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星无火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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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dbcn
    我的原则一向都是这样,如果A对我的感情或恩情是0,得罪我的程度是100,那我对他的恨意就是100。B对我的感情或恩情是100,得罪我的程度是10,那我对他的恨意就会是1000。越是感情深厚的亲密知交,就越是容不得一丝矛盾和争吵;越是对我有恩,就越是不能与我产生一丝小磨擦,否则我一定会同其彻底绝裂。不管采取什么极端的手段,也必须要与其死磕到底。

    理由有三。

    第一,既然这个人是我的好友(或是对我有恩),所以即使有点矛盾,我也应该心平气和地选择忍让。也许事情本身根本就不值一提,但“容让对方是应该的,翻脸的话就是我不对”这种违背人性的社会规则却让我很不痛快。正因为这样,所以我偏偏就不能咽下这口气,即使是无关紧要的微末小事,也非得强迫自己小事化大,宁肯两败俱伤也要报复到底,让对方比我更加不痛快。

    第二,如果对方于我有恩,那我心里肯定会有压力。如果没有报答的机会,那就永远是个负担。所以在潜意识里早就想找个机会和对方彻底断交,一旦遇到了一点小矛盾,自然会马上翻脸不认人。

    第三,正因为大家是好朋友,所以别人可以和我有争吵,你却不可以。如果连最好的朋友都和我有矛盾,巨大的心理反差就会让我完全无法接受,连以往的感情都会全部转化成愤怒,憎恨的程度也会爆增数倍。这就是所谓的“正数乘以负数等于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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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说的很对啊,他总能指出人性中最阴暗的一面,只是喜欢欺负小孩有点反人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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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offy104
    这些都是冇用的
    越是说的逻辑严密,道理非常,真做起来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