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剩菜问题,应该从货物性质来判断所有权

  • 陆逊
    如果是可以安全食用的,那么属于财产,要么所有权属于食客,要么所有权属于酒店,服务员没有所有权

    如果是作为垃圾处理,那么食客剩在酒店里,就等于委托酒店处理垃圾,垃圾处理是有成本的(人工费,清洁费等等),酒店付出了成本,理应获得残值(销售泔水的收入),这部分也不归服务员所有

    由此推断,无论是作为食物,还是作为垃圾,服务员都不能对之拥有所有权,也就谈不上处置权
  • 利露
    客观饭真赞!!
  • h
    hudihutian
    那新闻说的是自助餐,理论上所有权属于客人的是客人吃下肚的,没吃的所有权都在饭店。
  • m
    moyanljx
    酒店处理垃圾有收入么?如果是酒店付钱处理垃圾呢?
  • s
    sherlockboy
    老师又来找喷了吗
  • s
    stkoichi
    明明可以在同一个帖子里说,偏要重新开个新贴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 陆逊
    酒店之所以宁可另做饭给服务员吃,就是因为允许吃拿剩菜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如何定义“剩菜”?客人喝酒剩半瓶,结账的功夫,回来一看拿走了,怎么算?客人有一盘点心还没上就结账走人了,那么这点心算不算“剩菜”?

    如果定义剩菜很难,那么允许服务员拿剩菜就容易引发道德风险,进而把不是剩菜的食物,按剩菜处理。
  • 野生的任豚
    拉个屎放个屁也尼玛客观讲道理,
    等你啰里吧嗦讲一大堆,
    人家屎都拉完了。
    这是病得治。

    你就是水区的刘墉啊!
  • m
    moyanljx
    她说的是扔掉浪费,“觉得穷就可以拿”是您拍脑袋想出来的?
  • 陆逊
    谁扔掉(放弃处置权)了?

    人家是把处置权交给酒店了

    如果你认为扔掉浪费,你可以对酒店说,我买下了(处置权),酒店如果愿意卖给你(处置权),你就拿走

    但是你没说,自己拿走了(处置权),这就是违法

    打个比方,我觉得你太溺爱孩子了,把孩子宠坏了,于是我自作主张把你的孩子打了一顿,给他来点“挫折教育”,你同意吗?

    这本来就是一个道理

    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觉得老师说的有道理,真的。。。。

    但是对于丢弃物的所有权,一般来所是先占取得,既然员工拿走的那一部分没有涉及酒店的成本,所以我觉得拿了也就拿了,最多算是不符合酒店流程,盗窃是算不上的。。。。

    难得我和老师一致一回。。。。。
  • m
    moyanljx
    我不讨论她行为对错,我也没有支持她的行为,只是您阐述观点硬伤太多
  • 陆逊
    服务员应该被同情,却不应该被理解

    穷不是挡箭牌,不是可以违反规章制度的理由
  • 不知所谓无所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 陆逊
    服务员觉得这给的工资低,可以找工资高的地方去

    我也不能因为自己工资低,就觉得多报销,多吃补助,弄点假发票赚点外快就是合法的
  • 在N城奔跑
    关键,如果不能认定是偷窃,那么从文中不能认定服务员违反规章制度

    这和穷同情理解啥的无关
  • 陆逊
    对于食物/垃圾的处置权,已经因为客人遗留在酒店里,而自动转让给了酒店,那么酒店拥有了处置权

    如果客人打包后,交给服务员说“这个你拿走”,那么服务员可以拿走

    因为服务员是酒店的雇员,不是主人,那么任何酒店的东西,哪怕是垃圾的处置权,都属于酒店

    服务员未经酒店授权,就擅自处理,带回家,就违反了制度
  • z
    zo
    我觉得酒店没做错。
    如果管理上允许职工打包剩菜带回家的话,
    空子一开,一些模棱两可的剩菜也可能会被带出去;管理再松一点,一些新鲜菜和食材也会被故意当做剩菜带出去。
    酒店要多花很多成本监管。

    老师的意思大致同意,不过硬把销售泔水的收入也作为酒店的残值,从而作为所有权的依据,实在是有点牵强
  • 陆逊
    你可以问问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物受损,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之后,是不是获得了残值所有权?

