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8年仍被拒,180斤重的海归男将90斤重姑娘一把拎起,从19楼扔下……今日该案开庭

  • K
    KIREEK
    拒绝就不要接受任何礼物。麻烦看看这么多引用你的回复……
  • x
    xxxdddhhh
    不喜欢人家还花人家钱?给什么要什么?

    不谈恋爱也得让草一下吧?

    这男的心里也不对,草谁不是草,好看的多了。何况你还草不到。

    这下杀了人,一切都完了
  • z
    zhangchiz
    看这男的长相。。。虽然打了马赛克,但是确实属于很普通,甚至有点楞的样子。
  • a
    asdqwe
    作死···········
  • 松鼠X
    没错,根本看不出胖来
  • 熏洋葱
    薛说,自己之所以受到这么大刺激,是因为事发前几天莎莎曾回老家参加别人的婚礼,并且在婚礼上和其他男生有合影,还把合影照片放在床头。“我和她出去玩,她从来不跟我合影,我提出来,她都拒绝了。”薛说,莎莎从老家回来后,两人因为这件事发生争吵,当时他要求莎莎给两人的关系做个了断,但莎莎明确表示,自己不想谈恋爱。
    吵架那天晚上,薛还听到莎莎在跟另外的男生打电话,期间提到薛在追求自己,但自己不喜欢薛,讨厌他,想让他走。“我当时就是嫉妒,想跟她一起死。”薛说,事发后,自己用手机上网搜索过自杀方法,但最后还是没勇气动手。

    莎莎的朋友在证人证言中也说到,莎莎跟薛是十几年的老朋友,薛对莎莎一直很好 ,但莎莎已经拒绝了他,不喜欢他,还有点讨厌他。事发当天,从薛进入莎莎房门到将她推下阳台,整个过程只有1-2分钟。

    双面证词还不够?

    [本帖最后由 熏洋葱 于 2017-8-23 15:50 编辑]
  • 纯白色
    Posted by: OnePlus ONEPLUS A3000
    联想到泥潭之前推荐的那个韩国漫画
  • 熏洋葱
    之前跟挺多女性友人聊过关于拒绝追求但是接受礼物这个事,讲真,这件事上男人和女人的评判标准差太多。
    所以礼物这个事搁置掉,你认为拒绝就不应该接受礼物可能在女性那边说不通,但是看起来绝大多数男人都是觉得应该如此,无法调和~
  • 松鼠X
    不想谈恋爱,不过ATM可以,备胎都不算,侮辱人格
  • C
    Chuoqi
    180身高 180斤 这根本不算胖子好吧
    杀人肯定是错的,但这女的如果不想和这个男人谈,就不该继续有瓜葛
    礼物退了,不要合租,平时也不要往来
    这么吊着,碰到个脑子抽风的今天不丢你下去,明天也会砍你
  • 松鼠X
    她还跟这男的出去旅游两趟,就她这操行肯定一个子不花全是这男的花

    所以不止收了礼物
  • 熏洋葱
    这事儿不少见吧,但是这就至于把人扔下19楼?泥潭真可怕。
  • 倚天奸剑
    这女人只是拿男人当提款机,只要男人的钱,却连碰都不给那男人碰一下,而那男人却一直执着地坚持了8年,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
  • 熏洋葱
    看新闻,不脑补。
  • 松鼠X
    不至于,但是已经干了,你说咋办?反正死人活不过来
  • 家明
    ATM的反击
  • 暗影公爵
    虽然说杀人不对且很蠢,但这女的也明显是有问题的,楼上不用洗了
    明知道男人追求你,你不想跟他过,那还接受那么多礼物? 还和这个男人合租住一起?
    你TMD逗我?
  • 熏洋葱
    该咋办咋办,合着死人活不过来帖子底下就一片绿茶婊?意思是活该被扔下楼喽?
  • d
    dolless
    又不是一开始追就拒绝的,追了8年,一直给别人留念想,搞暧昧,养备胎。经常收别人的贵重礼物,一起出去玩用别人的钱,到了最后逼急了觉得别人烦了才开始讨厌他,拒绝他。你他妈讨厌别人,花他的钱干嘛?这不是绿茶婊是什么?
  • 松鼠X
    确实活该,

    活该跟不至于可以共存

    比如这女的就属于活该,但是罪不致死
  • 鬼舞者4
    4万块都不给干一下,这男的太冤。
  • 一根火材
    你总共引用了三个拒绝的出处,有两个都是事发前几天才说的……人家那个男的追她了好几年,在她身上花了几万,这女的和男的出去旅游两次,还全是男的掏钱,不跟人家合影就算了,还跟其他男人合影 还挂在自己床头……
    我说老兄啊,这个女孩是死了,当然死者为大嘛,所以难听的话就不说了,但是你也不要说她可怜还给她洗地,作为一个男人不要下贱到这个份上。
    这个女孩真要讨厌他不想和他在一起,为什么还TM让人家跟他合租进来,啊?又是因为男的多掏钱了啊。
  • 熏洋葱
    活该的意思是“你自己干的事自己承担后果”,翻译过来就是“你被扔下楼是自找的”。
  • 一根火材
    按照你的逻辑,这个世界上任何违法的事都不至于发生吧,可是偏偏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你有什么办法。
    我们只是在看到这个事件后,在已有的线索上,以一个平民老百姓的身份尽量站在中立的角度上看待这个事情。
  • 熏洋葱
    我不认同女生的所作所为,但是这已经是个社会普遍现象,礼物照收但是拒绝追求,只能说道德观价值观不同,如果这样就是绿茶婊言之过重,已经付出生命的代价,死后还要被骂绿茶婊,各位还是留点口德吧。
    何况文中三言两语,你是怎么看出来拒绝的话是事发前几天说的?
  • z
    zengxx1986
    喜闻乐见。
    我估计判个过失杀人,无期。
  • 松鼠X
    她被扔下楼就是自找的

