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称"花钱买刑"有望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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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lclone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近日透露,最高法院将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标准作出指导意见,对俗称的“花钱买刑”做出规范。张军虽不同意“花钱买刑”的说法,但认为“罪犯积极赔偿获轻判”能够体现刑法“罪刑相当”原则,并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



    按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定刑幅度内量刑。同时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鉴于被告人孟某对自己故意杀人的行为真诚悔罪,被告人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向法院提交了请求对孟某从轻处罚的意见书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由此法院认为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张军并不同意“花钱买刑”的说法,他认为这是刑法“罪刑相当”原则的体现:“在类似个案中,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是相对不变的,但社会危害是可变的。被告人把被害人打残或者打伤后,给被告人50万元,被害人的后半生就有了一定的保障;如果另一个被告人也把被害人打残或打伤,却一分钱没给,被害人一生就可能没了依靠,他的家庭也可能从此陷入贫困。两者的社会危害后果能一样吗?当然不能,所以对两种情况的依法处刑当然也不一样。”



    而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标准,国内学界和实务界多倾向于不低于民事案件赔偿标准的做法,以有利于保护被害人。2003年通过、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民事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这样的建议听起来是维护了被害人的权益,但有的罪犯就是因为贫穷才去抢劫,结果造成被害人伤亡,怎么让他赔?”张军指出,最高法院主张实事求是,造成多大损害就赔多少钱,“要拿就医、救治、丧葬的发票来计算。”



    没钱没势的P民,你们蚕豆了么
  • b
    blueclock
    越有钱你就越玩得起!
  • N
    Nocturne
    可以着手移民了
  • c
    charles8819
    花几十万又可以逍遥了,中国真是天堂啊。
  • m
    memento
    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在量刑(所谓从重 从轻)时有发言权,纳入考虑,
    这个我赞成。
  • t
    tooomy
    TG终于正式黑SH化鸟
  • 狂奔的猩猩
    刑事调解还要刑法干什么
  • y
    yamiyama
    赞成个jj啊,这样就把受害人和其家属再次置于危险之中

    把人打伤或打残却不给一分钱,不是因为刑事判的太重,而是因为民事判的太废
  • 伊肯
    这个其实没错啊,人命有价,只是如何合理评估,如何提高这个估价的问题。美国人掉颗牙可以索赔多少多少,不也是一种命价的体现吗?
  • 这说法有什么错误?难道现在的美国不是这样?有钱比没钱的犯法判刑之后更能逍遥?
  • s
    shixn
    只要不超过刑法规定的量刑期限就没问题。
  • 野人之吼
    明码标价GJ,TG又一新摆得上台面见得光的财源。
  • Z
    Zeldafans
    简单说就是有菜单价目表了
  • Q
    QueQ
    终于出这个表了。
  • 家明
    [posted by wap]

    翻,嘴皮子继续翻,反正都上面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