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人,关于合同的问题

  • 迷之音……
    在一家公司供职,带领一个大区的销售团队。2011年2月1日入职,合同期为一年,2012年再签一年,2013年1月31日到期。
    和总监一直合作良好,业务达成得也算不错。去年10月份,市场部总监跨部门接替了原销售总监的位置。由于以前在一些市场活动上与其有过一些很小的摩擦,因此此人上来不久就开始给小鞋穿,卡费用,加指标。今年q1直接给定了个同比增长100%的指标,肯定完成不了。今天HR给我填了个“续签合同表”上书“在双方共同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续签合同从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这个职位当然我是不想做了,正在积极接触寻找新的工作。现在有些问题请教HR达人:是否这个“续签合同”是无效的?我能否在适当时候提出仲裁?听说有时间节点,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前提起仲裁?如果在在4月30前找到工作,能否提请仲裁?如果没有找到,我该怎么做?


    真心求教!
  • 大手
    第三次可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他不同意算他终止合同,给钱你走人。
  • 迷之音……
    也就是说三个月后我离职就可以申请仲裁让他赔钱了?能赔多少?
  • g
    gloomnize
    他要给你就是N+1吧
    不给你走仲裁是2(N+1)?
  • 迷之音……
    不太明白,能不能解释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