    保险公司有权拍卖残值,以减少损失。

    残值也有所有权的

    这世界上完全无价值的垃圾很少
  • M
    MAXSHI
    现在,有些人就是这样,应该依法执法的事情,他跟你讲道德伦理。该顾念人情冷暖的事情,他大声告诉你:司法无情!
  • 陆逊
    我讲了伦理道德,我同情服务员是因为穷而不是因为贪婪而拿剩菜回家

    我也讲了所有权,就算只是穷而不是因为贪婪,也不能侵占别人的东西
  • 在N城奔跑
    你说的垃圾处理什么之流的服务,顾客买单的时候,付出的费用其实已经包含了相关的服务费用。

    文中没说酒店对于剩菜的处理酒店有什么具体流程规定

    而后又说开除服务员的依据是"不得蓄意破坏、偷窃、骗取或盗用客人、酒店或员工的财物。”,显然酒店是认定属于偷窃了,而事实上偷窃并不成立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只有在犯严重错误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是偷窃的话显然是大错,开除完全合法合理。

    但是如果仅仅是违反操作流程,现实又未给酒店造成损失,那么就开除显然不合法了

    这些都和同情啥的无关,个人的理解
  • 陆逊
    我认为酒店的确有小题大做,杀鸡儆猴的意味

    但是剩菜不该被私自拿走,是没有争议的

    打个比方,很多公司,不会因为你多报销而开掉你,因为报销作假的证据不好找,但是他会记住你,今后工作里找个你的失误把你开掉

    所以你只看到她因为一个小错被开了,而没看到她之前的可能的错误

    打个比方,她之前拿了一年,酒店都假装没看见,最近严打了,她拿了一次就被开了,也很正常
  • 江西恐兽
    这就是典型的冷冰冰站官僚思维。
    下辈子祝你成为李阿姨的儿子,好好读书,孝顺父母。
  • w
    whenkidspunk
    你酒店把饭菜卖给顾客后所有权就是顾客了,顾客不想吃买单走人,食品就是丢弃物,无主物。餐厅服务员先拿到怎么不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了?这就是明摆着欺负老实人啊
  • 陆逊
    错了,如果客人打包,扔到酒店门口垃圾箱,那叫无主物,服务员捡回来毫无问题

    客人扔在酒店,就是交给酒店处理,怎么能叫无主物?

    如果酒店收拾完,扔到外边垃圾箱,这才能叫无主物,服务员从垃圾箱拿走毫无问题
  • 陆逊
    有一些进口食品,比如哈根达斯的cookies或者瑞士进口巧克力,因为运输过程中温度不符合要求,造成食物安全性不能保障,那么货主通常都会要求销毁

    负责销毁的工人,自己偷偷拿两盒回家吃了,算不算违法?当然算

    事实上,很多销毁都必须在监督下进行

    哪怕是你认为的“垃圾”,你也不能因为觉得可惜就随便拿
  • d
    ddr911
    不是"觉得穷就可以拿"
    而是"是否浪费并且浪费是否正确是社会常识"

    没有谁真客观,也不要偷换概念.
  • O
    OpEth
    同意楼主观点。。。。。
  • w
    whenkidspunk
    好,你要解决剩余饭菜的归属首先要解决饭菜的初始的所有权问题
    这个问题都没搞清楚就别推论剩余的归酒店
  • T
    TG下限
    讲人情的时候说你脑子硬伤不客观,讲规则的时候说你冷冰冰官僚思维

    对喷果然是艺术
  • 陆逊
    我打个比方,服务员拿剩菜和垃圾商收泔水,有两个区别

    1、收的“泔水”,确实是泔水,但是拿的“剩菜”,不一定是剩菜

    2、收泔水付钱给酒店了,拿剩菜的没给

    如果服务员确实觉得酒店收入太低,可以转型收泔水

    但是以酒店内部工作人员的身份,干收泔水的工作,有一点“吃里扒外”的意思,这在很多公司是明令禁止的
  • 陆逊
    一经付钱,饭菜就属于食客

    食客就算吃完了的剩菜,所有权还是属于食客

    但是食客把剩菜留在酒店桌子上,就等于把处置权交给了酒店,也就是说酒店获得了剩菜的处置权和处置后残值的所有权

    服务员只是受雇于酒店,进行“处置剩菜”的工作,而从不曾拥有残值的所有权
  • 德约科维奇
    这个残值理论显然不成立,因为顾客付款的时候,显然也包含了所有的服务的费用,只是这个费用被稀释到了饭或者菜得价格之中,这也是同样的菜,好酒店贵,烂的酒店差的原因之一。

