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制度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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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gsoldier
    http://www.sina.com.cn2008年09月17日07:48 中国青年报
    作者:马涤明

    “海南华银”、“大连证券”这两个倒下多年的金融机构再回人们关注的视野。近日,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石雪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石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海南特区报》9月16日)

    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人、辽宁大连证券公司董事长石雪,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6亿元,挪用公款近1.2亿元,另外伪造金融凭证企图诈骗央行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此案被人们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同时,贪污2.6亿元获死缓,创造了“贪官不死”与司法量刑“通货膨胀”的最新纪录。

    贪污数额是贪污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如果贪污2.6亿元都判不了死罪,那么今后还能有多少贪官有死罪的“资格”呢?如果说贪污2.6亿元也有不死的理由,那么请告诉公众究竟是什么理由,以至于检察院都不能接受这一判决提出抗诉。有重大立功表现吗?没有;有明显的从轻情节吗?两级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没有提及。海南高院的终审裁定说,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这种高度原则性概括,可以适用于任何一张判决书中,但还是没告诉公众2.6亿元为何不判死罪的理由。古时曾用“莫须有”的理由惩治无罪之人,难道今天我们能够以疑似“莫须有”的理由,对一个、以及大批犯有大罪的贪官实施“宽严相济”?难道不需要告诉人民,“定罪准确”,“准确”在哪里?“量刑适当”,“适当”在何处?

    我们老百姓不如司法人员更懂得法理,对于某些匪夷所思的司法现象也许只能以常理提出质疑。所以,“法理”面对“常理”时才更应该说出所以然来,更应该以“理”服人,而不是仅仅以“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或“宽严相济”简单地阐述一下。贪污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可以“宽严相济”,贪污2.6亿元仍能“宽严相济”——“法理”说贪污数额不是唯一的量刑依据,刑法中对于贪污罪量刑的规定也是“上不封顶”;那么,由此推及的话,明天、后天如有十亿元、数十亿元、上百亿元的贪官现身,是不是仍可依照“上不封顶”原则、仍可实行“宽严相济”呢?既然贪污数额不是唯一的量刑依据,2.6亿元的贪污犯罪可以“宽严相济”,那么超出2.6亿元的贪污犯罪为何就不可以呢?

    假如我是贪官,既然贪污几百万元是死缓,贪污几千万元、上亿元也是死缓,那我就一不做二不休——少贪几笔与多贪几笔既然都是一种结局,何乐而不为呢?

    一方面是反腐败的形势十分严峻,贪官们就像割不掉根的韭菜一样“前腐后继”;另一方面,司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无限度地“宽严相济”,这究竟是什么道理?是有利于惩治腐败,还是纵容着腐败?

    《检察日报》的一篇题为《“中国金融第一案”何以发生》评论文章说,“一切贪欲熏心之徒在目空一切地非法肆意攫取不义之财的同时,等于一砖一石地给自己建造一个地狱。年仅45岁的石雪贪婪可悲的人生,不正应验了这一真理吗?”呵呵,“可悲”是确实,但谁也说不准石雪们这会儿是不是坐在“地狱”里正偷着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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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我比较赞同美帝的做法,只有严重暴力事件才适用死刑,经济犯罪不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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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rlockboy
    问题是现在有些死缓进去过几天改无期,再过几年就保外就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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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o1982
    应该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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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不能因为执行时有问题,就把罪犯杀了了事。只要一只有这种思想,法治就永远也建立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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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anyuting
    两年改无期,判无期了就算被减刑,也最起码要做十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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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gsoldier
    10年2.6亿,包吃包住,这工作现在还招聘么?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保外就医是个好制度。。。。

    我以前转过一帖子,一黑社会老大无期大概2年就出来了。。。。
  • 调和
    假如我是贪官,既然贪污几百万元是死缓,贪污几千万元、上亿元也是死缓,那我就一不做二不休——少贪几笔与多贪几笔既然都是一种结局,何乐而不为呢?

    没有死刑的国家是怎么处理的? 外国的保外就医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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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wboyblues
    10年出来你手里还有这2.6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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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那应该是无期减成有期了,无期是不能保外的。

    我觉得可以设立一种不得减刑的无期徒刑,可以用来替代死刑……
  • 调和
    我记得这是美帝要求的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没有死刑的国家中有一部分是超长刑期的,几百年什么的。。。。

    国外的假释制度比较完善,至于保外就医,这东西就是个监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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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scape
    单独看最终死刑的判决来对比中美刑法没有意义。如果一个国家的监管制度足够健全,执行力度足够。那时可以这么对比。况且,欧美法律一般起步很高,没准吐个痰也让你损失巨额财富。中国起步太低,而且执行力度太弱。所以片面说取消死刑是人道的,那可不可以说取消死刑是对国家和人民不负责任的。要取消就要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光谈取消死刑,那是欧美人的思维方式片面的在国内的简单应用。非常不科学。
  • 猩猩带我去战斗
    两句话没有因果关系的。。。。

    那个无期徒刑变两年的是纯粹减下去的,牛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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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anyuting
    招聘,笑话,你有这能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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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无期减刑要高院吧,减成两年,这也太乱来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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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anyuting
    无期徒刑变两年,纯粹减下去?
    有连接可以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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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没说要彻底取消死刑,但要严格适用死刑。

    另外,就贪污罪而言,贪污公款可以无期死刑,贪污私人财产最多15年。同样是钱,国家的保护力度差的也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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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man
    首先无期要执行两年才能减刑,而且减刑后最少也要是十三年有期徒刑,然后才能按照有期徒刑再减。而且最终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10年。

    无期直接减成两年,这高院是在赤裸裸的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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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ianyuting
    经济犯罪的死刑一直是最高院的没下放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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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xx
    朋友,没有司法口的朋友吧

    什么有些,明确告诉你,死缓就TM根本死不了了:D
  • 倚天奸剑
    这俩可都是死刑立即执行啊~~
    你大概没明白死缓是什么
  • n
    nosmoking
    缓刑是中国法律当中最煞笔的部分
  • f
    fffhxy
    都错了
    经过最高院批准今天进去的明天也能出来
  • r
    redemption
    问题是美帝有些无期进去也屁事没有,再过几天就保释出来了
  • 限定版笔记本
    还是要死刑吧
    没有宗教信仰的人 只有死让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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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lclone
    缓刑就是给特权阶级准备的,没这玩意保驾,谁敢造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