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乐把泥潭编辑掉的那个故事又发出来了?

  • L
    Lunamos
    这篇看着眼熟《头号玩家》,关于拾荒者冠军STG玩家的:
    http://www.chuapp.com/article/286603.html

    看到中间想起是之前某个帖子的故事。

    记得当时那位LZ也是说不希望这件事传开吧。为了一篇稿子既要当福尔摩斯,还要违背那位LZ的善意强行把人挖出来撰文,扒出别人删掉的帖子内容引用。当记者确实挺不容易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辑:有相关人员表示作者并非触乐记者(原标题《触乐记者把泥潭编辑掉的那个故事又发出来了?》)

    编辑:防止更多影响,删除了原帖的链接。
  • 真实之影
    本文由今日头条游戏频道“编舟计划”独家支持,今日头条首发。编舟计划,用文字将游戏与时代编织相结。每周一篇,敬请期待。未经授权,内容不得转载。

    嗯,头条……
  • 8
    8604132000
    上次我记得也是触乐的文章把三和大神的事曝光于网上的吧。起码对我来说是很震撼的。

    其实有好有坏。如果能有好心的机构之类的帮助到当事人也是好事。
  • m
    makece
    信息全隐掉了啊
  • L
    Lunamos
    你觉得好也是那位LZ一开始的素材比较感人,之后也有很多人说那位LZ过于敏感,但出于保护目的他还是删掉了帖子,这里体现的才是善意。

    本来也不是说这记者暴露隐私,而是偷一个别人删掉素材,并且违背了不要打扰别人的初衷过去蹲守,都能想象出为了流量也好、业绩也罢的那双躲在暗处偷窥的乌溜溜的眼珠子了,善意揣测就当他真的只是感动吧,把人家专门删掉的故事又处理了一下再次发出来也是媒体之屑了。何况这位孜孜不倦的记者最后到底找没找见这位仁兄,说实话也没法证明——也算是纪实文学的真实性和保护受访者之间的矛盾吧。
  • 萝卜片
    看到触乐突然想起来,上次触乐洗稿抄袭泥潭Splatoon考据贴子的事情有后续吗
    https://bbs.saraba1st.com/2b/thread-1794188-1-1.html
  • l
    lushark
    首先这位作者并不是“记者”,也不是触乐的专职编辑,不过是一位时而投投稿的普通人或者说玩家而已。

    你可以说这篇文章是关于这位野良玩家的故事,但也不妨把它视作关于作者,关于一个普通玩家寻找都市传说的故事。

    泥潭确实是这个故事的一个传播节点,但是这位作者从年前就开始蹲守游戏厅,也寻访了不少其他相关者,姑且不论这样不符合效率论的行为是否符合你说的为了流量为了业绩,“偷素材”这么诛心的说法……可!真!是!牛!逼!
  • 一绪
    果然是那帖子,当时看到被编辑了心里还有点可惜,没想到以这种方式重新看到
  • L
    Lunamos
    当成普通玩家寻找都市传说的故事是可以一看的。但可惜文章的主体和主旨并不是作者本人。同时这位作者的确引用了别人为了“防止这类寻访的发生”本身已经特意删除的帖子内容,泥潭在此处并不是“传播节点”,而是“传播源”,素材源的作者已经明确表示了不希望有传播和打扰,偷素材这个说法我不认为有什么问题吧。
  • 雨井绫
    把一个大家不愿传播的故事再挖出来这事确实值得商榷,但另一个指控看起来实在莫名其妙,就像欧洲探险家在美洲“发现”一片土地就划为己有一样

    -- 来自 有消息提醒的 Stage1官方 Android客户端
  • x
    x91
    给触乐供稿的人鱼龙混杂,你也没法预判谁怎么想会做出什么事吧。我们主要不是很开心的地方在于,这类文章写了也就写了,主要是每次写了之后消费了一波我们坚守的怀旧情怀之后,写的人稿费拿好了,被写者,还有整个街机环境也并未因此而得到什么吧?流量关注经济时代,不自己跳出来频繁发声,没有人会记住这种偶然看到的文章里面记述的某个人。

