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保险的书,有一些疑问,请教各位液内回答

  • 小小某
    问题1、书中说明保险赔付数额是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假如我跟A保险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保价值10w的物品,赔付数额是10w。
    然后我再找B保险公司重复投保(书中没有说这个是禁止的),合同条款一样,那么这物品坏了索赔的时候,是否可以向A、B公司同时索赔10w?
    如果不行(正常来说应该不行,因为太明显了),那么赔付过程是如何操作的?

    问题2、假设乙为自己投了数额巨大的意外险,可保旅游意外事故,受益人甲是他的亲戚。某次两人去某地旅游,两人为了骗保费,合伙演了一场戏。
    甲宣称乙失足掉到山沟里去了(实际自己跑到山里当黑户),并且基本无法搜救。然后以乙死亡为前提办理各种证明和手续,成功骗取了保费。若干年后,
    再突然回来。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演技,这种骗保费方式是否无解?还是说除非见到尸体,否则无法办死亡证明?这人若干年回来后,还能不能重新
    变回活人身份?被骗的保费如何解决是否索赔?这种诈死复生的经历对乙的个人生活有什么影响?

    看了书总觉得保险业有太多的空子可以钻(比如现在流行的车险索赔,但这还需要有定损员内鬼),以天朝人民的智商应该可以找出很多套利空间
    希望我说这些都有相关的防范措施,求各位液内解答疑问。
  • h
    horace14
    回答你第二个问题。说人死是没有用的,因为死要见尸。如果没有尸体,那对不起了,这算失踪人口。按照天朝法律,我好像记得是失踪20年还没人才算死亡。所有他要用这种方法利用意外险骗保,慢慢等吧。但也有特例,如台湾苏花公路泥石流事故,大巴上19人加1导游,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连大巴也只找到疑似的保险杠。但因为来自ZF的压力,我的公司已经按死亡赔了那19个人的家属。导游因为是单位买的其他保险,所以无关。

    希望回答了你的问题。
  • 别开枪
    投了数额巨大的意外险,这一点就不可行.

    超过300万就要审核,收入证明什么的都要拿过来.

    骗取意外险的已经落伍了,没人去弄了,除非是法盲..现在骗保都是医疗险,弄发票来骗保费.数目也不大,一年10万20万,这个很难查实,只要你搞得定诊所和医生.
  • 秃猫
    财产保险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你不可能获得比原价值高的赔付,也就是不能因此盈利。
    当然生命之类的就没法算了,根据保费决定。
  • a
    asj
    财险的赔付金额是在核保的时候估算损失价值的,所以你投10w没用处的。还是按核保金额来算。
    如果同一个物品重复投保,似乎2家公司会按照保费比例赔付,比如a公司你投了30万,b公司投20万,核保10万,最后a陪6万,b赔4万。

    第二个诈死的想法,首先你要过了死亡证明这一关吧。大概失踪要过若干年后才能开死亡证明吧。下面才到保险公司这一步。

    基本上来说,钻保险公司的空子是很难的,你仔细看看条款里的免赔条款就明白了,设计的时候就考虑了很多逆向选择的情况,他们叫做道德风险。何况国内公司的核保和理赔更是无赖,所以,除非有内鬼……
  • D
    DvRyu
    1关键性的票据和证明,赔付手续都需要原件才能办理,办理时就会收掉你的原件,或在原件上注明已赔金额或比例
    2无尸首,只要失踪满一定时间,可以宣告死亡,是可以理赔到的,但造假的话,肯定得有人配合,想一直瞒下去几乎无可能,而且既然都如此诈保了,涉及金额必然不小,一旦查到,吃牢饭妥妥的。。。
  • 小小某
    谢楼上各位的解答

    还有一个问题:
    保险公司可以对信用进行保险,那么如何防范道德风险?
    比如两个人合演一场欠债不还钱,或者订货放飞机的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