定?
  • 不死鸟
    有句刚句.赔的钱是我年薪的两倍多了
  • a
    advance
    就你那蠢样(老实话),还拿那么多,看来又是个吃公家饭的饭桶。
  • b
    badfly
    傻逼到家了
    不枉现在说什么大家都不信
    自做孽不可活
  • 不死鸟
    对不起,我吃德国人饭为德国人做事!我无怨无悔交很多税,反馈生我养我的伟大祖国,养活为祖国奉献青春过的老人们。
  • 倍舒爽
    我洗一下地看干净不。。。
    赔偿金是依法而定的对不??那么超过这个额度的钱。。。
    的确可以让某x有机会另立名目如爱心xx之类的玩意。。

    如果依法依保险仅有17w2的话(昨天新闻听到有家属抱怨只陪17w2,具体原因不明)
    那么本着法治的角度的确找不到喷点啊。。

    该喷的地方却是此法及立法之人。。
  • W
    Wbird
    拆迁就是这样的啊
  • a
    advance
    那真对不起,得罪得罪
  • 伊娃
    这钱赔的...我们单位喝酒喝死了一个人,酒精中毒外加年纪也挺大了他本身还有病也赔了40几万...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依的什么法得先说清楚吧。。。。
  • f
    fhqwb
    国家给你道歉?他肯正眼看你么。
  • b
    breadabo
    估计是。看了条例才知道原来铁路客票里面是不包括商业保险的,都是铁路系统自保,难怪保额都这么低。不过我好奇的是受害人家属能不能以侵权责任法起诉铁道部。

    [本帖最后由 breadabo 于 2011-7-27 09:04 编辑]
  • M
    Mr.眼袋
    人命还可以按区域物价水平划分???高!实在是高········
  • b
    breadabo
    这个我觉得应该不至于。首先这种交通事故责任明确,受害人范围有限,不像之前的奶粉事件涉及面过大而且定责困难。而且即使是按照侵权责任法起诉铁道部,按照现行法律法院判决赔偿的依据也无非是参照当地城镇户籍人口平均收入来制定,不会出现很离谱的天价赔偿,赔不了多少钱。

    唯一值得顾虑的,可能就只有所谓政治影响了。
  • h
    hudihutian
    你告啊,法院是我家开的,你告啊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不至于?你对司法制度了解得不够啊

    之前告华硕电脑的小姑娘怎么样了,那个告啤酒厂的哥们怎么样了,这两个案子受害者都只有一个人,被告的才不过是普通企业,奶粉厂比铁道部又怎么样。。。。
  • l
    leon2236
    原来天天骂小日本,骂哈日的也跟人家一样,果然是无下限的SB啊~~~~
  • w
    waterfirestart
    事发后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
  • O
    Oldman
    依我看不如依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至少形式上可以绕开侵权责任法的限额赔偿限制。
  • k
    kexin2001
    早签的奖励是怎么回事
    在指标里面了吗??
  • z
    zo
    这个的确太少太少了,支持家属起诉
  • b
    breadabo
    啤酒厂案子不了解。告华硕电脑的那个案子本身就不清不楚,而且索赔金额高的离谱,背后有什么故事还真不是你我能知道。和交通事故没什么可比性啊
  • b
    breadabo
    为什么要划分到高度危险责任里面呢?一般性的交通工具承运似乎不应该归类到高度危险责任里面去啊。即使是按照交通事故侵权来判,赔偿标准应该也比17.2万元要高很多啊。

    如果按照违反合同去起诉的话,应该也是一条路,不过能获得的赔偿似乎就不那么确定了。
  • O
    Oldman
    高速轨道运输工具属于高度危险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3条。只要能突破限额赔偿,赔的比现在多是肯定的。
  • 狗娃
    跟你妈拆迁一个样,人早点滚蛋,就有奖励。

    这次也是,人早点化成灰,就有奖励。

    [本帖最后由 狗娃 于 2011-7-27 09:57 编辑]
  • l
    lvcha
    赔的也就够买1个半大奥,或6个不死鸟牌的“大奥”。

    同操tm的先签有奖,无耻到极点
  • p
    phantomsea
    已经进步了,我记得10年前还是赔粮票的
  • z
    zj1234502
    那么多温州人,50W还不够人家一年赚的
  • p
    philwang
    这是TG一贯手段~
    拆迁,早点签,多给5W,签晚了,不但钱没了,房子地啥都没了~抹掉了~

    [本帖最后由 philwang 于 2011-7-27 10:54 编辑]
  • 狗蛋帮
    拆迁觉比赖到最后阿!
  • 这样的事它就是发生了!
  • a
    ayaso
    平安赔尝每个人34.8万..加起来是84.8万...
  • 猩猩带我去战斗
    都是民事诉讼,怎么没有可比性。。。

    而且这是压根不是交通事故,属于运输合同中的侵权。。。。
  • 狗娃
    这铁道部的势力太强大了,牵扯利益太多.......
  • l
    loudi909
    这话可以直译为: 这钱是老子打赏你的,快接着。先领的还有额外红包!后来的连屎都抢不上热的。

    以上我真没多解读出半分内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