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激化系列:內地童港鐵食麵,惡女不收聲釀中港罵戰!

  • 不知所谓无所谓
    对了,没准店长自己就坐那儿抽烟呢。规则形同虚设的责任在谁?

    抽烟的?

    我看不是吧,你说呢?
  • q
    qxch
    国家规定了官员不能贪污,现在有官员贪污。
    你觉得是监察机构的问题,而官员没问题。

    这什么逻辑啊,就不能是两方面都有问题么?

    敢和我们一起谴责大陆女和港铁么?
  • y
    yesword
    明文规定不能在地铁里吃东西,那吃东西的当然不对,该谴责就谴责,该罚款就罚款。

    但是把门拦住不让关不让车走,是否也违反了点公共安全条例什么的?
  • 不知所谓无所谓
    如果有人在禁烟餐厅抽烟,而没人管。第一责任人是餐厅老板,就是制定这条规定的人。
    而在有很多人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跳出来管,本身就说明了禁烟没有形成共识。

    规章制度没人执行,小范围内有没有共识,所以你的所谓对错,只是你的主观判断而已,不应该强加给别人。

    大多数情况下规定应该是共识的产物。
  • エロ王子
    在现在这不平等的社会里,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就好了,高素质是急不来的
  • 不知所谓无所谓
    我为什么要谴责大陆女? 帝都的地铁每天都有外地同学在上面吃早点。我自己不吃就行了,人家吃是人家的自由,我不能搞地域歧视啊,这帽子太大我戴不起。

    而且,我没看到港铁对他的处罚,以及其他乘客对她的表态,我们完全可以认为,无论是港铁还是当时坐车的周围的人,都默认了这种行为。

    官员贪污的问题在哪儿? 没人管,没人监督,说到底,还是制度问题。官员贪污总不能让老百姓去管吧?你说对吧。
    所以天朝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那一定是TG的责任没跑。这下你明白了吧?老百姓需要做的是举报,而不是一把抓住他拿钱的手。

    官员是否有问题,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你说对吧。
  • q
    qxch
    一边说不要管,要让制度制定人去管;一边又说没人跳出来说明大家都默认了这种行为。

    那是不是下次很多人跳出来说不要在港铁上吃东西,你就能接受了?

    ~~~~~~~~~~~~

    不知道北京地铁有没有不能在地铁上吃东西的规定,港铁是有规定的。在没规定的情况下,这么做是自由,在有规定的情况下,这么做是破坏规定。
    破坏规定有错,不能严格执法也有错。你甚至可以追求立规矩的机构有错,但你不能在有规距的情况下,说那个人没有违反规矩。(我把错这个词改成违反规矩,因为突然意识到,你可能认为违反这些并不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是错,而是自由)
  • s
    sank2000
    多有素质的港人,为了一个吃东西的小孩,连命都不要直接拦车门。
    把每天重复上千遍,注意安全的播音都无视了。:D
  • 不知所谓无所谓
    你自己管不叫公愤,大家都管叫公愤。当然不是一回事儿了。私愤也就是发展成打架斗殴,而群体意识可以变为规定。这就是区别。
    要是很多人说不让吃,最后还是要按规章解决。但是,事件身后可能不一样,以后也许会完善规定。
    规定是否生效,要看执行。这也是我反复强调主要责任在港铁的原因。你现在终于明白了。

    同样是地铁上吃东西,没人维护规定的责任在港铁,没有规定的责任还是在港铁。你谴责谁?
  • q
    qxch
    我承认天朝现在的问题大部分在TG,但你说得太绝对了,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消除了腐败。

    出现官员腐败,不止监管机构失职,这个官员自己的行为也是违反了法律的。

    至于官员是否违法,老百姓确实很难说,但现在在港铁上食面是不是违反港铁规定,有那么难判断么?
  • 说一个词“千夫所指”。

    举个例子:我平时买烤鸡的店,生意很好,大家都是自觉在排队,在排长队的时候,万一有人想插队,所有排队的人都会一起骂他并让他去遵守规矩后面排队,那个人也老老实实的去排了。
  • 不知所谓无所谓
    没错,也就是说没有那个国家是完美的。好都是相对而言的。
    官员自己违反法律,裁定他的是法院,当法院判决之后,你可以说他是罪犯。
    否则只是你的主观认定而已,你用这种主观认定跑去”执法“,就是错的。
  • q
    qxch
    港铁有规定啊,讲那么久,你还是觉得这只是一个共识而不是规定么?在香港地铁里,大概1分钟能听到这条规定1,2遍。

    不知道规定的情况下,做错了说声对不起,人家也真不见得一定要罚你钱;
    知道规定的情况下,还这么明知故犯,难道要全怪港铁执法不严给她可乘之机?

