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能不能成为一种教育手段的扩展思维

  • h
    hanzo
    占楼

    打孩子也有一定的方法,稍后在这楼列一下

    [本帖最后由 hanzo 于 2012-12-30 18:08 编辑]
  • h
    hanzo
    隔代教育很糟糕,除非你的影响力大于老人的,或者说,你的影响力要超过老人才行
  • i
    ilovesea4
    这辈子搞砸的事情太多了,为啥孩子就一定要教育好?
  • h
    hanzo
    要靠生个孩子来承受自己种种的自卑和失意,是不是该自抽先
  • s
    smilemiles
    打孩子作为一种手段,要讨论的根本不是有没有效果的问题,而是对不对的问题。
    打人对吗?
    就这么简单。
  • S
    Smilebit:)
    不是要反对楼主的观点,但是本人觉得必须思考,人到了什么时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人什么时候才开始具有人格,人什么时候才开始具备交流的能力,然后在面对这一阶段之前的儿童又应该怎么办
  • 大手
    打人的定义是什么?

    分几种?要是不对怎么还长期存在?

    打人不一定是完全反面的教育手段,,当然也不代表这是最有效的。
  • h
    hanzo
    请问,这个世界上有没有问题是真正可以用对错二元论来根除的?况且是从混沌到清晰的幼儿成长过程。你想简单粗暴,就别指望孩子出类拔萃

    沟通这个技能不是一朝出现的,很多人终生都没能真正学会沟通技巧,王朔的看上去很美里写到的那个想帮忙弟弟脱衣,一着急就演变成狠抽弟弟耳括子的小男孩就是很多成年人的心理写照

    本帖最后由 hanzo 于 2012-12-30 19:42 通过手机版编辑
  • S
    Smilebit:)
    从根本上来说,二元论是不可能的,定义也是不可能的,然而人们却经常在使用这些方法,按照某些哲学家的说法,正因为不可能,所以可能,而因为可能,所以又不可能,假如我们正在讨论哲学的话本人乐于探讨这个问题,可惜目前不是

    “打人”这个概念,得先问什么叫“打”,然后再问什么叫“人”,而后者正是本人所提起的问题

    然后再回到原先的问题上来,打人不对的主要原因是打的对象是人,那也就是说如果打的对象不是人的话,这一行为也就不会被认为是打人,也就不一定就是错的了,那么再进一步,“不能打孩子”是因为,首先孩子是人,然后打人不对,所以不能打孩子,那么本人要问的就是孩子什么时候才算是真正的人
  • s
    smilemiles
    两点:
    第一,打人效果非常好
    第二,长期存在的就是对的这种观点很可笑,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产生了刑法和犯罪的概念以后,犯罪就从来没有消失过,你想用这个例子说明犯罪也是对的吗?
  • k
    kalarrd
    +1
  • 大手
    存在即合理。
    但并不代表发展的趋势。

    打人是一种有一定效果的教育手段

    打人是一种情绪发泄

    打人是不对的


    这里打人的概念是一致的吗?
  • s
    smilemiles
    第一,存在即合理这句话从翻译到中国过来那一刻起就弄错了,存在不等于合理,黑格尔也不是这个意思,
    第二,就算黑格尔真的蠢到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请问犯罪存在,犯罪也是合理的?
    第三,是一致的。
  • S
    Smilebit:)
    本人觉得要是想认真探讨科学的话就把道德和感情全都抛到一边去

    楼主的问题是打能不能成为一种教育手段,本人真正想要了解的也是这一点

    比如说,心理学认为三岁之前的婴儿没有意识也没有记忆,这个时期的儿童应该是无法真正沟通的,那么打是否有效果呢?按理说对于没有意识的婴儿,打和沟通应该同样是无效的,反过来,假如打能够有效的话,那么沟通应该也是有效的,这是本人的看法,不过实际是否如此呢
  • s
    smilemiles
    提到了那就说一下,
    黑格尔说的“sei alles Wirkliche vernünftig und alles Vernünftige wirklich”,根本就不是什么“存在即合理”,也不知是哪个傻 逼翻译的,流毒无穷,人家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
    所谓“合理”,直译是“理性的”,总的说,大意是指外在表现为客观实在的世界是符合“绝对精神”和“理性”的,换句通俗的话说,外在客观是符合因果律这个世界的“理性”的。

