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心比心,我希望舆论可以解救永州小胡。

  • 路过的一只
    我见到的四轮机动车都抓,二轮有时候不抓
  • A
    Aragornlf
    回复15#se_happy

    专业解释就是不一样。
  • s
    stevecui
    了解了一下前因后果和各方面发声,感觉警方的办案流程相当有问题。 11 Pro Max fly ~
  • a
    allenhu
    回复53#我用xp100
    额,我第一句话表达不准确,舆论的确不应该干预司法。但是舆论是不是可以反应司法的严肃性或者公正性呢? iOS fly ~
  • s
    stevecui
    回复45#allenhu
    这不叫干预,这叫监督与建议。媒体这点都不能做,权力更加肆无忌惮。 11 Pro Max fly ~
  • a
    allenhu
    回复57#stevecui


    是的,你的表述更准确
  • m
    mozhenliang
    你说的法律素养是没问题,问题是如果执法者都没有法律素养呢?如何解决?这时舆论就起到监督作用,除非说民众对于法律没有监督权,就另说,当然我也不会民众有没有监督权,因为这个监督权是我们说了算
  • l
    loneline
    回复49#mozhenliang
    我说的是当地公安机关的想法,我的意见是过失伤害,构成轻伤,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刑责可免,民事可能要赔。 iOS fly ~
  • z
    zhaoyuping
    不管执法者有没有素养,他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执法。如果他玩忽职守执法犯法违背了法律,那么完全可以发动最大的舆论攻势进行监督。毕竟法律是白纸黑字写着的。

    但是如果不是执法者没有素养,而是严格根据法律条文所进行的判罚与舆论相左,你会倾向于听谁的?要我说,必须依法办事,要坚决杜绝舆论干扰。如果法律能被舆论轻易左右,后果极其可怕
  • l
    loneline
    回复58#mozhenliang
    这是我不赞成罗翔的说法。要以道德为依据,这个世界上有大家都认可的成文道德吗?就是讲,讲得出来根据哪部道德第多少条,这个人的行为违反什么了吗?讲得出来吗?
    iOS fly ~
  • 懒散的牛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已经污染了水源。

    为众人抱薪者,已冻毙于风雪。

    接受采访那个民警真的不配做人。 ios fly~
  • m
    mozhenliang
    既然刑责可免,为什么还要刑拘?6月份的事情,调查了这么久,现在才来刑拘?是不是有点过了?
  • c
    chemwin
    雷某伤的这么重,当时是怎么自己回家的? iOS fly ~
  • s
    shadowmage
    既然是如果,干脆假设得大一点嘛,放开胆子假设,这个逃跑的驾驶员不但是无证驾驶,而且在他车上后座有20公斤粉状物。
    当然,我们的交警不是超人,无法用肉眼进行详细的检测粉状物成分,这时候该不该追?
  • s
    shuixin

    罗翔的视频下看到这个回帖,真的感叹彭宇案的影响只深远,想到自己的长辈甚至自己老了以后。。。。


    穷就算了人还丑
    回复@q迷惘p:回复@q迷惘p:18年我在深圳西丽地铁站那边扶过一次老人,老人自己说自己是四川人到深圳被人骗了导致好几天没怎么吃东西所以倒在人行道上。当时也是不太敢扶,后面那个老人带着哭腔说,我真的不讹人,是我自己摔倒的,我想着反正也穷成这样了也没什么能被人讹的了,就上去扶了。结果那老人有点胖一个人扶不起来有个阿姨过来一起把那老人扶到花坛那边坐,了解到他的情况我到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一瓶水一袋面包和一包饼干还有点纸巾给他。拿食物给老人的时候有好多人给零钱给那老人,老人一直说谢谢谢谢。我把东西给他就继续去面试了。扶人这种事现在心里压力确实很大,只能说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能做多少做多少就行。

    9小时前
    93
    回复
  • l
    loneline
    回复67#shadowmage

    如果后座就有,那交警就等着渎职罪吧
  • m
    mozhenliang
    是的,我真是无法理解为什么D版会有人认为是私刑,如果不逃跑,小胡会是追吗,这么简单的事情,有多难理解?所以我开头就说了,将心比心
  • n
    nabc
    由于肘部力量大,我女儿的胸部遭袭击后疼痛难忍,于是就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袭胸男子发现我女儿在报警后拔腿就往外逃,小胡见状就疾步追上去阻止该男子逃跑,由于小胡的右手在今年5月受了伤绑着绷带,不能伸手抓袭胸男子,情急之下踢了那名男子一脚,猝不及防的那名男子随之摔倒在商场一楼。