    我谴责谁不知道?港人必然谴责食面女和港铁公司,然后也会奉劝市民堵住车门不让车开是非常不安全的,不要这么做。
  • 贝卡卡
    这理论神了,麻烦你先搞清什么是权利再来辩论吧
    看来以后的规定感冒的人就不能上街了,因为你感冒会有鼻涕和痰啊,法律要保护你随身携带鼻涕和痰的权利,所以你随地吐痰就是不违规的了
    神了,真的:D
  • c
    c13043
    港人素质高个p,地铁看见老人家、抱小孩的从来不让座,让座的都是外国人和讲普通话的
  • 贝卡卡
    喷了,公共场所不能吸烟居然变成第一责任人是餐厅老板……同理可推,餐厅没写出禁止杀人,所以有人在餐厅杀人了,第一责任人是餐厅老板
    我发现跟法盲讲法还真是累
  • 贝卡卡
    按照不知所谓的说法,以后我们还要法院干嘛,不管什么人犯了什么罪,只要周边的人没反对意见,那就不是犯罪,反正周边的人都默许了麽,这样看来南京悬赏缉凶也不用了,反正我看当时也没什么人反抗啊,说明他们都默许了四娘杀人的行为了,所以你们后来还去报案的人就是多管闲事,管你们什么事啊,什么什么,居然还有人想拿赏金,反了你们了:D :D
    这要多有逻辑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应了那句:你从小喝蒙牛长大的?不知所谓

    [本帖最后由 贝卡卡 于 2012-1-17 13:44 编辑]
  • 贝卡卡
    那你去公共场所xxoo好了呀,也没影响到别人啊
    另外我问你,作为一个执法机关,如何判别一个食物的气味浓烈与否?你说榴莲太臭会影响人,世界上喜欢这味道的人多了去了,难道为这些榴莲爱好者开辟一节榴莲专用车厢?
  • y
    ylgtx
    你这做法不就是因噎废食,一刀切么
  • 贝卡卡
    那你告诉我,有什么法律是不是一刀切的?
    主动杀人就主动杀人,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和动机
    当然杀人复杂很多,其中还有正当防卫,但是就是正当防卫也有防卫过当这一条的,而且正当防卫是一个被动的过程,一般主动杀人都是要被判罪的
    很显然不许在地铁吃东西也没这么复杂,因此也不需要考虑这么多细节,倒是你举得例子,那才叫极端,而且我相信如果真是有心脏病的人在车里吃药,人家也不会上来指责你的
  • q
    qxch
    所以地铁上是否吃东西是另外一个议题,想讨论的话可以专门开专题。
    包括“港铁制定不能吃东西是不是合理”也是另外一个议题。

    而现在的情况很简单,规矩是不能吃东西,结果有人违反规矩。(不管是抽烟,吐痰还是吃东西,都是违反规矩)
    根据这点我们开始讨论违反规矩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
    id“不知所谓”的朋友觉得这时唯一正确的方法是举报,并且在港铁认定这个行为违规前,这个行为并不存在违反与不违反的状态。

    讨论点不能乱了:D
  • g
    gopcboy
    本来随便看的
    结果背后冷气直冒

    回想起和同学聊天的感觉
    都是读到博士的人了

    他发展出一种混合了各种概念的理论
    既显示出了自己的卓尔不群,又显示出自己对于世相万千的通透,
    与此同时
    又透漏出一种温拿的强大气场

    关于小悦悦,他说问题出在小悦悦的父母身上,出在那条街的管理上面

    我简直觉得是和他变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这问题 有那么复杂么 有必要整那么多哲学 经济学 管理学么

    有人可能有危险,就去帮助,不是基本的人性而已么?

    地铁里吃东西,影响到环境,影响到大家,违反了规定,就该骂,

    这事儿真的有那么复杂么??????!!!!
  • w
    woodnymph
    嗯,等下车之后去告诉地铁方面?或者是在地铁上打电话告知,等地铁工作人员到站后处罚?那时候早吃的连渣都不剩了,说不定犯事者都下车了,难道你还能拖住她不给她下车不成?那不是限制人身自由了么
  • h
    hp10161016
    大陆人和香港猴子吵什么吵,人家是猴子你是人,跌份不跌份~~
  • 不知所谓无所谓
    禁止吸烟是餐厅老板定的规定,抽烟没人管,自然责任在老板。
    杀人违法,法律是TG定的,如果杀人者逍遥法外,责任自然在TG。

    你没看见外面南京截杀案,一片骂TG无能的么?

