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车祸两名司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刑拘zt

  • 闪闪飞鹰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大鹏 杨锋 李相蓉) 7月5日上午6点20分许,北京房山区城关镇京周路顾册公交车站附近,一辆京牌丰田小客车与河北牌小客车行驶过程中发生接触后失控撞向路边公交车站,当场造成4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晚间,新京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两司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多名目击者讲述,事发当时,京牌丰田小客车和河北牌小客车,在事故路段由西往东行驶,两辆车车速都非常快。“哐当一声巨响。”目击者称,丰田小客车别了一下河北牌小客车,河北牌小客车在躲闪过程中撞倒多名路人,随后翻进路旁水沟,还将沟边的一棵大树连根撞倒。

    有媒体援引交管局知情人士消息称,两辆车属于斗气别车,一辆车把另一辆车别到沟里后,掉到沟里的司机弃车逃逸。今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两辆小客车司机宋某和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房山警方刑拘,其他相关工作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 a
    aweiwei
    北京交管局就能按照危害共安全来抓人,南京的居然还是交通肇事……
  • 水母寿司
    原来tg也跟爸爸一样,每个州法律都是不一样的啊
  • t
    thanatosssss
    没有背景呗 正好平下民愤
  • O
    Oldman
    喷了,情节又不一样,有什么奇怪的。南京又不是没有用过危害公共安全抓过人
  • t
    terius
    简单来说,飙车是交通肇事,别车是危害公共安全,就这么简单!
  • c
    craZyFeFe
    法律就是儿戏吗?不看具体情节不看证据不看具体适用,好一个轻松惬意的“就”
  • 没头脑
    南京那个官方证实车速都194公里/小时了,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怎么个不叫威胁公共安全了,混行道路路口间距也不很远,都194公里/小时绝对存在主观故意啊
  • 有钱屌就大
    该!判死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