    所以拜托以后不要再乱引这句话了………………这句错误翻译的话唯一的用处就是给tg之类屁股上不干净的东西给自己的错误洗地用的…………
  • s
    smilemiles
    打人是一种最有效果的,用于减少目标行为的惩罚手段,这种手段是如此之有效,如此之简单,如此之符合本能,以至于几乎每个人在面对教育问题时都抵挡不住这种诱惑;
    反过来说,通过不使用暴力的“科学”的“理性”的“温和”的手段来进行教育,尤其是对象还很“皮”的时候,客观说,难度太大,第一你要有经验,第二你要有能力,第三你要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气急败坏,第四你还要能持之以恒,所以永远不打孩子这句话那真个叫“说起来容易”。


    但是,真的有许许多多家长做到了,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从来没有实施过暴力,我想说的是:
    也许我将来也做不到,但是不打骂而实现教育的目的真的是可能的,如果你做不到,不客气地说,那是作为父母的能力不足所致。
  • S
    Smilebit:)
    如果你觉得打人是有效的方法,那么问你一下,你能通过殴打刚出生的婴儿来让他停止啼哭吗?本人觉得是不大可能的,除非你把他打死

    婴儿没有意识,不能理解行为,所以不能知道你打他是为了让他停止啼哭,这个时候打是无效的,如果你仍然觉得打人有效果,那么你就自动把婴儿从人的范畴里排除出去了
  • i
    ilovesea4
    什么道理
    大家喜欢"存在即合理"这句话,不是因为这话是黑格尔说的,而是因为这话合心意
    黑格尔啥意思关别人鸟事
  • s
    smilemiles
    这句话源自于小逻辑,作者的原意还是重要的,
    当然,你要丢开自己想怎么谬用就怎么谬用,别人也管不着,
    但是别代表“大家”。

    我再说一遍“存在即合理”这句话是个彻底的误译,只能用来给自己的错误做借口之用。
  • i
    ilovesea4
    世上的一切熟语都是借口
    至于是错误的借口还是正确的借口,就不是你能论断的了
  • s
    smilemiles
    有效不等于万能啊大哥,你靠打是不能让一个人举起一吨重的东西的,但是你不管用别的什么科学的办法也不行啊………………

    另外婴儿不是没有意识的。
  • s
    smilemiles
    你这句话太销魂了,我确实不能对此做论断
  • S
    Smilebit:)
    那又出现新的问题了,你如何定义“有效”这个词呢

    照这么一说,靠打人而不能让人办到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么打人实际上就是很没有效果的

    无论绕到哪儿去你也逃不出这个文字游戏的,这就是本人之前说的定义不可能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包含了整个宇宙所有的问题,比如说问犯罪是否合理,就得先探讨什么叫犯罪什么叫合理,问婴儿是否有意识,就得先探讨什么叫婴儿什么叫意识,而解释它们的唯一方法是用其它的概念来代替,所以语言是一个无限循环论证系统
  • s
    smilemiles
    讨论的是教育中暴力手段,拔高到语言、概念、定义的哲学高度是不是过了………………

