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结合检察机关审讯工作实践,总结出犯罪嫌疑人从开始接受审讯到完全交代犯罪事实,态度转变的过程基本经历以下九个心理阶段:
1、坚决否认犯罪事实期。基本心理支持是:检察机关不可能掌握我的犯罪事实,我不能说,说了就完了;现在是不是在做梦啊?
2、心理动摇期。本阶段的犯罪嫌疑人一般表现为沉默,对审讯人员的提问不予回答或对抗。有些女性会使用大哭大闹、装疯卖傻等方式对抗。这是人遇到危险常采用的自救方式。该时期虽然以沉默为主导,但其内心却相当复杂激烈。基本心理状态是:我是不是应该说?我的事情是不是真暴露了?检察机关到底掌握了多少?我说了是要牵涉到别人的,那我以后怎么做人?
3、拒不认罪期。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权衡得失,一般犯罪嫌疑人都会选择拒不认罪。
4、精神崩溃初期。这个时期的到来有些是伴随着强制手段的变更。比如由普通讯问变成拘留,或变成逮捕。这时候犯罪嫌疑人的精神受到很大打击:看来我的大量犯罪事实真的被检察院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为争取好态度,走坦白从宽的路而开始交代犯罪事实。他们很谨慎地一边观察讯问人员的面部表情变化一边试探性的交代问题。
5、讨价还价期(又名:暂停交代期)。这个时期,犯罪嫌疑人已经交代了少部分犯罪事实,其估计自己暴露的犯罪事实只有这些,别的情况不可能被掌握。于是犯罪嫌疑人企图就此终止交代,认为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坚决不能说。犯罪嫌疑人此阶段表现为坚决不继续交代,坚定程度甚至超过第三个阶段。有些女性犯罪嫌疑人会重新用装病、哭闹等方式对抗审讯。其内心冲突相当激烈,极容易进入下一个阶段。
6、心理崩溃中期。该时期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不抱侥幸心理,认为只有坦白从宽才能有出路。心理防线的基本崩溃必然导致大量交代问题。此时的心理状态:事已如今,顾不得别人了,只能保护自我。交代了问题我就坦然了,快结束审讯吧,撑不下去了。
7、猛然觉醒期。该时期是犯罪嫌疑人自以为彻底觉醒的阶段。后悔自己傻到主动交代了这么多问题。反正是爱杀就杀、爱砍就砍,我心里放松了,但是再交代我就真的完了。这个时期相当于讨价还价期,但拒绝继续交代的坚定程度却远远不如讨价还价期。
8、心理崩溃后期(又名:彻底坦然期)。该时期的心理状态:完了,彻底完了,没有别的奢望了,只求判决时候判的轻点。交代清楚了全部问题,竟然觉得这么轻松,压在心头的石头放下了。早知道这样,应该早交代呀。什么都不想了,说!全说!
9、真诚悔过期。有些有文采的犯罪嫌疑人会主动整理悔过书。悔过书的大部分内容是真诚的,小部分内容带有作秀色彩。悔过目的一般有两个:一是真心后悔,象写日记一样抒发自己的心理压抑;二是作为一种交易,赢得从宽的处理。
以上九个阶段的心理转变是一个有机连续的过程,任何一个时期都可以噶然停止,或回到最初的状态。每时期持续时间不一,具体表现不一。九阶段的心理转变,不是一个自动的过程,而要依靠审讯人员的审讯才能完成。其中第四、第五两个阶段可能来回循环重复多次才进入第六阶段。
按照认知反应论的观点,人们在接收到来自他人的信息后,会产生一系列的主动思考,这些反应进而决定个体对信息的整体反应。说服结果有两个:一是态度改变,二是对抗说服。我们追求的是第一种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审讯人员要正确把握以上九个阶段的心理变化,有的放矢开展审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