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穿着暴露ATM取钱 被人又摸又抢(组图)

  • 衰人

    姑娘独自存钱

    金走了进来

    金和姑娘对峙

    走近姑娘,姑娘双手交叉

    金靠近,摸姑娘胸部

    金撩起姑娘裙子摸她

    听到广播,金逃走

    金逃走,姑娘愣愣站着

    姑娘蹲地上哭了起来

    监控截屏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尚法
    昨天,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法庭上没有律师,也没有家人旁听。
    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身高1米6左右,穿黑色套头衫。他姓金,22岁,余杭人,捡垃圾为生。
    去年10月23日凌晨3点,金戴着黑色鸭舌帽在街上闲逛,在青年路口,看到了一个穿黑色纱裙的姑娘。姑娘盘着头,露着肩膀,露着腿,趿着双拖鞋。
    金悄悄跟了上去,两三分钟后,姑娘走向解放路工商银行的ATM机服务区,准备存钱。
    金假装在隔壁一台机器上操作,用余光瞄着姑娘,随后走到姑娘身后说:“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里做什么。穿得这么少,勾引谁啊?”
    姑娘吓了一大跳,背过身,说在给男朋友弄点钱花花。
    金盯着姑娘的胸部一直看,姑娘半靠在ATM机上,右手握着手机,左手握着现金,一动不敢动。金突然走上前,朝姑娘胸部猛抓一把。
    姑娘一下把他的手甩开,双手紧紧护在胸前。
    金后退了几步,很快又上前迅速摸了姑娘胸部两把,还撩起姑娘的裙子。
    “你干什么?!快放手!”ATM机服务区广播突然大响,金慌了,夺门就跑。原来,银行保安此时通过监控录像看到了他的动作。
    姑娘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保安报警,民警很快在解放路新丰小吃店门口将金抓获,还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刀。
    被抓后,金交代,他带着刀就是要抢劫单身女子的。看到姑娘身材不错,顺手摸了她几把。
    姑娘跟民警说,金摸她时,手也在抓她手上的钱。
    检察官指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金的刑事责任。
    法官问金,认不认罪?
    金仰着头说:“我觉得是猥亵,不是抢劫。因为开始我就没想过要抢她的钱,只是觉得她身材好……”
    “那就是对起诉书认定有异议?”法官说。
    “是的。不过,我后来在看守所读了几本书,觉得我又是抢劫,不是猥亵……”
    “不是叫你自己给自己定罪。我只问你,事发当时是怎么想的?”
    金用力点头:“嗯,是抢劫!我想抢劫!摸完她,正想抢钱的时候,广播响了。”
    他说,摸姑娘的时候,姑娘一直反抗,不让自己靠近,还朝他扬了扬手机。
    “我跟她说,你有本事就报警呀。你越报警,我就越兴奋。”金说。
    当时,姑娘手里攥着3000元钱。
    检察官说,金应当认定为抢劫未遂,建议处1至4年有期徒刑。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单身女子深夜去自助银行存取款,很危险。快报曾多次报道过这类案件。
    去年8月29日凌晨2点多,临安的翁女士去自助银行存1300块钱。刚离开自助银行,身后突然冒出一个拿匕首的男子,一把扯住她的包。她不肯松手,肚子被男子捅了一刀,包被抢走,包里有手机和700元现金。(详见快报2011年9月7日警戒线版)
    葛姑娘,27岁,去年4月6日晚6点多,到西湖大道一家自助取款厅取钱。一个男子持刀把她取出的200元钱抢走,刀还划伤了她的手。3小时后,男子落网。(详见快报2011年4月6日警戒线版)
    2010年5月4日晚上10点多,中山北路自助银行内,一个单身女子正在机器上操作,身后一个青年男子直接把她推到一边,取了2500元钱,逃跑。(详见快报2010年5月26日警戒线版)
    再次提醒女性朋友,深夜尽量不要单独外出,更不要去自助银行存取款。即使是男人,深夜独自一人最好也不要去自助银行存取款。
  • 荒鹰
    强力马克
  • p
    ps2man
    杭州人飘过
  • 道林格雷
    posted by wap

    好骚!!!
  • y
    yuhui
    MARK
  • P
    PENNYSHAW
    @PENNYSHAW mark
  • 北京副市长
    还是不猛!
  • x
    xtpl
    233,这个ATM就在我单位附近,偶尔还去取过钱,哥们儿的老婆在这个支行上班……这是市中心啊,这家伙胆够大的……
  • 骷髅上帝
    TVB:控方证人,请问你有没有在背对我当时人的时候做出一些暗示性的举动,其实你早就从反光镜里看到我当事人,然后故意引诱他,然后你又觉的在公共场所做这样的举动很丢脸,再家上银行监控又大声喊话,所以,你为了不让名声受损,所以故意捏造我当事人对你进行猥亵,以博取同情,据我们所调查,你在很多场合都穿着暴露,生活作风又很开放。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在半夜,任何一个正常的男子,和控方证人这样穿着暴露,又做出暗示性动作的女子同处一室,难免会受诱惑,做出不当行为,而控方证人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做出极力反抗,甚至挣扎,我们有理由相信她对于我当事人所作所为是默许的,所以我当事人最多只能算在公共场所行为失检,考虑到疑点利益归被告所有,我恳请判决我当事人猥亵及其抢劫罪不成立。

    [本帖最后由 骷髅上帝 于 2012-3-9 09:17 编辑]
  • m
    mailps3
    mark
  • 利露
    没身材..
  • l
    loyntar45
    金仰着头说:“我觉得是猥亵,不是抢劫。因为开始我就没想过要抢她的钱,只是觉得她身材好……”
    “那就是对起诉书认定有异议?”法官说。
    “是的。不过,我后来在看守所读了几本书,觉得我又是抢劫,不是猥亵……”


    好耿直…………
  • 骷髅上帝
    这条新闻最SB的就是检察官那种决定生死那种态度,完全是凌驾法律之上。我们最多只是旁观者,一般都会被媒体所写的引导,所谓对与错,善与恶,都是没有一定的。不过中国陪审团那NPC的存在感,不说也罢
  • f
    ft1959541
    ......真够二逼的,我一个大男人也从来不敢晚上出去取钱存钱,这是什么防范意识。
  • d
    duryu
    照片上看起来是飞机场阿,怪不得男的摸了一把之后连钱都没抢就跑了.
  • r
    ramielbilly
    我跟她说,你有本事就报警呀。你越报警,我就越兴奋

    这台词居然真有人在现实里说
  • y
    yapoka
    上帝威武霸气
  • 不死鸟
    硬了。。。。。。。。。
  • M
    MAXSHI
    这没胸没屁股的,有啥可暴露的
  • 肉丸子
    我艹,半夜还有这么多痴汉出没呢!
  • 菊花盛开的地方
    不如那个9岁的小孩威猛
  • h
    hareruya
    9L神了阿
  • 胖屁股豆豆
    身材挺好的这女的。。看着挺骚。
  • 八代爷
    走在路上别人都怕被劫的飘过
  • b
    bluefly
    走路上都怕被捅死的飘过。。。
  • r
    realsquall
    这女人说取点钱给男人花花?
    这都什么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