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网易【另一面】楼市降价维权是业主耍赖

  • s
    shinken4503
    的确如此啊
  • 脾气不太好
    本来就是这样,其实大家都懂

    问题是,你敢砸开发商,谁敢砸政府???
  • z
    zo
    股票投资赔了钱自认倒霉,凭什么买房不能赔钱

    其实还是有区别,楼市风险并未在合同或者销售中进行提示;股票风险提示呢,一开软件就能看到
  • 朱爷吉祥
    谁会透支大半生的收入贷款去炒股呢?股票又不能当房子住,又不能满足丈母娘。。。
  • 求你妹
    理解,但是活你妈该啊
  • d
    ddr911
    网易碉堡了!!! :D
  • O
    OpEth
    风险个屁,你上街买双鞋,难道也要提示你“这双鞋将来有可能降价,以目前价位购买有风险”吗?
  • z
    zo
    按你的说法,买鞋不是投资,买房是投资。既然是投资当然要风险提示了。。。。。
  • O
    OpEth
    这就牵涉到另一个问题:风险提示是必须的义务吗?
  • s
    shinken4503
    上市公司必须提醒买自己股票的人有风险?
  • z
    zo
    投资领域我觉得应该是必须的义务。
  • b
    bbscube
    买房在一般经济学里面是当做 投资看待的。但是实际上对于消费者而言,特别是天朝的消费者,是当做消费的一种的。这里面就有这个矛盾了。 投资的话不是要不要告知是否有风险的事情,而是必然是有风险的。投资是伴随风险的。这是投资的基本概念。(做人会死,不死的是神仙或者妖怪,同理)而消费而言这个就不是风险,而是必然的折旧。理由其实很简单的,因为消费品的概念之一就是净价值是减少的,而投资的对象是会增值或者贬值双向属性的。

    这样一来,究竟是投资还是消费?这就很难一概而论了。但是炒房客肯定是以投资的目的购买的。自住的肯定是以消费为目的的。但是如果说以消费为目的购买的房子后来涨价了呢?那么只要他最后没有卖掉那么房子对他来说还是消费品,而不是投资项目。

    所以如果是以消费为目的购买的最后房子跌价了,那么其概念确实和买一双鞋,第二天跌价一样。唯一的不同在于其价格上的巨大差异。而投资为目的的话,本来就包含贬值风险,更加没话可说了。

    所以说如果说遇上了跌价,那真的只能说倒霉了。是否给予补偿,以及是否能要求补偿?就一般的商业规则和法律层面来说是卖家没有这个义务。但是如果卖家自愿承担的话,是另一个问题。
  • b
    bbscube
    风险要不要提示的问题其实是少问的。

    投资 其实不就是一种 类似赌博的东西么。

    赌博会亏钱,这是常识吧。 谁去赌场还需要人提示 赌博有输赢?这个概念甚至和法律都无关,即使法律要求某个地区的合法赌场都要标注这句话,也仅仅是标注而已。如果真有哪个人赌场里面输了一笔 跑出来搞赌场没有按法律贴出这句提示的话,那么首先要怀疑的不是赌场,而是这个人的智商问题。当然就法律而言,这个控告是可以成立的了。但是这个客人的控告8成肯定也是讹诈就是。

    为什么到房子上就有人弄不清的理由就上上面说的,有人炒房是投资行为,有人用毕生的积蓄买房是消费行为。
    很多人认为消费的物品虽然是肯定减少净值的,但是这是一个过程的,一天就减掉一大块,肯定于一般人的理性不符的——就好比一双鞋穿几个月会坏掉,和穿一天就露底了肯定概念不一样,一般肯定认为是鞋子质量问题吧。所以才会想不开吧。
  • O
    OpEth
    风险本来就是投资的必备属性,难道有无风险的投资吗?这用得着专门告知?
  • z
    zo
    http://www.315sc.org/show_page.asp?id=115618
    理财品销售新规发布:银行必须告知客户风险

    你说这银监会是脱了裤子放屁?
  • y
    yamiyama
    你去砸银行啊
  • 0
    08ms
    提示和不提示 也就一纸空文 能影响什么?
    你写了有风险 人家就不会来砸了?
    改砸还是砸 该买还是买 没什么大关系
  • z
    zo
    我只是说房市和股市的区别。
  • 双面胶
    天朝的房子如果是投资品,那就不存在刚需这一说。 只能说,天朝是个奇葩的国度。
    道理都知道,无赖多也是这国度的特产,反之亦然。这里最多的是小无赖,然后是极少的大无赖。
  • s
    smartdog
    那你这么说以后售楼处都写个标语
    “房市有风险,购房需谨慎”
    就结了?