    2016年当时和大狗老师一起聊,还没明显的这种感觉,可能当时怀旧还不成风气。当然现在烈火还能开着,最近还扩张,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只能说守住最后的一分小确幸咯。
  • L
    Lunamos
    这要看情况,可以看看原帖:



    看到这句还要前去相应地点蹲守,拿人家满心愧疚编辑掉的素材为主旨核心以拓展撰文拿稿费,真的是非常合适的行为么……
  • l
    luxiaojiaxp
    可惜没机会看到写的原文,只能留个念想
  • l
    lushark
    “偷”是多么严重的指控,我想你作为一个自身也有写作投稿经历的人应该非常清楚。如果你认为这篇文章有洗稿嫌疑,那么应该有责任列举它究竟具体“偷”了哪些内容。 如果去写一个别人先提到过的客观事件就叫“偷素材”的话,那么阁下曾经发表在游研社的文章似乎也同样是“偷”来的。 另外,文章中就有提到,这位流浪玩家的故事在其所在城市的小圈子里并不是什么秘闻,实际上原贴楼主也提到他是在相关qq群里才知晓了更多细节的,只是通过泥潭成为了一个破圈的节点。当然,按你的标准,原贴这也是“偷”素材。
  • 你开始了?
    我觉着你不把这事特意发帖再提一遍才是真正的善意。

    触乐的文章我看了,全篇没有能找到这个人的线索,不明真相的群众也就当个故事看罢了。
  • s
    scikirbypoke
    当时那贴好像点进去就编辑了,没想到真有人去找了
  • L
    Lunamos
    可能在你们媒体语境里这么说比较严重?但此文中的确存在对已删除内容的大量引用转载,不知道是否获得了原作者的允许。如果没有,我认为“偷”的说法可以不变吧。而我的描述中的“偷素材”倒并不是指这个,而是说此文本来最适合撰文的是原帖LZ,而原帖LZ将所撰文章删除并希望降低关注度的情况下,嗅觉灵敏的触乐作者依然孜孜不倦地对已删贴的主旨进行复原发挥是明显不合适的行为。当然前者有明确违规,后者法无禁止即可为,但“记者媒体”的名声总也是在类似事件中逐渐败坏的。

    至于你提到我的什么文章,我搜了一下才想起来是之前有人要转我S1上一个翻译帖子,我跟他说随便转,本意也没想投稿,更是一分钱没拿,不知道对你的论证有何帮助
  • L
    Lunamos
    你说的有道理,触乐的文章是公开的,我隐藏掉原帖链接吧。S1er应该大多能想起当时那个帖子。我也认为这篇文章本身的影响并不坏,争议则在于作者根据一篇已编辑删除且原作者明确不希望有人深挖讨论的S1帖子进行撰文拓展和恢复的出发点是否合适上。
  • m
    makece
    原帖被编辑也是因为原作者直接说了所在城市和大量细节。
    触乐这篇没有这方面问题,为何不能写?
    一会儿“媒体之屑”了一会儿“逐渐败坏”了可是帽子大,您要是生在武周时代,罗织经应该由您写。
  • 凉良
    触乐这文章去掉了所有细节相关 对比S1编辑前的文章不会提供任何线索
    因为S1当初文章作者不希望有人去打扰然后自己编辑了 就不许别人去写?哪有这个道理啊
  • 你开始了?
    我说句难听的吧,你就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行不。

    人家原作者也没站出来抗议,你也犯不着操这个闲心不是吗。

    至于说深挖讨论,我觉着你这个帖子都比那篇文章还深挖呢……都把原帖po出来生怕别人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你也就别指责别人深挖不深挖了吧。

    还是那句话,你要是真在意这个,这贴根本就不要发,因为你这本身也是在二次宣传啊。
  • B
    Bojenkins
    你不如直接问下文中二位目击者对此文的态度如何
    不过就算原作者不乐意,这篇文章也没有什么太出格的地方值得这么兴师问罪的
  • l
    lushark
    不要动不动“你们媒体”,我也同样不是什么媒体不是记者不是编辑,只不过一个爱好游戏和写字的,总是臆测他人的身份掺些先入为主的私货然后其实还猜不准这习惯挺烦人的。

