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被tg法律的下限震精鸟

  • a
    aironline
    新来的,你的比方不适用于本案,读读这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

    如果陈某借到车之后,并没有去实施犯罪行为,那又该怎么说呢?很简单,如果这样,陈没犯罪,林就不是从犯。

    [本帖最后由 aironline 于 2011-4-7 10:50 编辑]
  • n
    nikutai
    林的行为实质上并不是在帮陈犯罪,他的真实目的显然是破坏陈的犯罪。
    借车从现实情况来看并不是什么很关键的犯罪条件,陈不向林借,改向别人借或者租车都不是什么难事。退一万步说,如果陈是因为借不到车所以无法实施犯罪计划,那也是因为非主观原因的犯罪中止,实质上是犯罪未遂,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你说是因为林借车给他,所以促成了他得意洋洋去犯罪,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 N
    Naiman
    甲得知乙可能有犯罪意图的情况下难道要拒绝乙的所有可能帮助实现犯罪的合法请求才行么?
  • 拳人类
    我还以为俩哥们,一个叫陈有恩,一个叫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