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中国的教育和法律,再想想要加薪,也就明了了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那是一种理解,和大爱,我想我可以理解.
  • 不知所谓无所谓
    原因只有一个,我之前说过,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后的行凶。体现了死了比伤了好了的交通事故潜规则,民众忍这个很久了,这次药家鑫算是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可不是爆了么。
  • d
    dragong
    我觉得你矫枉过正了,同情药父可以,但没必要对药家鑫表示理解和爱……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所以我觉得药加薪的父亲只不过是民众久积愤怒的牺牲品而已.
  • r
    realclone
    最大的破绽是药出手的那八刀,恶意的猜测一下,如果药是补轧至死的话,那就进入李刚他爹模式了
  • t
    tripx
    随便一找都到, 与其质疑真实性, 不如谦虚点, 没那境界就是没那境界, 我们都没有. 毕竟成长的环境根本不一样.

    http://www.china.com.cn/internat ... ntent_8223580_3.htm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这里好像没人理解或者爱药加薪.

    我是说枪击学生案,受害学生家长为枪击者献花,我真能够理解.
  • d
    dragong
    我前面就说了,这种文章看看就算了……
    谦虚什么的你自己用吧,我不认为这种所谓境界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 d
    dragong
    药家鑫不就是枪击者么……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我认为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凡是有意致人死地,那必然要用到极型.

    李刚案件中,他儿子没死,且未被重判的原因,一在于不是存心杀人,二在于李刚power很大.
  • d
    dragong
    李刚儿子好像已经是从重判了吧……
  • t
    tripx
    人各有志, 随便你.

    但宽恕和包容可以让人的生命升华.

    为什么这个国家的平民和领导, 都是这种没希望的样子, 这就是根源了.

    人人都不从自己做起, 大家一起等死亡.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献花不是表达爱.而是表达原谅和理解.

    我对药的行为能够理解,觉得这也是他和他父亲的悲剧,和被害人一样,他同样是悲剧受害者之一.主贴里已经说明原因了.
    但我绝不认为药应到逃脱制裁.
  • 龙舌兰日出
    我觉得冷酷和爱还不是根本问题

    根本问题是思维方式

    我们上一代人受到的教育是毛式思想的,这一代人仍然受到此思维的严重影响

    思维核心包括

    1,动机大于事实。此思维认为不容易考证的动机重要性远大于铁打的事实。打个比方,A偷了钱,这个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因为什么偷钱——如果他是为了家里的小孩偷钱,这人应该宽大处理;要是他是为了吸毒偷钱,这人社会渣滓,最好枪毙。所以你会发现,中国人攻击别人,喜欢捏造动机。我要黑韩寒很简单,他写博客很了不起?切,才不是呢,他只不过是为了炒作自己。你看,谁都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了炒作自己写博客的,但是这么一说,很多人就不关心他博客写的如何了,他们对动机更感兴趣。

    2,立场大于逻辑。毛式和邓氏思维都是实用性思维,讲究结果,成王败寇,不鼓励过程合理性的讨论。你去看西方人的战后反思,往往是多角度全面的,涉及价值观;而中国人的讨论往往是成功学。这就决定了,很多中国人做事情可以突破底线,因为他没有底线,只有结果和利益。

    3,讲究斗争。毛式思维不鼓励双赢,讲究斗倒别人。所以中国人做事情没有全局观,都是一家独大千鸟亡尽的做法。无论是商场还是政坛,中国人直观的思维是不喜欢共生的,而喜欢斗。所以无论到哪,你都可以看到中国人在骂,在贬低别人,在斗。

