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游戏机增刊里的部分抄袭现象(抄到偶头上来了~)

  • 阿+
    难到你写这篇东西的时候不就是希望给大家多带来些帮助吗?你的目的还是达到了,何苦去追究自己是不是吃亏了!
  • 罗炜
    那么你老板也不用发工钱给你啦
    都是为人类的发展而努力嘛
    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何苦去为老板增加负担呢

    出版商也不用付稿费给作者了
    都是为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嘛
    为什么要为出版商增加负担呢

    政府也不用发抚恤金给烈士家属了
    大家都是保家卫国嘛
    为什么还要给政府增加负担呢

    CCTV也不用为远在中东的战地记者买人身保险了
    大家都是为了让国内的人民了解国际形势嘛
    你怎么好意思问台里要钱呢

    中国足协也不用发奖金给国家队的球员了
    大家都是为国争光嘛
    你怎么好意思问组织要奖金呢

    建设部修建高速公路时也不用赔偿那些被征地的农民了
    要想富先修路,我们修路是为了帮助你们尽快的富裕起来
    你们怎么好意思问我们要征地赔偿呢

    欧美的殖民者们的后代也不用为先祖的罪行忏悔了
    他们的祖先为新大陆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你们这些黑人有什么权利来指责他们呢
  • 阿+
    你如果抱着这种心态来写什么攻略的话,拜托,就别干了!
  • j
    jjx01
    我又没想偏执狂怎样

    只是说那是抄袭,不是借鉴

    TO 楼上,劳有所得很正常
  • 阿+
    可是也有玩票和正常工作的区分,我认为在这里写写弄弄都是非正式的,出发点就不是为了有所得,那和纯为了利益而工作是两回事,一个是纯物质的,一个是心理!
  • j
    jjx01
    你看过罗兄的攻略吗?纯为利益而写?
  • L
    LightLucifer
    说得好,我喜欢!!
  • 阿+
    那个什么的长篇大论不是都对,保家卫国的利益就大错!

    我认为在BBS上的一些言论出发点就不是为了什么物质上的回报,是自己精神上的满足,没必要计较的!这和写文章到杂志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 罗炜
    但是杂志是要赚钱的
    如果游戏机这份杂志是白送的
    那么被那些家伙用了也没关系

    但是游戏机拿这篇文章赚了钱
    就得向这篇文章的作者支付稿费

    艺术是无价的
    但当艺术品被用于商业用途
    那就不在是艺术品了,而是商品
    既然是商品,就得付钱!
  • 阿+
    想想就晕,保家卫国图的是抚恤金?你去问问那些国脚没钱他们是不是会去踢世界杯,为国争光?去采访的记者的保险金给你你去不去?保险金阿,死了伤了才有的!还有道理?我狂晕,写东西也不看看清楚!
  • 阿+
    当然,可是如果把我们今天的这些讨论都放上去了,一人给2 块,也没这个必要啊,钱是该给的,我的意思是不对是肯定的,但是太小的事了,既然出发点不是为了这个,也就没必要来计较了,毕竟是为了大家嘛!
  • 罗炜
    保家卫国图的不是抚恤金,在网上写文章也不是为了稿费
    但战死以后政府就应该发抚恤金,杂志用了网上的文章就得付稿费
    动机是一回事,结果是另外一回事
    防卫过当一样要坐牢,并不是说你为了自卫就可以杀人
  • 阿+
    晕,看清楚阿,我说的都是个人不要太介意,不要当回事,为大家写点东西,不要太计较,说的是个人的出发点!乱搞
  • 小孔
    有_兄在,@e的人夤然很旺!
  • 阿+
    晕,没必要抬到这么高境界吧,你这是妄加之罪,我没这么理解过,这就象如果我为了这个和你对骂犯得着吗?个人的理解问题,这其实就象你的作文给老师读出来了破坏了隐私权,你会计较吗!
  • M
    Meltina
    不知所云~~@@好像身处MOP(BT也有了,罗炜也有了,还不是?活活活活活)
  • T
    TerryForever
    罗兄也不要故意使坏嘛~
  • o
    ogma
    呀呀,从我想撕了那本书并只保留猴子和小孔先生的文章,竟然扯出那么多话题来,真是始料未及啊。
    说实话,《游戏机》我根本没有买的想法,对我也没什么用。但是到现在为止,也买过10本左右,很简单,仅仅是为了收集好友或者自己佩服的人的文章而已。
    那本增刊,本来也没想买的,顺手一翻之下,发现猴子和小孔先生的文章(仅仅是看见作者名字),至于文章写的内容,那是买后才回去看到的。
    猴子的文章我看不懂,女神转生系列游戏不是能够吸引我去玩的类型,用那位罗兄的话来说,也不存在价值了。
    小孔先生的文章对你来说也许没有价值,那你爱怎么撕你自己那本书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而现在我手中这本书所有权是我的,我喜欢保留下来,别人也无可奈何!
    我的爱好仅仅是保留好友的文章罢了,猴子和小孔先生是我QQ上的好友,那么我看见文章,于是保留,不过是符合我的“不良嗜好”。说简单点,就算写的是无字天书,我也觉得有价值买下收藏。只是这个价值现在体会不出,以后或许有吧。这就足够了~
    以后也会继续这样的坏习惯的,只要是好友的文章,我还是会买下刊登着文章的杂志的!
    小孔先生呀,你呀好吝啬哟^^,文章总是不允许转载,我想在网络上找全还真困难呢:)
  • 罗炜
    作文给老师读出来了就是\"破坏\"隐私权?
    那全中国的语文老师怎么都还没进局子里蹲着去?

