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07191 不满“话费有效期” 老人起诉移动近两年
ugmbbc发布于 2009-04-08 11:04:51| 次阅读 字体:大 小 打印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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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西城法院、东城法院再到市二中院,从2006年起,家住海淀的朱福祥老人起诉北京移动公司的官司历时近两年,终遭驳回裁定。“我还有机会。”年过半百的朱福祥认为充值卡“有效期”的单方规定不合理。他坚持自学法律,准备在“合适的时机”进行再次起诉。
■老人自学成材
状告北京移动
2006年,已经用了3年神州行号码的朱福祥接到提醒,告知他手机余额有效期将至,需要充值方可继续使用。“那年我患上心脏病,出不去 门,交际面很窄,基本用不上手机,就遭遇了有效期内话费用不完的问题。”朱福祥因未在限期内充值遭遇停机,当时他手机内仍有余额100.24元。“我想到 很多人都面临这个难题,所以手术出院后就一纸诉状把北京移动告上了法庭。”
朱福祥年近58岁,住海淀区四季青柴家坟村20多年。自2002年他开始自学法律,初衷是为帮助周围的农民邻居们进行土地维权。六七年下 来,他的法律书籍和诉讼材料塞满了家中书架。“自学成材”的朱福祥于2006年7月以充值卡限有效期、余额作废等规定“违法”为由将北京移动公司告上法 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