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续作是否会有版权侵权上的问题

  • H
    Hidewhite
    一般来说游戏抄袭法律上的判定条件比较高,主要是美术元素方面好判定,所以一般游戏在这方面没什么风险。

    但精神续作相对更接近这个边界,不考虑玩法的继承这种在法律上不太会被判的,在美术风格上有些精神续作也会有意还原原作风貌。当然,一般也不会有原作一比一复制那么蠢的事发生。

    那么,类似这些作品是否有法律上的风险?

    虽然我对新闻方面没什么关注,但确实至今为止没有听到原版权方对精神续作有过诉讼之类的。这大概从事实上说明这些在法律上没啥风险。毕竟要说是原版权方都非常大度不可能,普遍人性不会这样,何况是公司这种组织一般就不会是人格意义上的好人。对已死去商业品牌不在意不太可能,好多已经不在做的游戏的版权都明显看到有在管理。至于原班人马,显然版权不是跟着人走的,否则直接做原作续作好了何必变成精神续作。那只能推导为精神续作的创作确实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或者这件事对他们利大于弊。

    我对法律版权和游戏市场并没什么关注和了解,这里属于闭门造车式的逻辑推演,和事实有大出入也不奇怪。随便搜了下好像也没人特别谈过这个问题,不知道里面是否有其他门道。我个人的最后想法大概还是,因为法律确实管得不宽,所以这方面也就放任自流了。
  • E
    Errey
  • 矩形冰块
    所谓精神续作,大多是小作品为了蹭热度搞出来的,那点法律风险基本可以无视,大厂估计也不会这么说。
  • 医生狼多
    加贺?
  • M
    MaskedBlade
    重新设计
  • 不可避免
    玩法没有抄袭,顶多玩家舆论上的问题,问题是从精神续作的名头就能看出来,“原作”自己都没后续作品了,玩家还想玩只能精神续作,天然解决了玩家舆论里的抄袭问题。
  • m
    mandora
    看哪边精神股东比较强
  • 瓜苗乐章
    法律不保护的吧

    —— 来自 HUAWEI SEA-AL10, Android 10上的S1Next-鹅版v2.2.2.1
  • 田黄石
    原神那种东西任天堂去告都是告不赢的,你担心精神续作的法律风险?
  • n
    nage560
    加贺当年的泪指轮传说被任地狱告了,听说最后还输了。
  • d
    dumplingpro
    这个只能说风格玩法上接近,基本没法说抄袭。

    这也能判定抄袭的话,那就所有FPS都抄DOOM,所有平台跳跃都抄马里奥了。

    何况还有原班人马自己亲自做的这种情况(黑曜石的、加贺昭三的、还有最近幻想水浒精神续作这些)。
  • 竜破斬
    比较著名的就是加贺和任天堂的官司吧。最后加贺虽然名字都改了,法院二审还是判了不正当竞争,赔偿7600万。
    基本上没有素材和文字的挪用只是风格类似的话是一般都没啥事,不过宣传上和原作联系得过于紧密+公司还有出续作的打算那就有像加贺一样被起诉的风险。
  • g
    gudamwingzero
    好像是ps初代任天堂输了,ps2的续作被橄榄了

    -- 来自 能看大图的 Stage1官方 iOS客户端
  • d
    dumplingpro
    很多是玩家社区,甚至游戏原班人马搞出来的,比如最近众筹的幻想水浒精神续作百英雄传。
  • 竜破斬
    任天堂只起诉过初代。一审任天堂的要求被驳回,任天堂上诉之后二审判了不正当竞争成立,主要原因是宣传上利用了火纹的品牌,但是侵犯版权的控告是被驳回了的。
  • 巨馍蘸酱
    只要宣传上不要公开打着原作的旗号就行
  • 矩形冰块
    我觉得就是用“精神续作”这字号来拉众筹+宣传的,而且这种做法还能避开ip版权问题,哪怕厂商较真也只要撤下这几个字就行了。说真的原班人马如果开发一款全新类型的新作能有多少人关注呢,所以我觉得精神续作与其说是情怀倒不如说是一个商业气息浓厚的“诡计”
  • s
    syndrome2032
    trs最后输掉官司不是输在版权,或者说著作权?上,而是被指责利用fe的名号进行宣传。

