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在休伯特·汉弗莱参议员的强烈支持下,通过了《联邦人道屠宰法案》。该法案清楚地规定了屠宰必须以一种人道的方式进行,必须将痛苦减到最小,在将牲畜进行捆绑、吊起和屠宰之前必须使其处于无意识状态。
德国于1974年公布了首部《动物福利法》,之后经过数次修正,并于1998年6月1日推出了新版本的《动物福利法》。现行的是2001年4月11日对新版本修正后的《动物福利法》。该法共分13章22个大条款,其中很详细的对饲养动物、动物的灭杀、动物手术、动物实验、动物繁殖及动物买卖、动物的进口、运输和饲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德国《动物福利法》在第l条言明了其立法目的是“旨在保护动物之生命,维护其福利。”
新加坡《畜鸟法》
在防止虐待动物一章里,认定“动物”应该“包含任何野生或经驯养之兽、鸟、鱼、爬行动物或昆虫”。
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中的“动物”为“任何哺乳动物、鸟雀、爬虫、两栖动
物、鱼类或任何其他脊椎动物或无脊椎动物,不论属野生或驯养者”。这两者的动物概
念都非常彻底,甚至包括了昆虫和无脊椎动物,一个公民不能欺负一只狗,同样也不应
恶意地残害一只虫子。其理念就是所有动物都不应该受到虐待。
在美国垂钓区经常可见钓鱼准则,“捕捉和放生”钓鱼计划能为钓鱼者提供挑战又不会威胁到鱼的数量。例如,只准使用人工制造鱼饵和没有倒刺的鱼钩,尽快的把鱼放生,鱼被玩得太久会力竭而亡;用湿润的手或者网操作鱼,并且避免挤压它;把鱼放到尽可能多的水里;迅速并且温柔的把鱼钩取出来,如果嵌入得太深,剪断鱼线,让鱼钩留在鱼嘴里;如果鱼显得很疲劳或者肚皮向上翻,抓着它竖直放入水中,面朝上游的方向来回移动,当它恢复正常,释放它等等,处处体现了人性化。
钓鱼钓螃蟹都需要专门的执照,无证垂钓会被罚款。曾有学生在波士顿的查尔斯河未经许可钓鱼、烤鱼,被学校开除。钓螃蟹有更严格的规定,钓到母螃蟹必须放生,体积小于法律规定的螃蟹属于幼仔,也必须放生。当然在离开垂钓区的时候,并不是每辆车上的螃蟹都会被检查,但是一旦抽检发现有违规者,会被吊销执照且面临大额罚款。大部分人不会去冒险,在临走前仔细检查钓到的螃蟹。
欧盟另外一些条文对于今天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更会觉得匪夷所思:如小猪拥有从出生开始至少吃13天母乳的权利;拥有铺了稻草的猪窝的权利;猪在运输途中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必须隔离屠宰,不被其他猪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