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疼贴:手术台上老公放弃了我 这段婚姻该走还是留?
- handsomeken恩,最后都拖死最好
- 级替四蜜蜂已经说过了,谁签都是非法的。
如果一定要解决当时的问题,第一应该征求孕妇本身的意见,第二是她父母,第三才轮到丈夫。 - handsomeken孕妇已经麻药了,就剩下两个,先不论合法的问题,如果不合法,你让出去就对了?
假设前提是有权(虽然这个东西理论上没有谁可以有权)但是从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看,配偶和父母一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是平等的。
而且在下相信您跟您爱人所有的大事应该都是你们俩商量,而不会先去找父母做决策吧 - 液体蜘蛛前面我说你是不是在逃避什么。是因为你把选择权交给了别人。你自己选不出。“让”岳父岳母来选。跟谁来选更合理没有任何关系。我觉得这是个责任问题。当然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并没有错。但我感觉如果你遇到这个情况你的第一反应应该是保你老婆。这是人性的根本,而你的价值观是后天竖立起来的。前面话说重了,见谅。
- slowsonic美国那条法律并非把未出生的婴儿置于母亲之上,这条法律的意义就是说在只能保一个的情况下,保女人不违法。
不过我国医院确实纱布,这个问题应该是由当事人决定的,决定不了(比如昏迷)的情况下才由所有在场直系亲属决定。
还有就是我不理解你们为什么喷这个男人决定选孩子,就像GT4说的,价值观不同,你们对老婆的感情大于未出生的孩子是你们自己的事,人家怎么决定是人家的事儿,你凭什么就替人家把这么一个重要的选择给做出来了?
当然这个女人要离婚来说也没有不对的地方。 - 鬣狗亨利越活越SB
- 液体蜘蛛医院纯粹为了撇清关系。这是男人的父母选的。男人只是听从命令。你讲价值观。也要基于这个男的自己选吧。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选小孩,然后出来说。跟你不明白为什么要TGER来决定那人的选择,然后出来说是一个道理。 - handsomeken医院当然不能替你做选择,这样更不对了
从主贴来说那个男人完全是因为家里人,而且是因为是个男婴才做这样的选择的,难道不该被喷?
[本帖最后由 handsomeken 于 2009-11-9 22:11 编辑] - slowsonic出来说不明白为什么选和说选小孩不对是一个性质么?
[本帖最后由 slowsonic 于 2009-11-10 00:14 编辑] - 液体蜘蛛大家都说出自己不能接受的事情。有什么问题?这不就是所谓的舆论吗?
- slowsonic没什么问题,有人喷一件事,就有人喷喷这件事的人,这就是论坛
我也只是再喷回去而已 - elt我也认为该选保老婆.
客观上说,这个男人缺点主见;这个女人是比较感性的那种类型.
事已如此.唯一的办法是哄.可惜这个男人的性格不是会哄的那种... - phpku你们居然喷到价值观,这不就中了级替四的圈套了嘛
只要人家不犯法, 你就不能说人家的价值观是错误的,详情参见公车不让座贴等等 - slowsonic那就要看你们究竟是喷的是不是他选择的原因还是他选择本身了。
这个选择其实很类似那个很多脑残女人文的你是会救我还是你妈妈的纱布问题。
你心中的称不能替别人衡量不是 - slowsonic两条无辜生命,这个时候必须选一个优先的,选择那个是错的?
- sneezingbee158楼是我引述现行法律理论,我自己的理论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现行我国法律不认可未出生胎儿的生命权,
而我个人的观点是一旦未出生胎儿被认定为已经具备了可以独立于母体生存的条件,就应当认可其生命权,
但是
这种不完整的生命权在价值位阶上又要低于完整的既存的生命权 - 级替四这你扯不到合不合法,孕妇自己无法做决定时,丈夫的天平在水平线上,这时需要另一个人来加砝码,没有比女方亲生父母更合适的人选了。
- rinlord这事爆出来,感情都破裂了还过个鸟
离了清净 - sneezingbee我跟你说了呀,第一你的这个观点和现行法律不符,第二你的这个观点也没有得到什么有力的论证难以服人。
简单地说,不是每一个未出生婴儿(即便不是已经胎死腹中)都能够100%顺利地生产到这个世界上成为一个活体,所以未出生胎儿的生命权是未确定的,不完整的,而产妇呢?那可是活蹦乱跳已经真真实实活在哪里几十年的大活人,生命权是完完整整的,这就是区别。 - 级替四按这个逻辑,是不是得了重症的人生命权小于健康人?
