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呼吁国人宽容对待换妻一夜情行为

  • s
    sneezingbee
    ... ...事实重婚的认定条件还要比你说的更严格的,这可是犯罪的事...
  • s
    sneezingbee
    注意通常两字。当然,对离婚案件一律采取先调解的方式其实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权利的损害和不尊重,所以取消是正确的。

    [本帖最后由 sneezingbee 于 2007-1-5 00:08 编辑]
  • O
    OpEth
    基本上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算重婚了,非法同居多数都满足条件。前段时间想离婚所以研究了下婚姻法,发现其实规定还是挺详细的了。
  • l
    literry1
    应该说间接的伤害婚姻。

    普通民事纠纷有个特点,
    当事人或受害者,不起诉的话,法律是不会主动来找你的。
    这点和刑事案件不同。

    所以,已婚人士发生一夜情,
    如果配偶不知情,或者是容忍,
    法律是不会来干预的。
  • s
    sneezingbee
    对地,还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个条件。
    挑个错,所谓“非法同居”不是个科学的说法。
  • s
    sneezingbee
    这正是李银河主张的宽容的意义所在。
  • O
    OpEth
    非法同居正是官方用词,说明其不受法律保护,以夫妻名义并不是非得发个公告宣称是夫妻了,只要是两个人固定的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基本上就算了
  • l
    literry1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 O
    OpEth
    你说的对,民事案件是这样的,奉行的是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但是我们这里讨论的是这个行为是否违法,已婚人士一夜情被老婆知道,如果老婆上法院起诉是不会立案的,因为根本不违法,根本没这样一项罪名,你最多可以起诉离婚的时候占些优势,但是要判对方有罪是不可能的。
  • s
    sneezingbee
    判离。然而就算离了婚,又说明什么呢?不就是说明原婚姻关系缔结双方已经不再具备当初缔结婚姻时的合意了么?离婚不就了了?何必再叨逼叨叨逼叨呢?这不正是李银河主张的宽容的态度么?
  • s
    shixn
    以后凡是有亨利雄师和战神参与的帖子都不能多看.......

    说话这个绕啊....

    累....
  • l
    literry1
    已婚者的“一夜情”、“二奶”等,都可以归为“婚外性行为”。
    此时婚姻另一方如果要求离婚,法律会做出有利于受害方的判决。
  • s
    sneezingbee
    不受法律保护不等于“非法”,所以这个词错就错在这里。不受法律保护的事情很多,比如自己进行极限运动,但只要该行为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就不能说“非法”。
    “以夫妻名义并不是非得发个公告宣称是夫妻了,只要是两个人固定的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基本上就算了 ”,你这个认定法既不符合立法意图,也不符合刑法的谦抑原则,正是刑法修改前的老套做法。
  • l
    literry1
    不光是离,
    在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上,
    法律是支持受害方的。
    加上中国是一夫一妻制,
    你又怎么能说“唯一性伴侣”和法律无关呢??
  • s
    sneezingbee
    对,不过不叫“受害方”,民事诉讼里没这一说。
  • l
    literry1
    我知道,就原告被告。
    这里为了突出“一夜情”在伤害婚姻的伴侣。

    你既然同意我的观点,
    那还争什么??

    [本帖最后由 literry1 于 2007-1-5 00:28 编辑]
  • s
    sneezingbee
    李银河说的好象不是夫妻间的背叛行为吧?怎么被你绕进去了。
    人家说的是未婚者的一夜情行为和已婚者的换妻(夫)行为,不是夫妻间的背叛行为。
    看清李银河博士的发言再来。
  • l
    literry1
    怎么是我绕,
    看看你37楼的帖子,
    我是证明给你看,两者是有关系的。
  • s
    sneezingbee
    假设夫妇一方和他人发生的非婚性关系是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发生的,并且可举证,法院还会以此为由判决离婚么?不见得吧?所以说,婚姻关系反对的是背叛和欺骗,而不是反对所有非婚性关系。弄清权利和义务关系了再来。
  • l
    literry1
    好好看看55楼去。
  • s
    sneezingbee
    噩梦又开始了... ...
    李银河所说要宽容的,正是这种夫妇间相互容忍同意的换妻(夫)行为...
  • O
    OpEth
    李银河这篇文章里面说的宽容,明显指的是道德上的宽容,其实和法律基本没什么关系,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当然倒退20年肯定以流氓罪论处,如果赶上严打,说不定两口子一块儿毙了也难说,法律与时俱进了,道德观念也应该与时俱进才对。。。。。
  • l
    literry1
    那你说我55楼错在哪里?
  • s
    sneezingbee
    我不是说你说的是对的么!!我是说,这正是李银河主张宽容的!
    噩梦...
  • l
    literry1
    那你37楼火药味这么重干吗。

    观点一致还争什么,
    洗洗睡了。
  • s
    sneezingbee
    来,说说《婚姻法》里面有没有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能以对方为唯一性伴侣这一条。

    这叫“火药味这么重”?睡了睡了。
  • L
    Leny
    如果你们之间没有感情,那么躺在床上的他(她)对于你来说不过是一块肉。
  • r
    rjx0905
    one night还是国外的好,第二天起床以后谁都不会纠缠谁,中国人还没有开放到这个程度的一说!
  • 安魂曲
    1、李银河是中国现代性学学家、社会学家、同时是社会学家(而且是女性),同时也是中国妇联的主任

    2、相貌这玩意儿,谁TM规定研究的一定要好看的,看看人家金赛…………

    3、初中看过李银河写的《虐恋亚文化》全套…………写得不错,那段时间这方面得书看得很多,从以开始得冲动发展到后期的知识吸收…………虽然最早看的书是金赛的书…………不过还是要承认,李银河写得还可以,起码,吸引眼球的东西,比正规的学术性性研究书籍内容要多很多

    4、大学毕业才知道是王小波的老婆…………大学毕业才知道王小波很牛B,影响了不少人…………不过,李银河对王小波的影响更大

    5、其它还没有想出来,再说
  • s
    sneezingbee
    不同意。
  • 安魂曲
    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