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养老制度
2012年12月13日 08:17 来源于
【名家/新秀】(财新专栏作家 梁盼)从整体上来看,明代在中国历史上还算富裕,即便没有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其商业的繁盛,超过了西欧各国,并且是全球国际贸易的中心。从14世纪末开始,到17世纪中叶,明代的富裕程度引领全球。一个富裕的社会,养老的富足是其重要标志,那么明代的养老制度又是怎样的呢?
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于平民家庭,深知民间疾苦,对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社会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他问鼎皇位之后,在政策上,对养老问题颇为倾斜。对政府养老的制度建设,也相当看重。
朱元璋刚当上皇帝,就规定,年龄在七十以上的老人,可免除其一个儿子的所有徭役。古代的徭役,其实就是国民对政府所纳的一种个人所得税,以劳动的形式,而非货币来予以缴纳。这个规定,其实就减免一个儿子的税负,减少其负担,让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能够得到较为富庶的赡养。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为其中一个儿子免税,其实就是把他指定为七十岁以上老人的专职供养者,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干涉意义。
之后,朱元璋再次规定,全国各地所有八十岁以上的老者,只要品行善佳,都要记录在政府档案中,以备国家财政补贴和资助。其中,八十岁以上的贫穷老人,当地政府每月要赠送大米近100斤,猪肉5斤,酒60斤(低度酒)。连酒都要予以提供,可见其物质补助相当丰富,制度相当人性化。
而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则在八十岁获赠的基础之上,每年再加赠高档丝绸布料一匹,棉絮5斤。而且,对八十和九十岁以上老人的国家赠予,基本上可认为是普惠制的,只要是中等收入以下的家庭,都是如此。
在全国范围内优待老者的同时,对当时的首都南京和朱元璋的老家安徽凤阳,更有额外优惠政策,即规定这两个地方,超过八十岁和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分别授予两级爵位,使他们可以与当地的县长平起平坐。
到了朱元璋的儿子朱棣统治时期,朝廷再次规定,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如果没有人赡养,则由政府出钱来予以解决。这些养老制度延续近百年之后,到1458年,明英宗时代,对老人的尊重和对养老的重视,达到了一个高潮,那就是对于百岁以上的老人,国家要给他定制高级、华美的正装,给予极大的国家奖励和荣誉,形成强大的国家舆论导向,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尊老、爱老、养老的风尚和氛围。
对老寿星的超规格待遇,不仅是民生和养老问题,而且是意识形态的问题。因为中国古代以孝道治天下,孝敬老人和赡养老人,是政府和民间都必须坚持的主流行为和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