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经验汇总V1.0
https://www.chiphell.com/thread-1624407-1-1.html这次主要谈谈人伤方面的~不涉及DEAD。。。
车辆:公/车,保险:第三者(50万)+强保+车损+不计免赔
事故情况:
其实这个事故去年就出了~不过一直太忙没时间来写~现在有个时间空闲就把处理过程写下来给各位坛友参考下~
事故发生在去年11月份,当时天气晴,时间上午,我方车辆准备向右变道随后右拐,对方是辆摩托车行驶在马路的最右侧车道,事故为毛发生或者怎么会撞上已经不重要了~情况就是我拐他没刹住或者就没刹车就撞上来了,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神志清醒且无明显外伤并能自我行走,在互相扯淡后对方要求1000元私了,但当时我方为了怕其万一内伤了引发更大问题,还是没同意私了,老规矩报交/警报保险~交/警到达现场后一顿和稀泥,我方全责~(对方有没有驾驶证都没管。。。其实个人感觉以后朋友们如果运气不好遇见这类事故还是要据理力争下责任划分!原因后面会说! )
事中处理:
当时定责后,对方就由其工友(对方是农民工,这个很重要)和其老婆送去医/院治疗了,这里我们和对方已经约定必须县/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私人及莆/田/系去了不认!我方在对方到达医/院后也赶了过去,挂急诊等一般性检查,是我方垫付了钱,后面医/院方面表示伤者软组织挫伤没有骨折及其他内伤,但需住院观察治疗。我方对此没有反对,并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此情况后继续垫付了一部分住院费用后离开,保险公司在我方离开后也派人来医/院确认了此事。
在住院期间,我本人多次去医/院与伤者及其家属沟通此次医疗所用药物及检查的问题,还有后续赔付金额问题,并继续垫付了两次住院费。(为何垫付次数这么多,后面会说。)
在与伤者与家属沟通的同时,本人还多次与主治医生沟通其出院与康复问题。最后在其入院后的第12天确认可以出院并开具了出院记录
(这个很重要!非常主要!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才拖了点时间!),但是因为伤者及其家属与我方没有谈好赔偿问题,所以伤者赖着不出院,且在当时有点胡搅蛮缠的意思~所以我当时就开溜了,一直晾了他三天,他才打电话说同意我方的赔偿方案并配合办理出院手续。(因为我这边这鬼医/院把出院记录给伤者了,且医/院表示这个不在开另外一份,所以为这事烦死了,所以各位一定要记住出院记录要拿好!)因为我这边垫付了住院费,但是每次都是垫付1000元,所以办出院的时候已经欠费了,伤者想在医/院赖着胡搅蛮缠也没用,医/院不会理他的,除非他自己去交钱住院。(在此提醒一下,关于垫付伤者医疗费用这块上有个很有名的说法叫做三不一没有,意思就是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不是说这个行为不好,但是我个人觉得,这个按照自己的经济情况和对方的态度来吧~但是如果你要垫付那就一定要拿好自己垫付那部分的收据或者凭证,千万千万不要弄丢或者留给伤者了,会让你很被动!! )
事后处理:
其实我方在第二天与保险公司人伤岗沟通以后确认此类人伤的保险公司赔付由以下费用组成并一直在沟通此赔偿方案:
1、医药、检查费:医/院的所有医药等检查费开销参考国家医保报销政策,因为涉及1、2、3类药物与一些乱七八糟的检查,保险赔付的金额占总医/院开支的80%左右。最后至事情完结确实保险公司就赔了这么多医药费。。。(上面我说要力争下责任划分就是在这块剩余的20%费用上面,如果是你的全责那这20%就是你自己全担了,如果不是你全责可以主张这20%只负担自己所承担的那部分责任,别看20%其实如果严重的人伤会很多钱的!我这轻微的都将近2000了。)
2、误工费:这个是最恶心的,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收入证明包括,公司开的证明、完税证明、银行流水。一般小城市根本拿不出保险公司需要的误工费证明材料,所以这事扯皮的太多。因为此次事故伤者是农民工,更加提供不出这些东西,伤者跟我方提的条件是200元/天(因为我是做工程审计的,知道这个钱伤者要的真不多!),但是没有任何证明材料。在多次和保险公司协商后还是没用,最后按我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给的72元/天,时间计算为30天(住院时间加医/院出院小结的遗嘱修养时间算的)。
3、陪护费:我所在城市的标准是76元/天,这个貌似没得争,时间按住院时间算12天。
4、营养费:我所在城市的标准是20元/天,时间按住院时间算12天。
5、住院伙食补助:我所在城市的标准是50元/天,时间按住院时间算12天。
在这说些题外话:在住院期间我多次暗示,到后来都明示伤者和其家属如果你不满意这赔偿方案,不要和我闹~你配合我办理出院,我配合你去法院告我!但是这位伤者和家属终归还是和我闹腾了一阵后选择了妥协,对于这个我打从心底里没有任何高兴和欣慰,因为误工费的赔偿真的是扯淡!但是站在我的角度上我不可能自己贴钱去办公事。
其实事情走到伤者出院,基本已经完了,无非就是收集好保险公司所需凭证,就是上面所说的医/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事故认定书、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上要写清楚给了多少钱给伤者!最好写清楚包含了上面所说的那5项费用,并双方确认签字画押!)、修车发票等等,然后去保险公司的营业点核销就行了,走人伤岗。
总结下吧:人伤事故中与伤者及其家属沟通真的非常非常重要!其次误工费这东西不是闹不上去的,去法/院告或者保险公司闹一闹可以加点上去的!另外针对车友们提醒下,真要运气不好伤了人,不管重与不重真心还是要去医/院看看的,不要因小失大!而且责任不能乱认!
最后还是要强调!尼玛保险公司的误工费简直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