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婚外恋在这年头是不算特别严重
但妻子死后4周从来没出过面签字火化,导致妻子在冰柜里躺了4周算什么呢?
后期可以说怕出来了被网友打骂(但网友也未必会知道你出来签字),在前面几周呢?干嘛去了?
而且从头到尾没有和女方家人说过一句对不起又算什么呢?(这一点不仅是女方家人说,他自己也承认的。直到后来他跑出来和天涯、大旗打官司,接受记者采访时才很顺便的说了句什么我要向他们道歉,但随即又把话题放到官司上)
自杀再不应该,既然你出轨再先,导致对方女儿死去,哪怕你认为你一点错都没有,枕边人死了,岳父母如此伤心,从人之常情上出来说对不起也是应该的吧?
就算妻子是想不开自杀,本身也有过错。那么在和女方家人协商后签定了妻子的公积金及存款共计7万多元归妻子父母所有的协议书后。拖了半年都不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又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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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此事件的新闻是:女方父母把王菲告上法庭,要求他配合执行那份协议书上的事项。就是关于死者生前交纳的公积金(还是类似的什么金的)+存款共7万元归女方父母所有。
才7万元啊,不是70万啊,至于拖了半年不办吗?哪怕没协议书,这钱给女方家长也不过分吧?
这都没触犯底限,那底限到底在哪里?还是说可以无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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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是婚外恋,不至于闹得那么大。
就象3377事件,没人死,而且也离婚了,当初的小3成正妻了,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也没什么可值得注意的。
但牛B的是可以屡次打电话发短信辱骂前妻让她交出离婚分得的房产就忒彪悍了。且不是一面之辞,该JP自己博客里都屡次辱骂丈夫的前妻,评论前妻床上表现。
撇开第3者关系不谈,我现在没房,然后一直骚扰辱骂某个有房的人非让对方把房给我这已经是很JP了,何况还有前因后果呢。
[本帖最后由 adawang 于 2008-10-2 14:35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