法律的问题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没必要绕着圈说。
[本帖最后由 级替四 于 2009-11-10 09:28 编辑] - lijgame是他自己先喷那女人自私的,别人喷他又有什么想不通了
- sneezingbee请问得了重症的人是活生生的人还是不能确定到底会不会以一个活人的身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
病人的生命也是完整的生命,它已经现实存在了。 - 级替四母体里的婴儿是不现实不存在的?
- sneezingbee请问我说的是婴儿的物理存在方式还是他的独立生命现象?
混淆这个没意思 - 级替四嗯,不自私,吃自己儿子的醋,把好好一个家庭拆掉。
- 级替四你和我争论这些毫无意义,对我而言,小孩已经够出母体存活了,她(他)就已经是一个完整的生命,法律怎么定义的,关我屁事。
- phpku不是个个人都是医生般的业内人士的好不好
医生问你保大人小孩子的时候一般人的直觉就是二选一的选择题,当然谁都希望大人小孩都平安了 = = - moe52这女的没错,她弟弟也没错,支持离婚,不离婚也过不下去的。
- 华莱士嘴硬就没意思了
医院管个P法律规定
他们只想规避责任而已
没钱P都不给你治 到了急症照样给你抬出去 这算违法不违法??
本来就是道德问题 你扯到法律说明你没词了
父母老了 孩子照样可以不照顾 每个月给几百块就打发了 这也不违法 可这是人干的出来的事情么? - 级替四假设是没有意义的。
- 级替四你应该和蜜蜂去说,是他扯的法律。
- 级替四碎胎你也不知道?
- troops如果产妇昏迷,丈母娘N年前去世,要你选2保一你怎么选?是不是打电话问小舅子怎么选啊?
- 级替四那得碰到了这种情况才知道会选什么。
- troops现在让你事后猪哥亮给你充分时间想你都不知道该怎么选,真让你上场选了我看你也就是瞎选
怪不得要留给丈母娘选
关系到你老婆孩子的命你有不小的责任吧,你就两手一摊听候别人发落了?至少是你和丈母娘共同的决定,而不是把球踢给她
- sneezingbee可以说是一个100%消灭一个不完整生命权和有概率导致一个完整生命权死亡之间的比较,
说得非常好,具体实施过程中就是这个问题的衡量。但我也说过了,医疗服务合同本身不能以生命为处置对象,而只能以医疗服务为标的。你可以立个合同说我的救治目标是母亲兼幼儿,但有风险,风险需自担,但我不能说来来来你给我个免责协议或者许可,保谁不保谁,我把谁弄死了都没责任,更重要的是即便是亲属也没权利处置病人的生命。
同时,母亲的生命权是完整的,未出生胎儿不完整,在二者不能兼顾的情况下,注意我说的是兼顾,对前者的救治是选择医疗手段的出发点。
而到底什么才叫能不能兼顾,很简单,这就是个医疗问题,医疗权威认定就行了。
你总结的也很好,总归还是医院不堪信任又怕承担责任导致的。 - sneezingbee我就问你一个问题:
小孩已经够出母体存活=小孩已经顺利生产独立存活
这个等式成不成立?
顺道说一句,法律怎么定义怎么会不关你事?法律意味着责任啊 - kimddxxx
- 级替四这事我早就经历过了,你这假设是无意义的。
- craZyFeFegt4,我想知道,你把这个选择权交给丈人丈母娘之后,他们二老是如何选择的?
- 级替四他们在保大人上加了块砝码。
- craZyFeFe你的意思就是你不选,你两个都要!选择权都留给老婆和她父母!
你老婆也许会选小孩!但是我想不出她父母选小孩的可能! - 级替四我相信岳父母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 我不玩游戏好多年论坛里的人真是百态,不说了,说了也白搭,
- 三十三藏想象中可以信赖的丈夫在生死关头选择不要自己的生命,事情爆出来以后女方对男方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这叫好好一个家庭?
不知你从哪里看出来这女的吃自己儿子的醋,那男人懦弱才是事情的本质吧
生命差点被放弃的女方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潜在的伤害,这竟然被称为自私,真是神一样的价值观。
[本帖最后由 三十三藏 于 2009-11-10 12:49 编辑] - 我不玩游戏好多年也不一定是这男的糯弱,还是这女的在这男的心中地位不够。如果这男的真的爱老婆,这个选择一点都不难。
- terrysong你理解偏了,无论这个男人作出什么决定,都不会也不应该被喷的,他之所以被喷恰恰是因为他没有做出什么决定,而是把决定权交给了他的父母以及架在他脖子上的刀子
逃避做选择,把选择的义务交给自己的父母或者女方的父母,这样的男人才是该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