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评“草原天路”收费:靠山吃山没错但围城收费是杀鸡取卵

  • 普通法
    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5月1日,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草原天路”进入收费时代
    “草原天路”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一条重要通道。蜿蜒的道路,配上湛蓝如洗的天空,以及路两侧的村庄、梯田、沟壑、山坡,让这条公路名声大噪,各路自驾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蜂拥而至。大批游客也给“草原天路”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堵车、黑商贩欺诈时有发生。
    如今,这条为建风车而修的路,将作为“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费。检票、售票设施已基本完成,票面已经印刷完毕。
    这不是“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门票,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物价部门召开“‘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当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引起不小争议,物价部门表示天路收费暂缓。
    “拦路收钱”,道理上讲得通吗?

    根据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我们大致能够明白此次启动收费背后的逻辑。
    第一、“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建设,投资3.25亿元。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且还在持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因此要适当收回成本。
    第二、“草原天路”名声大噪以来,屡屡出现大堵车的局面,为了控制游客数量,需要以收取门票作为门槛。
    第三、景区车辆增多之际,出现了“垃圾遍地、人满为患、生态环境堪忧”的局面,启动收费为了保护景区生态环境。
    表面上看,这三条理由似乎都有道理,但细思忖却根本站不住脚。
    首先,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连通县与县或县与城市的一般干线公路最多算三级,显然,“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

    像“草原天路”这样的县级公路,建设资金通常采取区县政府补助一部分、镇政府自筹一部分、当地群众集资一部分的方式。纳税人为修建公路做出了贡献,到头来使用公路还要再缴费,缺乏合理性。在132公里的“草原天路”上,有不少村落,那里的居民对收费的做法会满意吗?
    其次,“草原天路”虽然名称响亮,但归根结底只是一条县级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收费,只能是“投资建路”上的权益回报,“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此外,对于景区收费,收多少,需要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省级物价部门批准,这一点同样缺乏程序的合法性。
    坐地生财容易,谁收费?谁运营?谁监管?要有个说法

    据公开报道,经过张北县人民政府授权,张北县“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北京宏美龙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注资扩股,开发建设。拟投资 2.98亿元,在“草原天路”建设游客服务中心、观景台、服务营地、停车场、垃圾点、星级卫生公厕等项目。
    当公路作为景区,性质就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追问的是,景区化服务体现在哪里?谁来收费?谁来运营?既是旅游景点,又是公路,监管如何分责?环境卫生归谁管?车辆拥堵又归谁管?收了钱,就要给公众一个说法!可见,收费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目前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难题,而这些难题会更加考验当地政府公共治理的智慧与能力。

    “拦路收费”是芝麻,发展纵深游才是西瓜
    “靠山吃山”本没有错,但是借助收取门票的方式反哺投入,就能解决人满为患的局面、就能让生态环境好起来,未免太过天真。
    鲁莽收费并不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围城收费的梦想,终于幻灭在民生与法理之上。武大樱花没了20块钱的进门费,今年赏樱反而不再“人看人”,西湖免费了,杭州反而更赚钱......北京南锣鼓巷同样面临人满为患的局面,却采取了主动摘除“AAA”景区级别的方式控制游人流量。收费的方式,南锣鼓巷难道不会吗?收取门票的方式如同杀鸡取卵,常常最具杀伤力。
    作为贫困县的张北县,完全可以借助“草原天路”助力旅游收入的增长。旅游住宿和餐饮娱乐服务,这些综合性旅游收入都远比门票收入来得丰厚。不在发展发展纵深游、提供更贴心的服务上使劲,紧紧盯着门票收入涸泽而渔,“草原天路”对游客的吸引力就会受损,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其他美景替代,渐渐成为乏人问津之路。
  • 火星大王
    他们要是有这种眼光,也不会是贫困县了。
  • g
    goddest
    现在除非逼得没办法,没有贫困县愿意摘掉贫困县的帽子的
  • b
    berserkme
    张北呵呵
    450一晚的酒店中,张北县最好的酒店冠昊假日算是做到极致了
    早餐扔你一个不锈钢餐盘,炒饭炒面咸菜,没了,卫生状况堪比苍蝇馆
    房间地毯脏的都发粘,目测最起码一年没洗
    床上指甲头发小虫啥都有