    另外隐私权只有被\"侵犯\"的,又不是东西,怎么可能被破坏呢?
    有空多读点书,连话都说不利落,还较什么真呢?

    最后送你句名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 阿+
    那是你没有法制观念,作文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对外界公开当然属于侵犯了隐私权!在美国类似情况都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这在宾西法尼亚州有一个案例的!
    我的意思是有些事不需要计较的,就像在马路上我踩了你一脚,不道歉,你告我还是打我?
    还有这个论坛看你实在是太夸张了,为人小气,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小孩子脾气!
  • 阿+
    还有勿以恶小而为之,可是你自己能做到?最起码的你能捍卫的知识产权?用的是盗版,玩的是盗版,看的是盗版!还勿以恶小而为之,你的严于律己在哪里,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还有读书,我早就工作了,专业是物理化学,我想按照你的学识,这辈子都可能很难搞懂这是弄些什么的,所以不要以为自己有多少了不起,总的文化素养我绝对比你高!现在我也很小气了,你骂的人实在不少了!
  • 罗炜
    是啊,您的文化素养真的很高,
    连\"破坏隐私权\"这种高水平的话都说得出来,
    还有谁的文化素质能比您高呢?
  • 柯特罗大尉
    不不不,这样的人给我的印象太深了
    化了灰我都认识
    多谢大人指出在下的缺点
  • 罗炜
    我跟你有杀夫之仇?还是夺妻之恨?
    化了灰都认识?没这么恐怖吧?
    你死了以后千万不要变成历鬼来找我啊.
    (某人:那家伙一定欠了你很多钱)
  • 柯特罗大尉
    你应该感到荣幸,能让我印象深的人其实不多的
  • c
    ctcbv
    这句话好强……
  • 罗炜
    莫非~~你做了脑蛋白切除手术?
    真可怜,年纪轻轻就失忆了
  • 柯特罗大尉
    别这么说,关键在于你的XX、XX、XXXX实在是太有冲击效果,连做手术都没有办法切除这种印象啊
    (XX:马赛克)
  • 罗炜
    XX你个OO,是吧?
  • T
    TerryForever
    XXOOXXOOXXOO??
    在说什么呢?
  • 魑魅
    某些人玩SONY的游戏机玩多了,就只会XXOOXXOOOOXX了???

    暴笑ING!
  • n
    njnj
    可惜没三角!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