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进贼,砍死 到底有木有责任

  • 殊明
    是又如何?
    不是又如何?

    不是自己工作上的东西就不能说了么?
    你说肉好吃不好吃还要亲自养猪么?
  • 殊明
    不是你先反问我的么?
    同样反问的口气你说是正确的,我说就是跳这高?
    我先回你的帖子踩你了?

    十年碰不到一个?
    那你看看101楼的,对了,你会说是媒体炒作的。
    是的,咱这个国家只要是媒体发出来的东西,自己不认可的都可以用一句炒作来轻松的反驳。
  • t
    tiny515
    我那个判决的文书号是一审: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1997)路刑初字第212号;二审: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1997)合法刑抗字第13号
    为什你觉得10个案例只有1个认定正当防卫?因为认定正当防卫的判决没有新闻点!只有这种有争议的案子,媒体才会关注,因为这样的新闻有人看。正常判决的案子,谁在乎啊。
    所以,你要想证明你的观点,你把所有这样的案子都找出来,然后统计一下,别凭空想象或者根据不完全的资料来下判断。
  • l
    lzh69
    他在行窃过程中威胁到你的生命,你才有机会用正当防卫的权利,而且最操蛋的是,当你要砍到他的时候,他停止了威胁你生命的过程,你那就叫行凶了!所以在我朝,不是我们不想行侠仗义,而是发绿不让你做的。
  • 殊明
    101楼... ...

    不光是媒体的看法,后面也有法律人的看法
  • s
    subelf
    106楼已经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我就简单问你两句话,你就拿“你说肉好吃不好吃还要亲自养猪么”这样的歪理来讲
    不愿回答就罢,没必要反问什么“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因为如何不如何你自己心里也有数,不是吗?
  • l
    lzh69
    你这过程中抢走了他的刀,按发绿来说,他已经不在构成伤害你的行为了,所以你如果在继续砍他,对不起,jc素素要带你,判的比贼还重。
  • 殊明
    那我说错哪里你就直说啊

    你在109楼的话是在反驳你100楼的话么?

    你在100楼上来就反问就是有必要的么?

    搞清楚,是谁先反问的。
  • s
    subelf
    如果他跑了,你追上去干掉他,当然是防卫过当
    如果你刀夺过来了,喝止他,但是他还不退,而且还堵着路不让你跑,然后逼近你,你重伤他甚至争抢中不小心干掉他,依然是正当防卫

    但是如果你能报警不报警,能跑不跑,能吓跑他不吓跑他,却想方试法扮演执法者干掉他,那防卫过当是跑不了的,搞不好还是谋杀。

    所以说,关键是执法问题
    现场情况到底是什么样,谁也说不清,不是吗
  • l
    lzh69
    你错了,网易上有一篇很详细的文章,好好去学习下吧。
  • 炎水幻
    要等他先砍是吗?
  • s
    subelf
    我没说你有说错啊,我又不了解你,不可能随便对你的言论下对错的结论
    只是你说你看到10中无1,我就觉得有必要问一下你是从哪看的,因为我觉得这类案件并不易遇到

    如果你是工作者,亲遇的事,那没啥,我当是学习了,以后自己遇事也会根据国情斟酌而行
    如果不是,都是听来的,那么对不起,容易传播的消息总是那些容易招人眼球的特例,不能作参考,我就当没看见了
  • s
    subelf
    你确定那篇是对的?
  • 殊明
    网易的文章我贴在19楼。

    类似的案例我贴在101楼。

    他看了,还在100楼反问我是不是法律工作者是不是自己的工作上看到的。
  • m
    myth999
    都是些不好好学习案例的,天朝是很正派的,正当防卫是受法律保护的。
    至于具体步骤。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是需要一点技巧,不过很简单,没事多打下一个叫鬼泣的游戏练习一下一个叫“一闪”的技能就好,放心,熟练了就没事了,啥?发不出来?那还是建议你被抢后再报警算了,啥?不反抗被抢完还要命? 一闪都不会反抗只会挂得更惨。。。所以,法官会建议你。这次你还是投胎吧
  • v
    viatka
    当然有责任,因为他没有威胁到你的人生安全,如果他抢劫才可以
  • 殊明
    1/10是我个人说法,并无数据,就当臆断吧。

    这1/10是我为27楼贴出的实际案例准备的,这样的案例有,但是非常的难得。

    之所以这样说,就是我根据我19楼贴出的文章还有101楼的案例得出的,我非法律工作者,平时看到的东西类似101楼的可以说非常的常见,而27楼那样的真的今天第一次见。