    这事你错一半,提"存在即合理"笑话的老兄错一半…………

    有效的问题可以用例子来说:
    对消除同样的目标行为——比如说五岁小男孩用手抠小jj………………
    方法:
    温和交谈、谎言欺骗(再抠jj就飞喽)…………漫骂威胁、直接打手、剥夺玩具或禁足(这是我认为相对科学的方式)
    你可以比较一下,想象,哪个行为成本低?哪个容易达成目标?
  • h
    hudihutian
    暴力是一切规则的元规则,否定暴力的作用无非是自欺欺人罢了 - 假想一个完全由道德完人组成的社会,如果没有暴力作为一切社会规则的最终保证,这个社会能正常运转吗?
  • s
    sijigh
    你们能用自己带孩子的实际事实来讨论这个问题么,而不是说这些废话。
  • 大手
    存在即合理,这里的合理和我们口头上经常说的合理不是一个意思。

    所以这个翻译不是很好,但也不算错。

    我引用存在即合理,是想说,‘"打人"这个存在是符合一定的因果关系的。
  • S
    Smilebit:)
    27楼说得好,本人很赞同

    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什么叫暴力”,而你我之间对暴力的认识又是否相同,或许你认为打人算暴力,而怀柔手段不算暴力,但是社会学家还提出过“象征暴力”这一概念

    假如按照楼主所说的,孩子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那么你作为家长硬要让他去干符合你价值观而他自己不想干的事,那么无论你使用什么手段去让他干,都属于暴力,而彻底地不使用暴力,就意味着对孩子完全放任,而大多数人恐怕不会赞同这种做法,实际上你们自己也都已经是这种暴力的受害者了
  • s
    smilemiles
    任何存在皆有其原因,所以这个论题如果不是在讨论世界观和基础哲学的时候提及,毫无意义…………
    有原因你不能就当做应当如此行事对吧?还是一样的例子,每个犯罪行为也皆有其原因,可以分析,但是不能用来做派出责任的结果,更不能用来论证犯罪的合理。
  • S
    Smilebit:)
    不提那句话的原义,“犯罪是合理的”这句话并不能说是错的,因为社会的一切规则都由暴力来维持,哪里有暴力就必然有反抗,而犯罪是反抗的一种形态,因此有社会的地方就必定有犯罪,这就像一个人总要上厕所一样,是再合理不过的事,如果你觉得犯罪不合理,那么是否也觉得排泄物不合理呢?这其实是一个道理
  • s
    smilemiles
    把暴力的概念泛化丧失了操作的具体意义了。
    你的例子的让他人违背意愿行事的方式有很多:通过讲理说服让对象自己权衡算吧?威胁算吧?交易算吧?身体暴力只是其中一种方法而已,所有的让对象违背原始意愿行事都叫暴力这一是错,二是无意义…………
  • x
    xxhunter
    “我敢说面对一个懒于沟通,不懂为沟通寻找方法,遇事容易爆发的家长,孩子未来一定是个唯唯诺诺的中庸分子,独立性和探索精神以及抗压能力会比较差”

    看到这儿我差点哭了
    感同身受
    我爸妈就这样 还好我爷爷奶奶带我比较多 加上自己比较坚强 好钻研 喜乐观 才没有变成上面描述的那样
  • s
    smilemiles
    我不想咬文嚼字,但是你这话有点离谱…………

    只能说,有些犯罪是对暴力的反抗,而不能说犯罪就是反抗的一种形态,你这表述太不严谨……………………
    第二,前一个还可以算表述问题,但把犯罪和排泄物放在一起比彻底沦为没有科学分类的能力了…………
    排泄物是客观实在的物质,没办法,至少现在的科技没办法消除,但犯罪是行为,行为是可以改变和规范的,你只能说规范行为,而不能说要规范排泄物,你这是搞笑…………
  • 岩波书店
    择膏粱和训有方。
  • 岩波书店
    伟大的人不是教育出来的,庸人也不是教育出来的。都是命运使然。对孩子应该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尽人事知天命就好了。与其费尽心机的引导他不如让他尽早感受到自己的灵魂,意识到自己的命运。能给予他什么,他出生的时候手里有多少牌,同时找到自己想要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就是个不错的父亲了。
  • S
    Smilebit:)
    这是古典社会学理论,你说不讨论哲学,本人才拿出来的