    但是她的过错不到19楼那么高,可能大概有3层楼那么高吧,顶多摔断胳膊腿,给个教训就行了

    但是事实是她被从19楼扔下来了
    事实是不讲理不讨价还价的
    所以扔人的男的也有过错
    但是不能抵消女的的活该
  • a
    at89s52
    男方杀人了,自然有法律制裁他,不是死刑也得无期,看家里愿意赔多少了

    那这女的呢,以爱为名义长期钓着男人,花男人的钱,收男人的礼物,为何不果断拒绝,为什么要搞暧昧让男人觉得有希望?

    这不是诈骗是什么?

    男的杀人了要赔钱抵命,女的诈骗了为什么没人管,诈骗成本为0?

    所以我真的觉得这女人活该遭报应,只是这报应有点大了不算等价

    不过没事,法律会平衡男女双方的所得所失关系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 l
    lastwinner
    地球上投啊?
  • z
    zoah
    这男的可以啊,追了那么多年,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都没艹到过,什么精神?
    连备胎都不是,因为那女的没男朋友,悲哀的ATM机罢了。
  • 一根火材
    “何况文中三言两语,你是怎么看出来拒绝的话是事发前几天说的?”
    你再仔细看看你引用的那几个“拒绝”的出处,仔细看看有没有说是事发前几天的事。
  • 舟13
    这事儿还喷女的说明泥潭没救了。
  • 大胖胖
    TG坛友基本都是男的,当然大都痛恨这种只要花钱不给日的女人,有啥错的。
  • a
    achen126
    你还是没搞懂啊兄弟,没人支持这个男的!是说这个女的玩脱了,碰到个傻缺,把命都丢了...
    毕竟这种极端男也是少数,这个女的这种行为很常见啊,只是碰巧这个男的也是个傻缺愣头青,想一起死!
  • 约束
    最近也遇到这样的女的,还不少....
    不喜欢人家还花人家钱?给什么要什么?拒绝就不要接受任何礼物
  • s
    sp19860117
    这个女的也有问题啊 不喜欢人家就明确拒绝好了 吃人家的 用人家的 还和人家出去旅游 自己一分钱不出 明显当人家备胎啊
  • 舟13
    嫖客FC的诸君急眼了,“TMD的老子付了嫖资居然不让上,还有没有道德了?”
  • a
    at89s52
    我们喷这个女人不代表这个男人就做对了,两码事

    这个男人已经被抓了,有法院检察院制裁她

    但是这女的钓凯子诈骗财物,0成本,我们还不能喷喷么?

    反正对这种绿茶婊没有法律处置,只能道德批判了呗
  • 松鼠X
    如果是驴,我觉得叫几声也正常
  • 熏洋葱
    我引用的部分,前两段确实是事发前几天的事,但是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能说明女生其实表明了拒绝的态度而不是玩暧昧?
    再结合最后一段引用友人的话,我觉得楼上各位所述认为女生8年来一直在玩暧昧是不能成立的。

    反向说个逻辑:如果女生真的是一直在玩暧昧,不确认不否认,那何至于被扔下楼,不正是因为女生明确拒绝了才导致悲剧的发生么。

    完了,我最近是不是狼人杀玩多了,凡事都喜欢推正反逻辑……
  • 黑水鬼
    这种事情,还喷女的,受害者有罪轮,你坛真是
  • 一根火材
    行,大师,那您在帮我解释下,为什么女方还要跟男方合租?是纯真友谊的力量吗?
  • 熏洋葱
    从泥潭回帖态度来看,这种极端男不在少数……
  • 春日野妹
    这懒蠢馋的想钓这个傻缺富二代当自己的移动atm,然后丫引火上身~又是达尔文的胜利
  • 松鼠X
    女的本来就是自找的活该

    谁的错更大是一回事

    女的是不是活该是另一回事

    男的杀人不至于当然是错的大的一方

    但是这不能抵消女的活该
  • k
    kirbyx
    瞧你说的。其实只要男的愿意去死,杀谁都是成立的。古法都是杀人偿命,何况现在法律都不一定判死刑。法律从没说不让杀人,只说了杀人要怎么治你。更何况杀的是这么个人。
  • 熏洋葱
    挺简单的,省钱啊,男生愿意负担5300元房租中的2000元,怎么了,又不是住在一个房间里,文中说了那套房子是3房啊。
    再说文中也说了,是男生主动要求的,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啊。

    难道就因为男生在追求女生,所以女生就100%应该以这个理由来拒绝男生的合租?我不认为应该如此。
    不否认有些刚烈的女孩子确实会这么做,但是你不能宣判说文中的女生这么做就是错的,对么?
  • 胸口有毛
    人家不愿挨啊
  • 熏洋葱
    喷了,兄弟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