    还有很多,这些思维特征决定了上层建筑,甚至于法律,还有执政者的做法,都是依托于其的。所以我一直说,民智不开启,干倒了TG,只不过是扶植起另一个TG而已。

    [本帖最后由 龙舌兰日出 于 2011-6-8 15:58 编辑]
  • d
    dragong
    什么时候国民学会不上纲上线了,这个国家才有希望……
  • d
    dragong
    我认为献花已经不仅仅是宽恕了,而是祭奠,包含了怀念、悲痛、不舍等感情,不过这个问题不用再展开了,你的观点和我的其实没多大分歧……
  • d
    dragong
    我可没说过药家如何如何,我只针对给凶手献花这个事…… :D
  • 快去救列宁
    药家鑫崩了,好事。药爹微博晒痛苦,结果被人喷,被人骂,不好理解。很多人把对体制的不满,对特权的不满都发泄到了药爹的身上,仿佛这个养了个杀人犯的儿的爹成了一切社会矛盾的代表,不一起崩了就不足以“平民愤”;可见我朝P民中脑残有多少.....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这些P民的'脑残',又该怪谁呢?
    多想想其实都明白.
  • 猩猩带我去战斗
    我到觉得这个可以再商榷一下。。。。

    针对民事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确认了很多年了,中国的法定赔偿金额无法覆盖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详细再说)在不承认精神损失赔偿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死人比伤人赔的少的荒谬情况。。。。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没明白什么意思.
  • s
    sonicwing
    posted by wap

    本身撞伤不如撞死就是乱说,致一人死亡并负全责的不但要判三年以下的刑期,还要赔付相当于肇事一级伤残的金额。药怎么悲具了,是他自己选择了把交通肇事上升到故意杀人。你说法律可恶,30秒就能算完,但药就算错了,给你30秒你会怎么选。
  • 猩猩带我去战斗
    就是针对老头所说的民事赔偿的说法商榷一下。。。。

    简单的说就是死人(笼统的)应该比伤人赔的多。。。。
  • 龙舌兰日出
    纯讨论,我就问下

    于肇事一级伤残的金额到底是多少?和楼主说的20万,30万数目哪个多?

    不考虑药家鑫这种补刀算作谋杀的,肇事撞人,我觉得楼主算的没太错吧?养人一辈子是多少钱?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中国交通肇事撞死的人命是按户口所在地的收入X10年计算的.比方你撞死一个上海人,就是赔偿40万.上海深圳可能是全中国人命最值钱的地方了吧.
    很多二线城市可能就二十万.还有更多的地方,比如撞个西部或者其他贫困地区的人,可能就赔个十万或更少就能解决问题.

    和一辈子的医疗误工费用比较,你可以自己算算.
    我觉得很多人宁愿去坐个一两年牢,赔个十万块钱了事.这是算得出的帐.人家一年才挣多少钱?

    [本帖最后由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于 2011-6-8 16:49 编辑]
  • O
    Oldman
    其实不影响,惩罚性赔偿解决的是赔偿额绝对值较少的问题,而不是解决撞伤赔的多于撞死的情形。美国撞伤的也有惩罚性赔偿,而且不一定就比撞死的赔偿少,撞死不如撞伤也是可能的,一切都要看具体情形而定,并不存在猛男期待的撞死一定要强与撞伤的情形。
  • s
    sonicwing
    posted by wap

    难到撞了人都是一级伤残?而且宁愿坐个一两年牢是你肇事司机可以选的吗
  • z
    zo
    这个事情导致两个思考。。。

    假如你开车,撞到了人,你会选择撞死还是撞伤?
    假如你犯了和药一样的罪行,你会选择逃亡还是自首?

    不得不说,药事件加大了人们选择前者的概率。
  • O
    Oldman
    撞死还是撞伤是不能选择的,如果你试图选择说明你在故意犯罪。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这完全由司机自己判断啊,比如撞了个老人,或者撞人撞得很重,你下车一看,看到周围没人,心里就有计较了.

    很多这种事情都是这样发生的.

    撞得轻当然就不存在这种事情了,这犯罪成本,正常人都会算.
  • 不知所谓无所谓
    我觉得到不至于这么严重,至少如果有司机再撞人,不会傻了吧唧的持刀下车了,都改挂倒档了 。东窗事发,能跑一天算一天了。也就这样儿了。

    其实没有药家鑫这事儿也是这样儿,以前不就说么,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

    楼上有个人说的对,中国人,一管就死,一放就疯 。
  • z
    zo
    但是这种故意犯罪很难有证据来证明是误操作还是主观杀人。
    所以也成了一部分人的选择。
  • O
    Oldman
    很难证明是刑事诉讼的问题,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之间的刑罚轻重是刑法的问题。无论如何这都和民事赔偿制度没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完善交通肇事行为的刑法规则不是吗
  • 猩猩带我去战斗
    目前的问题就是撞死的赔偿额绝对值少,少于比较严重的受伤的治疗费用。。。。。

