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次事件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 d
    dfd
    类似这次事件,维族杀了汉人,被抓,判刑。

    第二天,汉人上街,杀了维族,被抓,判刑。

    法律上,对这种事件的判罚会一样吗?

    [本帖最后由 dfd 于 2009-7-8 18:43 编辑]
  • O
    Oldman
    不一样,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是判刑依据。
  • s
    springer
    嗯嗯,不过社会危害性这个概念太飘忽,还是从主观恶性上出发比较扎实。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不一样也就根据具体情节不一样,比如杀了几个什么的,其他的应该没啥不一样。。。。。。

    当然你也看见“应该”这俩字了。。。。。。。
  • s
    springer
    虽然说复仇不是刑法给予正当评价的动机,但因被害人先前的严重犯罪行为陷入激愤或恐慌,理智和行为控制能力下降,这样的主观状态(其实也有客观因素)也可以被纳入从轻的酌定量刑情节的吧...当然,即便考虑了最终也不一定会在量刑的具体结果上体现出来...
  • s
    springer
    嗯,杀死无辜的维族群众本身也是暴行。
  • O
    OpEth
    [posted by wap]

    ls几位都忘了两少一宽么。。。。。
  • s
    springer
    两少一宽是屎,那是政治,不是法律。
  • b
    bbok
    所以你不是法官吧。。。
  • r
    rew342
    法律是屎 那是放屁 不是政策
  • i
    interboy
    天朝的法律和政治都是屎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