    而且不需要搞媒体,我觉得是个正常人都知道“偷”是个挺严重的指控。

    这个故事是不是合适被公开、国内游戏媒体是不是都垃圾,这些议题都是可以讨论的,但如果你要指控“偷”,至少应该进行举证,而不是趁着现在原贴没了就来假传圣旨指责人偷东西,口说无凭你说是就是咯。
  • L
    Lunamos
    大概理解了很多人的想法了。我发这篇帖子是朴素地从内心出发,觉得拿S1的一篇LZ已经满怀愧疚地编辑掉的帖子为出发点,发挥撰文恢复故事博取关注赚取稿费的行为并不合适,而细究这种“不合适”感的来源,就是以S1归属感为中心,以京阿尼媒体事件等为**,对某些媒体为搜集素材而无所不用并不愿尊重他人意愿的一种发泄。如果你觉得某些指控过重,我也不争论,但保留意见。如果这件事引发了“二次宣传”,我对此表示道歉,这并非我的本意,版主如果觉得不合适也可以进行处理。
  • L
    Lunamos
    只能说凭借对原帖的一些印象,文中存在需要获得同意级别数量的引用和转述,同样的,也不能趁原帖没了就可以随便说没有引用吧。

    说“你们媒体”是根据你前面对触乐作者系统的了解把你划归为业内了,如果说错了的话对不起了。
  • l
    lushark
    那我也朴素地从内心出发奉劝楼主不要过于诛心,不能因为自己心里总想着录些老游戏实况骗B站萌二当大up赚钱而不得,就觉得别人写稿也都是为了那么点稿费。(这段是希望通过演绎能让你换位思考下如果是你被人这么诛心是什么感受,不代表我实际看法)
    实际上产出这样一篇稿子的时间精力拿去写PR稿收益能翻十倍。


    当然平心而论,从同为泥潭用户的立场而言,我也隐约能体会楼主“发生在泥潭的故事被人不问而取的拿出去而非常不爽”的感受,至少我自己的话,作为一个当时经历了那帖子的泥潭用户,我不会自己再去写这个事情。但楼主主楼里的一些指控确实过于苛责了。
  • h
    haru橙子
    你这话前面还说不让楼主太诛心,结果马上跟了诛心到死的论断。。。。
  • l
    lushark
    所以明显我是故意的呀
  • D
    Dya
    作为读故事的人,还是感谢作者的。
    希望故事本身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吧。
  • L
    Lunamos
    前面已经提到了,一开始以为是触乐记者撰稿,当然涉及到媒体本身的吸血性了。而在你提醒了这是玩家写稿之后,我很快就编辑了标题,性质也变成了这种行为本身的问题,但无论如何触乐总归是一家媒体,所以引申到对媒体性的反思上也不算跳跃。另外我习惯对事不对人,所以也希望别人理解,我之前做过什么跟我当下反对媒体出产这类稿件的观点也并没有什么关系。制作某些视频的行为初衷也并非搏关注,而是希望给本人回顾的同时遇到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并给互联网留下一点价值。

    总而言之,既然有那么多人都觉得这个稿件没问题,我觉得这件事可能是我想得多了点的概率更大一些吧。当然有些观点保留意见,其他的还是以主流价值观为准。
  • w
    wrsyd
    感觉背后应该有个很有意思的故事,但是文章写的太矫情了
  • l
    lushark
    我当然能理解你做视频不是为了博关注,因为做这种视频从性价比来说就很低,这和我说的文章作者不会是为了流量稿费而写这种文章是基于同样逻辑的。我举这些例子只是挑离你比较近的例子以期激发共情,同样不对人,无攻击之意。
  • t
    tokamak
    吵了这么久这东西其实没啥好吵的…就结局来说其实可以了。我当初预想的情况比这坏的多…

    当然我也没觉得这是篇多么高明的文章 就像楼上前辈说的,写百篇怀旧文章,街机厅照样衰退,愿意练街机fc游戏的好像也没见变多…

    道歉的话我也就不再重复了,今天也和一位老玩家表过态交流过了。毕竟文章里关于当事人信息很少,如果大家觉得文章好看那也挺好啊

    相信游戏区各位也有自己喜欢的游戏,与其吵架,不如去玩一玩练一练呗
  • 林无德
    我寻思s1这地方都是社会老精英了,怎么还玩自我感动这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