    综合19楼的法律上的苛刻规定和层出不穷的类似101楼的案例,我才说出1/10的这个说法。

    话说27楼里面的案子如果给101楼案子里的法官判,估计是不可能正当防卫了。
  • s
    shermansong
    你这样,怎么让罗密欧爬你家窗台
  • a
    aardwolf
    有的,现实的案例很多,开不开灯都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砍死以后具体问律师怎么说。不要上来瞎BB给JC
  • 蓝心黑血
    防卫过当??
  • 贝壳水母
    我记得是……
    就如同果农给自己的水果喷上有毒农药防小偷,我记得是有讲过违法的,比如会告诉你,人家虽然偷东西,可是罪不至死
    给自己家里装电网貌似也说过
  • s
    samsunghjh
    国内还是别这样干,
  • d
    duduhappyly
    你不可以这样的,只能报警
  • m
    maker
    在米国 小贼给房主爆头 房主应该是无罪的。
  • 1
    151212911
    我曾经棒球棍敲碎碰瓷的膝盖,粉碎性骨折,陪3万,
  • 装个防盗系统
  • 兰胡子
    啥时候才有非法擅闯民宅的法令
  • l
    liu7395
    忘了这茬了 果断走起
  • 卡卡夫
    我朝好像打死打伤都是有责任的
  • c
    cody444
    对方手上无凶器你砍死他那你死定了,一起陪葬对方手上有凶器你砍死他,那你还好点,坐个几年牢就能出来继续砍如果你被小偷砍死了,他跑掉了算你倒霉白死他没跑掉被抓了会下来陪你的所以当小偷进你家门的时候有什么就给他什么吧,别纠结了
  • 那咱们还上班干啥。。以后买个钳子 剪子 钩索 先练一段时间攀岩,以后天天趴活算了
  • S
    ST南瓜
    我同意,要么就不干,要干就不能留后患!!!
  • 马小贼
    如果没有夺刀,去找吧刀对砍砍倒动脉,应该怎么算?感觉符合无限防卫啊
  • t
    tlcwg
    绵羊镇策而已
  • c
    cos123play
    你这可以肯定要吃窝头的.....
  • c
    cody444
    万一没被人砍死还被人抓住也是要坐牢的啊,顺带白挨一顿揍,不划算
  • f
    foe
    我们这里小区也很乱。。。。从地铁站都得穿防刺背心保证安全。。。
  • 小團
    砍死了偷偷剁碎烧了就行,别大声嚷嚷
  • w
    whisky_gan
    贼先砍你一刀,然后把刀扔掉,这时候你要是还活着,得报仇吧?但你要是捡起刀你就完蛋了。论XXXXXXXXX犯罪人员保护法
  • 殊明
    说不好了,具体规定看我19楼贴的。

    相关案例看我101楼贴的,101楼的案子,好好的在家被人上门砍刀被压在地上砍,夺了刀后对方还不停止侵害,就用夺下的刀反抗,结果三刀让对方死了。

    关键是,大家都不是大侠,没那个能力防抗力度刚好让对方中止犯罪保证不伤到对方或者杀害对方啊。

    不过我觉得遇事还是要反抗,不反抗自己没命,反抗了哪怕给判了过当也就是5年呗。
  • 马小贼
    我的意思就是你101楼的案子,如果张没有去抢夺王手里的刀,而是采用抄起自家的菜刀去对砍,一下划到王的动脉,导致喷血而死,应该算无限防卫?
  • 殊明
    那就不是过当防卫了,多半是伤害罪了。。。 。。。苛刻限制三:只要自卫者随身携带并使用了自卫器械,即使不有意针对和伤害某一特定人,也算“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恶意”
    携带自卫器械是一种防范措施,针对的并非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只是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携带自卫器械的防范措施是否发生结果取决于其是否遭受不法侵害,如果没有不法侵害的发生,则准备的器械不会派上用场。如果不是有意针对和伤害某一特定人,就不该算有犯罪意图。但既然中国司法实践要求“能躲避就不防卫”,那么常备自卫器械自然是“预见险境、能避却不避”,也是“主观上有伤害对方的恶意”了。《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以及研析》对“备械自卫”的评价是:“行为是为了逞能,目的在于显示自己不惧怕对方,甚至故意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是一种有目的的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主观上具有犯罪目的。”

    个人意见而已,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
  • D
    DiamondBall
    你怎么知道他无攻击能力了

    话多、不补刀就是被反杀的命,这是常识
  • l
    lkq123
    刀都被你抢过来了
    你还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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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现今这法律环境
    你绝壁要坐牢的
  • 马小贼
    并没有随身携带啊。冲进他家里,打斗到厨房,然后再厨房抄起刀呢
  • 豆豆
    你 考过 司考就 知道 刑诉的 章节 有详细 解释跟界定
  • s
    seabook
    综上,别人打你,最好立马逃跑,防止骨头太硬弄疼对方的手,然后过错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