    你说的收泔水啥的,那是因为顾客丢给你的,你酒店作为个体先捡到了而已,从本质上也是一种捡垃圾的行为。因为顾客完全可以打包带走,只是他离开,默示放弃了所有权而已,你说他一定留给你酒店,未必吧。

    从这点来说,酒店与服务员个人的身份相同的,都是捡垃圾的
    如果服务员以酒店服务员的身份去捡这个垃圾,那么就归酒店所有,这点毫无疑问。
    如果服务员以个人的身份去捡这个垃圾,那么就归其个人所有,酒店可以指责的仅仅是服务员上班时候没好好上班,处理个人事务去了。
  • 法式卷饼
    我同意老师观点
  • 陆逊
    请问服务员如何以“个人身份”在营业时间进入酒店去捡垃圾?你觉得可能吗?

    服务员之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就是因为供职于酒店。

    收泔水的怎么不以“个人身份”进酒店里捡垃圾呢?收泔水的捡得出来吗?收泔水“捡”出来,算不算违法?

    [本帖最后由 陆逊 于 2012-2-29 13:24 编辑]
  • 德约科维奇
    有什么不可能的?这完全取决于服务员的主观意愿呀,比方你上班期间,单位要你设计一座桥梁,你却借助单位的电脑忙乎自己的私活,你觉得可能吗?完全可能啊,至于符合不符合规定,那么是另外一回事呢。

    关于你收泔水的,他完全可以这么做,据我所知,一个人完全可以在不吃饭的情况下进入酒店,而收泔水的,他完全可以进入酒店,至于他会不会这么做,取决于方便程度、道德、面子等等很多因素,当然现实很难,因为餐具什么的属于酒店所有,他很难不接触饭店餐具的情况下把泔水取出,如果借助了,或许酒店可以以此为名目向他收费。

    另外我不知道你是讲情理还是讲法理的,因为你一会说情一会说法的令人感觉混乱,正如前面有人指出顾客付出的费用包含所有费用的时候,你把什么垃圾处理孤立出来的时候,你的残值理论就已经败了!

    [本帖最后由 德约科维奇 于 2012-2-29 13:40 编辑]
  • y
    yzh
    同意老师,这种东西就应该有明确的归属和处理规定,任何玩模糊地带的东西都有可能为将来带来麻烦
  • 陆逊
    用公司电脑干私活,本来就不符合规定,这个有明文规定的,你要是觉得无所谓,那么就没得讨论了

    请看我公司的规定

    Internet/email/server usage – Employees may only use the Company’s
    internet for business purposes during office hours. Misuse or
    improper use of the internet or email may be subject to disciplinary
    action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Managing Director / Deputy Managing
    Director.
    
    现在服务员被开,就是因为违规,你非要说拿剩菜不是侵占他人财物,而是不符合规定,那么规定本身不就是“不得侵占他人财物”吗?这俩本来就是一回事
  • c
    csimd
    另外这些剩下的,并不是客人的,因为是自助餐,而且客人并没有使用,不是什么半条鱼这样的概念,就是付过钱的也不能打包带走啊
  • 陆逊
    至于什么理论败不败,我不想争论,各位可以随便理解

    只要结果没争议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 德约科维奇
    请你不要回避话题,我们所论述的是一个人在单位上班期间有没有可能以“个人身份”从事个人私事,你别扯远了。。。:D
  • 陆逊
    你自己讨论吧,我一贯没兴趣耍嘴皮子,特别是和理论爱好者

    我只喜欢解决问题,没问题了,本话题就pass了

    至于是不是无懈可击,那不是我关心的……
  • 德约科维奇
    我们不是就是论事么,你是完全理屈词穷了~

    233,老师,没想到你如此脆弱,顺带告诉你“残值说”可以吃屎去了:D
  • k
    kid205
    这种事情完全属于饭店规定

    它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讨论根本没有意义

    但是从人性的角度来看

    这件事的处理肯定是有点过
  • l
    lucilver
    如果随便一个路人进饭店收剩菜,大家觉得有问题吗?
    如果随便一个路人专门进饭店抢在服务员之前收剩菜,大家觉得有问题吗?
  • r
    ref
    楼主没说错,公正客观,让人信服
  • n
    nvidia
    所以说法制的观念在中国还很淡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些基本道理大家还基本都算明白,但个复杂的东西就说不清了。
    当然可以认为这是TG的错。。。
    从这个问题 我个人是同一LZ的观点的,酒店没错。至于什么朱门酒肉臭的,你还可以说是TG的错,和酒店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