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果真无酷刑]三名民警审讯时打死“犯罪嫌疑人”被判无罪

  • h
    handsomeken
  • s
    shramm
    我朝确实没有酷刑,受酷刑那犯人至少还要被判有罪再执行,这人还处于嫌疑人阶段就被打死了....
  • 雄狮亨利
    阁下给我们一个不断章取义的吧
  • 芝村舞
    新闻基本格式(除了标题)是:先在导语中写一个新闻事件中最有新闻价值的部分(新闻价值通俗来讲就是新闻中那些最突出,最新奇,最能吸引受众的部分)
    其次,在报道主体中按照事件各个要素的重要程度,依次递减写下来,最后面的是最不重要的。
  • h
    handsomeken
    等有时候在下看到了,一定奉上。
  • O
    Oldman
    没罪的人自然不应该被打死,但是这并不代表打死他的人一定有罪,还是要看具体的案情情况而定。
  • t
    task
    发新闻 给链接是基本礼仪吧
  • 芝村舞
    好矛盾的话,那罪责在那里?莫非不存在么?抓捕人后,其安全责任当然在于抓捕那一方。

    当然有罪没罪我们说的也不算,我也不是说这个。我争辩得地方是我给的新闻十分“完整”,不存在断章取义。

    导语都可以直接转贴,何况我也把详细内容也贴了,第二页更详细得我觉得没必要了。而且最后最不重要的死者的前科跟这件新闻并无什么干系。

    他别说过去是偷牛的,就是曾经是杀人犯,既然承受过法律的惩罚,就已经结束了。不能作为任何对其施暴的依据,这才是法制社会。

    [本帖最后由 芝村舞 于 2008-11-25 23:02 编辑]
  • 芝村舞
    这我还真没听说过……谁发明的?当然有人给,也有人不给,都不是什么大事。

    当然有人要连接,我肯定给。

    http://news.qq.com/a/20081125/000076.htm
  • t
    task
    有链接的话想看全部就看全部,想看重点就看重点,还能知道不是楼主自己编的,又不费什么劲。
  • 不可能,天朝警民一条心,我们的社会是和谐的!
  • 萝卜
    惦记让小偷死全家的网友不是很多么,都去哪了
  • 猩猩带我去战斗
    [quote]原帖由handsomeken于 2008-11-25 21:37 发表


    淡定、淡定。。。。。。。。

    [本帖最后由 猩猩带我去战斗 于 2008-11-27 09:37 编辑]
  • 趣味第几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 B
    BTPIG
    赔了一万

    [本帖最后由 BTPIG 于 2008-11-27 10:1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