    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引起猛男所说的选择问题也是一种可能性。。。。。
  • 不知所谓无所谓
    你要这么说就是掩耳盗铃了,录像看的很清楚,倒车压过去,死机没下车,张望了一下地面,向前开。

    你说他不是故意的,你自己信么,你觉得说无法认定就是没有你相信么 ? 司法判决不等于事实真相 , 有太多的情况下 ,让我们所有人都清楚的杀人凶手逍遥法外,才是药家鑫案引起民众如此爆发的主因。说白了,你不是不承认,我拿你没辙么,这次好了吧,他妈的上刀子捅人,还自首了,认罪了,跑不了了吧!

    可以说,民众把平时那种说不出来的怒气,都释放在了药家鑫头上 。我觉得网上舆论的导向实际上是一种爆发。但是判决本身结果是对的 。

    清楚真相,努力还原真相不叫脑补,我们知道是事实却无法拿到铁证不叫脑补 。它只是督促我们去改革制度,完善法制,想办法还原真相的源动力 。
  • O
    Oldman
    我说了前提是真的查不清,能查清而不去查清是司法机关的失职,这和我上面说的毫无关系。
  • 恶魔的微笑
    1。请不要脑补别人心中的真实想法。
    2。法律不认可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
  • 放浪的无责任男
    对猛男说的基本都赞同,但这个例子不当,药杀人是因为撞伤比撞死赔的多才做出的选择么?不是,是因为怕被害人记住他而导致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杀人灭口,不是经济原因
    当然,本帖猩猩战oldman非常好看,再次涨知识了
  • s
    smartdog
    这个是石原中将的目标,东条上等兵是个没有主见的人更不会有什么宏伟目标
  • +
    +_-
    @+_- mark
  • 小孔
    正义
    wha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

    正义是什么?好吃吗?

    正义就是,让人类能够与动物相区别的理性判断。
  • 山楂冰
    LZ写的很好。很多回帖的跑题了。制度的恶才是最大的恶,大部分人性只是自私,制度导致利益取舍,利益取舍再没有法律,宗教,道德的约束 ,结果就是药家鑫必然不是最后一个人。
    龙舌兰讲的那个有点疑问,即使不在中国动机似乎也是犯罪认定的重要前提。开车误撞死人在国外MAN SLAUGHTER和 故意撞死人MURDER绝对是差别巨大的审判结果。
  • c
    clockworkjian
    制度哪来的
  • 山楂冰
    制度是暴力斗争后分赃的结果。谁有制定制度的权利,谁保证自己的利益。
    没有真正的选票。P民随便被操。。。
  • s
    sonicwing
    在中国也是一样,LZ说撞了老头那就是肇事,具体赔偿情况要视受伤程度和责任认定来判。要是开车跑了那就是逃逸,负全责。要是下车心里计较下,然后。。 那就是故意杀人。
    且不说撞伤不如撞死有多少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撞伤人绝对比撞死人赔的少,而且撞死人还要受到刑法。而这个撞死不是说撞伤了你再30秒思考一下,然后碾压,这个撞死是肇事后意外的结果。
    一年中发生肇事撞人后,是赔的多,还是逃逸的多,还是由肇事上升到故意杀人的多? 我们论坛上也有车的也不少,多少人是出了事准备好思考30秒来决定的。
  • 朱爷吉祥
    首先声明啊,我不是想喷lz

    我只是觉得lz很喜欢在一些热点事件上发表看法,但是观点都很一般、很普通,无非就是批判tg或者制度,喷的很浅,很大路货的感觉。。。。
  •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无所谓,反正我本来也就没什么深度:D

    喜欢发表看法也是我的自由,是吧,不恶心到你就行

    对了,100楼了,我又该pm狗子加分了.

    [本帖最后由 大家好我是小叮当 于 2011-6-9 09:38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