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8元一个虾的事件,今天才知道当地警方是这样和稀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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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mmy831214
    人家有甘谷
  • H
    HarryDean
    现在小偷被抓现行只要肯退钱有时候都不会立案,只做普通治安案件或者纠纷处理。你们感受一下
  • 大河原邦男
    套子帝你应该立马飞到当地给他一差评。而不是在这里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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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long
    派出所和店家勾结的。你以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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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lovesea4
    刑事立案是法官的权力?
    法盲就别瞎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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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sherman2015
    上次香港买药也是这样,你们不是说香港是法制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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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lovesea4
    这个“钟欣潼”是个啥?
    从今早看完全是个troll么。
  • S
    SHAN
    敢宰客的都是给派出所之类孝敬过钱的。。不过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事情很容易传网上,这些店家还这么有恃无恐,果然是法治国家
  • 奋斗嬲
    这不跟大保健一样么,管事的按月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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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redog
    从青岛事后来看
    无非就是把店家做了个典型杀了
    工商物价公安
    全部没任何追责

    不过店家直接跑了
    所以这事等于没有任何处理
    哈哈哈
    青岛果然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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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aZyFeFe
    调解,本来就是和稀泥……
  • 张文强天才
    我就说一个吧,以前我在肯打鸡工作的时候,附近的派出所每个月来2、3次,每次都来问问治安状况什么的,然后就提走至少3个左右的外带桶吧。然后值班经理就直接打报告做餐厅内部耗损。虽然没直接给钱,可这和给钱其实也差不多吧。
    后来没多久,我有次骑车调拨撞了人,人家村夫一定要报警,送派出所去,人派出所的一看是肯打鸡的,没说几句话,就开始往我这边倾斜,最后反过头来把人家受害人家属打了一顿,然后对我和颜悦色,虽然我是肇事者。
  • 野生的任豚
    倾斜很正常,但是反过来打一顿,有点喜感了
  • 钟欣潼
    这种时候他们就装着看不见回帖
  • 张文强天才
    派出所录口供完了,要身份证登记,我身份证在给伤者挂号缴费时,被那村夫给收了,人派出所骂了句,狗一样的东西,你特么有什么权利没收别人的身份证。
    一方面村夫怒吼你特么怎么骂人,另一方面,村夫说,我要不收他的身份证,万一跑了我上哪拿钱去。结果就被当事民警一顿老拳,皮带都抽出来打了。看得我一愣一愣的。
    事后,店经理打了个电话给餐厅,临时做了几个全家桶送派出所来了。
  • o
    ooo
    这派出所所长当班民警应该问责
  • E
    Eurydice
    不要和缉毒警讲人话 人家不懂
  • t
    tripx
    233,简直喷了,依法治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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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llee
    当你说国内不行的时候 有些兔杂就转移视线了 about香港
    https://hk.news.yahoo.com/%E6%B5 ... 4%A9-094311608.html

    海關放蛇揭售花膠誤導 藥房職員囚20天
  • 卡缪911
    我再转下知乎的回答吧,这是属于法学的讨论层次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个人认为并不确定构成敲诈勒索。新京报及某律师不过是想借条子火罢了。
    首先按单只计算是店家在菜单上明确写明的,是否与商品实际价值相符另说,顾客与店家构成的事实上的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价格的最可靠的依据应当是菜单上的价格而不是店家口述,且并没有除顾客的当事人陈述之外的其他证据证明店家确实承诺过一份38以及一份是几个。因而不构成非法占有,而是依据合同履行。
    此外,同样无证据证明消费者受到店家的威胁或要挟,不能如该名所谓“律师”一般以经验主义判断宰客一定伴随着暴力或暴力相威胁。因而无法直观认为存在敲诈勒索的客观方面并侵犯其客体。

    为什么那么多的宰客行为公安机关无法处罚,你们可以看看,这不是公安机关不作为的事,而是自己无法管。
  • r
    raica
    依法治国!和谐社会。你就吃点亏。不要闹事
  • 大少王
    干一票可以一个月不用开店。。。。这生意挺像盗墓的?
  • 麦克欧文
    是什么虾啊?能给个链接吗?

    在我们南方,大九节虾一只也要40-50元左右
  • 金碧辉煌
    青岛怎么这么黑
  • y
    yamiyama
    任何地方的游客遇到这种事情都是直接报警的,根本就不会知道应该是找海关还是物价局还是工商局的联系方式
  • 普通法
    不是不懂,是不要脸
  • 钟欣潼
    同意,这个才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