    股市如果没那标语,你就觉得股市就是包赚不赔的买卖了?
  • s
    smartdog
    “理财品销售新规发布”看见没有,那是银监会的新规定,房管局或者住建部可以没有规定开发商有提前告知购房者风险的义务

    [本帖最后由 smartdog 于 2011-10-25 16:03 编辑]
  • z
    zo
    “房市有风险,购房需谨慎”
    有句讲句,这句加上比较好。不过估计会影响50%的成交量,233
  • s
    smartdog
    影响个毛,股市加上那句话难道少了50%的成交量?
    香烟盒上还印着“吸烟有害健康”,难道烟民们50%都不去买烟了?
  • T
    TG春上春
    为毛我看到打砸抢就觉得幸灾乐祸.
  • y
    yamiyama
    又是“你觉得”

    你一不了解香港二不了解烟民你凭什么来觉得?

    一天到晚都在脑补扯蛋,好玩么?
  • 这河有虾
    我看到现在,我就发觉有一个人在咬着JB使劲的拽
  • z
    zo
    我发的贴自然是“我觉得”,有什么问题么?难道我还能代表你么?
    不赞同风险警示是吸烟率下降的一个因素这个结论,你可以找个风险警示后某种行为不降反生的反例来。
    用不着瞎喷。
  • y
    yamiyama
    一句“你觉得”就是例子,你无敌了,谁敢理你
  • z
    zo
    呵呵猴
  • 拉拉拉
    我觉得你完全就是胡说八道,鬼扯一通
  • z
    zo
    你也可以找个风险警示后某种行为不降反生的反例来。
    呵呵猴
  • R
    Raven
    总结,妥妥的
  • w
    wouwou
    我身边的同事纷纷表示主要是价格因素导致
  • A
    ABCDE
    买楼前都签合同的.价格是自己承认并签字的.那就没办法了.要有契约精神.所以买之前一定要考虑慎重.别老想着涨价.房地产的风险一直都有的.主要这10年的地产牛市让很多人都糊涂了.
  • 拉拉拉
    下降50%跟下降是一个意思?
    我觉得你这样的概念偷换算是一种缩卵
  • z
    zo
    嗯,税高是主要原因。但是警示也有一定作用,没看到过香烟外包装的警示面积有比香港还大的。
  • z
    zo
    可以试试看,在一家房产商的售楼部挂上大大的横幅,触目惊心十个大字:“买房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每个客户都要签署风险预知书。
    我觉得成交量还有50%已经是奇迹了。。。。。。。。。
  • r
    ricko
    上海这事儿,有一个细节

    这房子还是期房.未发售。

    客户觉得房子还没拿到就降价了好多,不爽。

    这跟,已经入驻新房半年,房价就降价了1/3 ,是有心里差别的
  • 高城紫门
    购房合同里也有说明交房日期的吧~只要开发商能按期交房,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并且受法律保护,怎么闹都没用。
    除非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这样就变成了开发商违约,这种情况下走法律途径要求降价或者补偿还说得过去~
  • y
    yamiyama
    那你就试啊,不正是你的论据吗,你自己的论据还要对方来证明?

    来吧,继续表演
  • 小手冰凉JJ滚烫
    脑补得这么嗨,有意思啊

    认真点说,警示语的作用,就拿香烟来说,应该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
    更多的影响,应该是作用于下一代潜在的烟民。
    难不成标语一印上去,明天烟民数量下降50%?
  • z
    zo
    实际上局面变得微妙了,这次闹如果没起到成效,业主又不能选择违约的话;
    直到交房前的日子,这些已经形成了合力的愤怒的业主都会增大眼睛死盯着开发商,铁了心要找茬。
    想想可知,如果房子质量出了问题或者开发商手续上被抓到了小辫子,腥风血雨免不了又来一场。
  • r
    royhimura
    投资不仅必有风险,而应当说:没有风险就没有利润。如果不清楚这个必然,人云亦云的入场然后撒泼耍赖的话,全社会都应该痛斥这种行为,倘若此种行为被包容和认同,则说明这个社会某种程度上已丧失了对普遍意义上的公平公正的认同。

    [本帖最后由 royhimura 于 2011-10-25 22:24 编辑]
  • 东の君
    亏了的业主们肯定不爽,瞬间蒸发几十万除了大款们,工薪阶层的确是接受不起的事实。
    但是打砸抢烧是个傻逼到极致的行为
  • c
    csan
    提示了你就不买房了?
  • d
    ddr911
    选择权在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