    就这样的,音乐节那几天开口就是1500一晚,我算是彻底服!
  • a
    aries白羊
    我觉得最重要的而是收费之后 会不会将金钱投入整改环境和治安当中
    毕竟这条“天路”可真不太安全
  • r
    revenge1
    问题是一千五你也去了不是么
  • a
    ababman
    所以更爱318国道了
  • 北平孤儿
    然后抱怨北京吸血发展不起来。你说怪谁?
  • 北平孤儿
    然后抱怨北京吸血发展不起来。你说怪谁?
  • 北平孤儿
    二连了
  • z
    zhaolinjia
    文中的北京旅游公司又是哪家公子开的吧:D
  • t
    tansung
    专门为这个项目成立的纯皮包公司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isappinstalled=0#rd
  • A
    AceSword
    草原天路,呵呵。。

    去那人多无非就是离得近,想看草原的首选都是呼伦贝尔,张北那算个jb的草原。
  • 普通法
    笔者没走过这条路,去过的朋友都说美:公路蜿蜒曲折,河流山峦、沟壑纵深、草甸牛羊、景观奇峻,宛如一幅色彩饱和度极高的风景画卷。公路收费,意味着免费看风景时代的终结。
    对于收费,网上骂声一片,但希望免费是人之常情,骂声并不自然成为收费不正当的证据;也有人以游客吃住等收入远高于门票收入为由,苦口婆心劝告“不要让收费毁了当地旅游”,不过,因为“有多少人会因为50块钱门票而放弃走一趟的打算”并不确定,这种劝告当地未必能听进去。依法治国的当下,需要考量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收费,经不经得起法律推敲?
    笔者研究了相关法律,感觉当地在收费这件事上做得似乎很“巧妙”:结果是对一条公路收费,却绕开了公路法对公路收费的限制,而将其纳入景区范畴。
    哪些公路可以收费,公路法第59条作了明确规定:(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三类之外的公路,均不得收费。“草原天路”是一条县级公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全长132.7公里,是连接崇礼滑雪温泉大区和张北草原风情大区的重要通道。对这样一条性质的公路收费,公路法不会“答应”,于是,当地“另辟蹊径”。
    “蹊径”就是将公路“纳入”景区。有报道称,“草原天路”已被张家口市旅游局评为3A级景区。既然公路在景区内,在这条路上开车就等于进入景区,收费也就没有问题,这是收费的逻辑。如此逻辑,站得住脚吗?
    这条公路是政府出资建设,资金来自纳税人。作为“公路”,其首要功能是满足通行需要,服务社会建设和百姓生活。收费暗含的前提是:这条路上走的所有车,都是来景区看风景的。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对于仅有通行需要的车辆来说,收费之后它有两种选择:交钱,或者不走。也就是说,收费的结果,是承担通行功能的公路,从此对部分车辆彻底关闭了。
    将公路划入景区,以此为由收费,这突破了公路法的禁止性规定。一旦这种做法得到认可或默许,或有更多步后尘者。
    还要说的是,即使按照景区收费,目前收费在程序上也不合法。《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4月29日,张北县物价局召开“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5月1日,发布《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县物价局效率很高,但超越权限所作的批复,并无法律效力。
    笔者不敢断言“草原天路”收费一定收不成,但至少目前,无论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有很多问题,特别是和公路法规定的冲突。笔者的建议是:收费先停下来,收不收、怎么收,细思量之后再定。
  • b
    berserkme
    我是去出差的,没法子
    我就想说明一点:张北这帮人根本不会做生意
  • a
    at89s52
    收钱了还是有人会去的
  • a
    aweiwei
    前两年去过乌兰布统,那里一年也就挣半年的钱,条件差,风景不错,酒店和餐饮价格就是砍人。
  • x
    xxxpso
    人穷志短
  • 北平孤儿
    之前再收费前去过一次,初秋,挺不错的,但是因为距离过长,我觉得可以开发成国家公园。整个区域作为国家公园是没问题的。关键是这种收费明显是杀鸡取卵的做法,就是拦路收费的老套路,既保护不了环境,也没法促进当地发展。贫困县还是贫困县,除了垃圾成山,当地TG官员小老婆和子女越来越多,产生不了任何其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