    类比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你说行为可以规范本人赞同,但人类能够规范一切行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你只能尽一切努力把犯罪减少,而不能彻底消除,同理,给一个人一直打点滴而不让他吃喝,也能把排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但同样不能彻底消除
  • D
    DOX
    打孩子的家长的孩子可能恰好也比较接受这种教育方式

    如果一个家长的智商不足以让他使用语言等方式来教育他的子女,那么我也不会认为苦口婆心的说教对他的后代能有什么效果
  • s
    smilemiles
    我去你的,就算你说的对,符合我大决定论世界观,我们也不能这么认为,否则人生的乐趣小一半多
  • h
    hudihutian
    只能说,暴力是个手段,是个刑罚,需要注意的,是防止不教而诛,倒没必要在现在这个阶段太纠结于手段本身。
  • 岩波书店
    你总应该认识到孩子和父母之间其实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孩子是另一个人,你能给予他的影响是不可预知的。塔列朗的老爹如果早知道他的瘸儿子是奥特朗托公爵+本尼凡托亲王估计会对他好很多,但是那样他可能就扼杀了十九世纪最传奇的人物。做为父亲应该观察、鼓励和忠告。但是不要妄图让孩子沿着自己的路子继续走。那是不可能的。
  • s
    smilemiles
    暴力要不是手段而成了目的那事情就大条了…………之前的一切讨论都是建立在讨论这个手段和方法如何的基础上吧…………
  • s
    smilemiles
    这是教育的目的应该具体到哪个程度的问题吧,你之前的回复拔太高了…………
    我倒是同意你说的,教育不能以一个精致的磨具的形式出现,把材料准确压制出轮廓才算成功,正相反,教育只应该围绕价值观、道德这些方向性的内容,辅以一些技能性的具体内容——比如道路安全、进食方法什么的。一旦把教育用来打造一个刻板的具体到细节的模子,就走错路了。
  • 狂奔的牛牛
    讨论的挺好,不过有点开始偏题了,让我们在这个贴里的讨论回到教育小孩的上吧
  • h
    hudihutian
    其实社会关注的焦点倒是教育中滥用暴力的现象,而不是孩子用弹弓打死了邻居家的鸡,结果被打了手掌。

    我觉得所谓滥用暴力,就类似于不教而诛,类似于忽视社会建设而依赖运动式执法,即忽视深层次问题,只单纯依赖暴力打压表象。

    如果家长并非如此,只是根据孩子的某些行为进行适度的惩罚,那我看给点皮肉之苦未尝不可,幻想孩子自幼就是理性动物,有点自作多情了。
  • 岩波书店
    打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人类的道德和人类的宗教以及人类的法律说到底都是建立在打的基础上的。从杀人的刽子手到打贼占便宜的小市民,暴力维护着集体的愚昧。朝廷打得爹妈自然也打得。
  • h
    hudihutian
    这算是教育的一面

    教育的另一面说白了就是泯灭一部分个性,这没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更何况,针对不同类型的孩子,具体的手段还各有不同
  • S
    Smilebit:)
    怎么不是社会学呢,这是功能主义社会学的典型论调,功能主义的主要做法就是想要在一切行为当中看出功能来,而对其最严厉的批判就是这功能到底是谁说了算,比如说原始人为了求雨而祭祀,社会学家说祭祀具有统合整个部落加强凝聚力的功能所以不会被废止,但原始人可能根本就没有想到过这一点

    那么本人再反过来用你自己的方法解构你自己的观点吧,你刚才说本人把暴力的概念泛化丧失了操作的具体意义,那么你对犯罪一词是否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

    犯罪属于反抗的一种方式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本人不赞同某条法律,可以采取很多形式去反抗,比如说宣传这条法律的错误之处,或者散步,当然也可以直接去违反它,如果法律都是暴力,那么犯罪就都是反抗,虽然反抗不都是犯罪,这没有任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