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拔掉母亲呼吸管后母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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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weiwei
    涉故意杀人被调查ZT

    2015-11-20 09:10| 来源:成都商报

    眉山城区一起车祸中,朱素芬伤情严重,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插呼吸管维系生命。朱素芬孩子前来探视时,却趁机拔掉她身上的呼吸管,甚至阻止医护人员抢救,以此想提前结束母亲的生命。
    朱素芬不久离世,目前包括她的两个子女在内的多名家属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警方正在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但警方暂不透露更多细节,成都商报记者多方进行了调查采访。
    探视时 儿子拔掉母亲呼吸管
    2015年10月31日,眉山市城区杭州路上发生一起车祸,50多岁的朱素芬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朱素芬受伤严重,随后被转到眉山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11月2日,朱素芬儿子郑某某等家属在探视时将朱素芬的呼吸管拔了,呼吸机报警后护理人员要去接呼吸机,被家属阻止。
    11月16日,眉山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多名护理人员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事发当时,医护人员刘某进行巡查,重症监护室并不大,视野也比较开阔,郑某某等人拔掉呼吸管后,很快就被刘某等人发现了。“只要呼吸器报警或者仪器出现异常,一下就发现了。”这个过程中,他们还和一名拍摄事发过程的医生发生了冲突。
    拔管前 家属拒绝签字放弃治疗“当时看到他们硬要拔管,我们还是有点气愤,毕竟是自己的父母,怎么能用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呢?”刘某称,当时患者家属语言上有点激动,自己和同事不停地安抚他们。
    据刘某介绍,之前家属就有过放弃的念头,自己与同事曾就此事跟郑某某等进行过沟通,提出了应对方案,但遭到了家属拒绝。“我们说你要放弃治疗,就签字放弃,但他们说不可能签字。”
    记者在眉山市人民医院见到了11月2日拍摄郑某某等人拔管的ICU医生叶雪梅。对于11月2日当天事发时的情况,叶雪梅说已经到警方做了询问笔录,她不愿再做介绍。
    悲剧背后 儿子:“确实是没有办法了”
    其实,自从朱素芳入住重症监护室,刘某和其家属接触比较多,也很同情家属,“他母亲脑部伤得特别重,昏迷起,他看到他妈妈越来越恼火,花费比较大,他们又要筹钱,又要愁病情,也很恼火。”
    虽然有过冲突,但刘某也认为,“他们对我们没有恶意,没有想要伤害我,也不是故意针对我们。”
    11月16日晚9点多,在眉山市东坡区杭州路一理发店内,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朱素芬的儿子郑某某。郑某某称,当时车祸发生的地点离理发店并不远,采取拔去母亲呼吸管的做法实属无奈,“确实是没有办法了,医院说了几次,说没多大希望了,他们(医院)不断地喊我们交钱,我们脑壳都大了。”
    郑某某说,理发店是自己和姐姐一起经营的,目前还没有还清债务。“现在的钱太难挣了,竞争又大。出了这个事情后,我店铺都关了几天。母亲都还在殡仪馆,作为儿女,不能让她入土为安。”郑某某说,“我时刻都想到,可能有一天会被关进去,要是关进去了娃娃咋个办哦?两家人都散了……”
    专家:主动拔管不同于放弃治疗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中家属的行为是涉嫌故意杀人罪。
    阮齐林分析,抢救是维持生命,主动拔管和放弃治疗有区别,把呼吸管拔掉,显而易见对正在抢救中的人是致命的,也是不想让伤者活下去,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或阻止生命的行为,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下,主观上希望伤者生命提前结束,确实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条件。阮齐林说,刑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如果拔管不是导致死亡的原因,是否还构成犯罪?阮齐林表示,即便拔管不是导致死亡的原因,从法律上讲,郑某某等人的做法也涉嫌故意杀人罪。从理论上说,拔管客观上是足以致命的行为就可以,不要求实际致命。“比如我为了杀一个人,朝对方开了一枪,打没打中并不影响这是杀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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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给母亲治病,又不在放弃治疗的单子上签字,恼羞成怒又拔管子还不让治……