    别扣帽子,真的。
    我跟你说话是有点累,你这人逻辑混乱。
  • m
    mailps3
    港人照样有人吃的,其实这事在哪都会发生,这种东西报道太多伤和谐啊,没必要为了一部分人标签全体人啊,哎。
  • g
    gopcboy
    偷换概念有意思么
    拨掉你华丽的外衣
    其实你就是“独善其身”的那种人而已
    说了一大堆美丽的话和道理,把自己都绕进去了吧?
    是不是天天都这么说服自己一遍,好让自己的良知在这个危险的社会里找到最后一点安全感?
  • w
    woodnymph
    公共场所不能吸烟

    这是TG的明文规定
  • g
    gopcboy
    打标签是最没劲儿的
    错了就是错了
    管他是黑人白人月球人

    媒体感觉有点故意抢眼球,敏感话题嘛。
  • 不知所谓无所谓
    你恰恰证明了我的说法,如果每个人都跳出去管这事儿,那还要法院干嘛? 要执法单位干嘛? 所以港铁男的偏激行为是大错特错了。

    我一直在和民意代表争论的就是这个。个人是否有权利在公共场所执法。

    所以我说你逻辑混乱。
  • 贝卡卡
    笑喷了,谁跟你讨论国内了,现在在说香港,香港明文规定公共场合禁止吸烟,所以这也是餐厅老板的错了,哦,按你的逻辑,不是餐厅老板那就一定是执法者的错了,所以餐厅老板和旁边的食客要求吸烟的人熄灭香烟也是不正确的,是多管闲事
    真不敢相信你还敢质疑别人的逻辑:D :D :D
  • 不知所谓无所谓
    如果人家乐意,还没有执法单位制止,没人起诉他们。那就是人家的自由。
    这两年,地铁外地同学多些,可能支持地铁吃东西的人就多,地铁就可以吃东西,过两年外地同学少写了,可能反对地铁吃东西的人就多些,地铁就不能吃东西了。

    规则是可以改变的,所以对错,应该以当前环境和规则为准,而不是你的主观判断。
  • 不知所谓无所谓
    你们两个说的都对。一个从自己主观角度考虑,一个从社会角度考虑。

    这就这么难以理解么?
  • s
    sank2000
    烂水果日报报道方式从来就这样,抢眼球是这报纸的方向。从来就没什么道德。标签内地人又不是第一次

    我不就不信LZ转帖没什么目的

    [本帖最后由 sank2000 于 2012-1-17 14:20 编辑]
  • 贝卡卡
    喷了,旁观者没有执法权不代表他没有监督权,不然还要公众舆论干嘛
    而且我相信任何一个有公德心的人,在发现别人在公共场合做一些不合适的事,第一反应绝不是是怪执法者执法不利(当然天朝另当别论),而是应该上前阻止或者劝导
    最后问句,你懂法吗?
  • q
    qxch
    那你为什么不能认为在港铁上吃东西的女人错了呢,你承认了这一条,我们就可以把论点推进到“到底是港铁的监管失察的责任大,还是大陆食面女故意吃东西责任大”。

    秩序是什么,和版主竞选的事情,我们可以换帖子继续聊。:D
  • 贝卡卡
    喷了,请别再侮辱什么社会啊公德了
    小悦悦事件,在国外,事情的负责人肯定是监护人,因为他们的疏忽导致小悦悦被车撞
    但是监护人的疏忽不能掩盖路人的冷漠,我们在报纸上或者在论坛里谴责这种行为同样是很正常的,而不是你说的多管闲事
    请你不要再侮辱社会这个词了
  • 不知所谓无所谓
    对。然后呢,你发现没用。因为没证据了,她不承认。
    然后呢?为了避免此事,是不是可以改为禁止带食物进入地铁?
    是否可以根据录像监控执行规定?

    然后呢? 然后规则就完善了。

    规则不完善,不是抛弃规则,把自己意识强加给别人的借口。国人自古崇尚实用主义,所以用规则不完善作为借口来任意妄为的事情太多。
  • q
    qxch
    喷了。劝一句就被扣这样一个帽子,真希望这个社会像你说的那么冷漠么?
  • 贝卡卡
    拜托了老兄,你去查下法律再来发言吧,或者问问论坛里的超值包等法律工作者,公共场合xxoo犯不犯法再来发言吧
    笑死了,还反对的人多就可以更改
    法盲啊原来:D :D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