    民警到了事发现场之后,把在场的当事人都带到了辖区的菱角山派出所,然后让我女儿到三医院接受了伤情检查。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协调下,我女儿和男子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签字按了手印,男子赔偿了我女儿的检查费和路费共计300元,随后我女儿和小胡便各自离开派出所回家了。

    http://cache.baiducontent.com/c? ... e60009d212&p1=2
  • 我用xp100
    但是是错误的,如果有个法官没有受到错误舆论的干扰做出正确判决,及时当时社会都认为法官的判决错误,这种判决应该评价为正确的判决。
  • 相扑
    胸就那么好摸吗
  • 电工老戴
    拒捕不也有击毙的? iOS fly ~
  • 无牙老虎
    我支持小胡,在女同学面前不能怂,坐牢就坐牢,去你妈的,先踢死丫的,叫你跑。
    其实我是希望小胡一脚踩碎老流氓的蛋蛋的,这样就完美了。
  • 都敏俊
    卧槽,永州这gov 网 广告满天飞,绝了
    这政府是多缺钱
  • s
    sgh151348
    股骨头?这老头活不久了吧 iOS fly ~
  • m
    mozhenliang
    你都会说因果关系了,如果老流氓不猥亵,不逃跑,小胡会去追吗?如果是私刑,为什么不多踢几下?
  • c
    cattery
    要不就是都减轻处罚 要不老头枪毙 毕竟严打时候这样可以枪毙3轮的 iOS fly ~
  • w
    w521286
    666 这么说见义勇为一样也是狗拿耗子 动私刑
  • s
    scblue
    我支持楼主。难道有些人真的不知道,
    如果让老B跑了,这点事,事后还会去帮你抓他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小?
    支持小胡实质上是在保护所有人自力救济的权利。
  • 淘子
    已经驳回重审了,我也支持
  • w
    william24
    因果关系应该是多处粉碎性骨折在一周后发作,现场当事人强忍伤痛,从商场到派出所再到调解完毕这么长时间都不发作,还能掏300块钱赔偿对方。你看了论坛里某人贴的X光照片吗?大腿根部完全断了,请问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在如此重伤的情况下不要求去医院,反而给钱给对方的?
  • s
    shadowmage
    那继续前面的假设,追逃过程中造成多次事故,怎么收场?
  • m
    metalkj
    去b站看一下罗翔的解答即可 法律不是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就一定能扯明白的
  • s
    shadowmage
    这时候是不是该有人请出当年海难吃人,法官判斩监决,最后女王特赦的案例了?
    虽然海洋法系案例不足供社会主义法制参考,但是好歹他山之石,看看资本主义司法实践走过的弯路可以避免键盘侠肆虐网络
  • l
    lovedzx
    md,所以活着感觉好难
  • m
    mozhenliang
    当时不是已经在商场监控室看录像,不算是当场抓住猥亵嫌疑人?不是有录像证明是猥亵行为吗?不是看录像后当事人要报警,猥亵嫌疑人见状逃跑吗?
    既然逃跑,为什么不能扭送?


    当然你可以说胸袭不算猥亵,因为情节不严重构成不了犯罪。但你要普通民众在情急下区分这是违法还是犯罪,恐怕臣妾做不到啊,再说是不是犯罪是由法官判呀,没判刑前都叫嫌疑人对吧
  • 得,又得注册
    山无定势,水无常形。
    法律作为社会规则,是明确一点好,还是含糊一点好?关于这点一直存在争议,太明确了死板教条,太模糊了漏洞百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于法律有解释权的人来说,模糊一点是有利的,这就是所谓的“官退十条路”。

    具体到个人身上,你碰到事了,负责解释你这个事的执法者是个什么样的人就很重要了,公心、常识、阅历一样不能少,学过多少法条反而没那么重要。

    法治源于人治,人治存于法治。那么既然人治法治本来就是一回事,舆论为什么不能干预司法?兄弟们赶紧全体起立,开喷!
  • l
    lsxs
    如果教条的参照法律条文那不用法官了,直接上电脑AI就办案了。
  • m
    mozhenliang
    罗翔说了,不是见勇义为,也不是正当防为,而是扭送过失,不负刑责,然而小胡什么会被刑拘,无非就是公安认为他是故意伤害,如果你也认为这样,当我没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