    且不说这个人是多么的没良心,这种做法是本想假扮成医疗事故来讹钱么?
  • p
    pimp1234
    又要当biao子又要立牌坊。。最后结果比biao子还贱。。。
  • 松鼠X
    枪毙了得了!
  • 田中健一
    这种不孝子,枪毙对社会有大大的好处。坚决支持枪毙!
  • 天使在拉稀
    可能是想拔掉管子后讹以医疗事故为由讹医院一笔,不是的话直接签放弃治疗就好啊,一个想法,不一定对
  • B
    BreakRules
    这文章就是博人眼球
    车祸事件也没提到底什么哥情况 这死者是不是车祸受伤的一方 人死了是不是赔的多
    不过话说回来 这家属也够无知
  • 一直都在胖
    可能真是治不起也治不好吧,现在媒体的报道还是冷静对待吧。
  • x
    xuewen_123
    感觉还真就是这么回事,如果呼吸机不报警,病人挂掉,医院又要赔钱了
  • 水母寿司
    我觉得安乐死绝对有必要,以后我要是得了一个字或者重度瘫痪,我情愿安乐的,也不会给家人添麻烦
  • 井冈山剿匪记
    悲惨世界
  • 剑刃皇
    所以应该支持安乐死
  • i
    iffox
    这种如果家属没钱就很矛盾。
    被撞的家属在病人没出院前费用是需要自己垫付的。家穷又没法继续借到钱时,只能放弃治疗自动出院。但如果车祸病人如果放弃治疗办理自动出院,在打官司理赔时,就会出现很多问题,赔偿金额在住院费用那块很可能不能获取完全。
    如果让病人在医院死亡,打官司赔付没有任何问题。
    作为院方,如果家属欠费治疗就会出现问题,但维持基本生命需要的管路和药品还得供给。
    家属没钱又想让病人早死掉,本来可以选择自动出院(身上管路比如气管插管带出),然后病人回去死亡,这是最理想的处理方式,可官司理赔罗困难,因为对方会说你死亡不是因为车祸,而是你放弃治疗死亡的。所以家属基于这个原因,也不会签字同意放弃治疗的(道理同自动出院)。
    但家属要求院内拔管就把责任退给院方了,这是绝对违反医疗原则的一件事。只要病人还在病房一天,哪怕已经脑死亡失去治疗价值了,也不能在科室里拔管,要么你带出去,爱上哪拔上哪拔。因为气管插管是维持病人生命的最基本通道。
    倒不是这家人又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当然如果遇到还是要打110的。
    赔付体系肯定有问题。治疗完病人死亡出院,然后打官司确定双方责任赔钱,再让肇事方赔钱是准确合法,遇到受害方穷困先垫钱时,问题就来了。费用问题有点类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我不是洗地啊。
  • i
    iffox
    像这种病人,一定入科已经严重脑疝,失去自主呼吸,失去手术价值,甚至已经脑死亡的,非死不可。入科时医生已经向家属交代清楚了,只不过心跳血压还能维持一段时间而已。
    最后,撞死人的人必然车速太快,活该赔钱。

    最后又看了一下,是摩托车撞的,好吧,最烦这种。
    骑摩托的往往是穷鬼而且连保险都没有的,受害方最后可能赔偿金都收不到多少。被撞的家属才是最惨的,确实值得同情

    本帖最后由 iffox 于 2015-11-20 16:32 通过手机版编辑
  • e
    eva2015836
    主要是呼吸机报警后被医护人员发现了。
  • i
    iffox
    还有一种处理方式是办理一次中途结账,病人不出院,让家属先拿去前半部分账单拿去保险公司理赔,钱回血一部分拿来垫付,后续费用最后死亡时再算,也是一种方法
  • 武龙鹏
    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太可怕了
  • r
    refo
    按照现在流行的三不一没有

    中途结账,对面保险公司鸟都不鸟

    当然,互害型社会,谁都有难言之隐,谁也都有不道德的地方
  • i
    iffox
    昨天我手头一个病人,脑死亡,生命体征维持撑了一个多月了家属没钱实在撑不下去,和保险公司谈妥了,办理了一次中途结账,然并卵,刚办好,病人昨晚死掉了。这种家属才是最难熬的,活人受罪啊
  • V
    VEVAN
    光看文章,总觉得不合逻辑,原来是这样,多谢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