    宣传上的问题大点。
  • 头像测试1号机
    不是同一家公司的也算精神续作吗
  • z
    zetubou
    游戏相告对方侵权举证很难的,不仅是国内。
  • w
    wlgdc
    因为玩家玩过太多烂续作了,不相信厂商了,选择信任制作人。为了论证就提成一个不可被证实的观点,上海产的苹果比广东的好吃,然后列一堆数据。游戏这种多少年跨度了,你数据分析能整理出个锤子来说法人呀。厂商憋着不说你那他们毫无办法。
  • 女反派
    那所有正统续作,xx出品,一切跟IP沾边的都是,有骨气的创作者除非题材体量限制,就不该出续作
    原班人马好歹是创作者,跟纯粹的资本往来比不那么商业一点点
  • s
    syndrome2032
    就是因为不是同一家公司才精神续作。

    iga出走搞血污用的就输恶魔城精神续作这块牌子。

    inti自己搞gunvolt用的则是rockman zero的制作厂商。当然最大问题是gunvolt和rockman zero的操作差别太多了。
  • c
    czxiang_0
    加贺的泪腕轮传说初代,当年最早时的宣传名是 FireEmblenSaga,老任还不恁死你
  • z
    zdejiju
    因为加贺在接受fami采访的时候亲口说泪指轮是火纹正统续作。。
  • d
    dumplingpro
    问题这里面很多实际上并不商业,比如加贺昭三老爷子都退休了,做个火纹精神续作,免费游戏,这显然不商业。

    我玩到的精神续作,大都是厂家死了,玩家群体没死,为了自救,退守PC(因为玩家群体可以自己动手,即使不用厂商也能苟,老游戏也能用MOD续许多年),累积到一定程度,进行复活的尝试。


    商业的方法,一般是直接使用IP授权,而不是以精神续作的模式搞,需要搞精神续作,说明IP都凉透了,这种老IP基本都不怎么值钱。
  • 一夜四次羊
    trs当年是打着fe旗号宣传的
    后面的bws才会对系统大改特改
  • z
    zzy516232108
    精神续作也搞不出甚么幺蛾子说实话
    而且大部分精神续作不都扑街了嘛(无敌9号这种
  • 剑鹰
    美术风格算什么侵权,别雷同就行了啊
    版权从来不保护什么美术风格
  • m
    mimighost
    玩法接近没法告
  • 喵喵喵喵
    感觉还是得看程度和水平
  • H
    Hidewhite
    这个帖子的想法倒在幻水之前,不过确实是看了那事例觉得可以具有现实的案例来谈谈。不过我对八方旅人美术风格是否能独占专利倒没疑问,正如你说的,美术风格可以通过不同手段做到。游戏行业里美术风格上有意靠近热门作的游戏一直不算少。
  • x
    xiaohao123
    地狱一审告泪指抄袭没赢,据说举证视频太长还被法官喷“你们精简一下”
    二审因为加贺早年在杂志上的言论才实锤了不正当竞争
  • M
    MonicaRuan
    感兴趣可以读一下TRS的开发过程,有加贺vs任天堂案的描述,还有原始新闻记录
    https://en.**.org/wiki/Tear_Ring_Saga#Development_and_release

    Development and release
    The origins of the game's development traces back to the creation of Nintendo and Intelligent Systems's Fire Emblem. The series was first created by Shouzou Kaga, who worked on the first five titles in the series, from 1990's Fire Emblem: Shadow Dragon and the Blade of Light to 1999's Fire Emblem: Thracia 776.[8]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fifth title, Kaga decided to leave the company in order to work on games on his own.[9] He founded a new company, Tirnanog in 2000, and shortly after announced their first title, the similarly titled Emblem Saga, for Nintendo's market rival Sony on their PlayStation console.[9] The game was initially announced for a March 2001 release, though the game was later delayed to May 24, 2001 in order to polish up the gameplay and add some new content.[10] Prior to the game's release, Tirnanog began receiving legal pressure from Nintendo, who were unhappy about making such an extremely similar game, in both name and concept, for their direct compe**, stating they felt that it "was used deliberately for promotional purposes...bringing false recognition to users."[8] This led to the team changing the name of the title to Tear Ring Saga and removing any direct references to Fire Emblem a month and a half prior to release.[8]

    While these initial changes allowed the game to be released as scheduled on May 24, 2001,[11] Nintendo sued Tirnanog and publisher Enterbrain for still infringing on game licenses and copyrights shortly after release in July.[12] Nintendo sought for over 258.3 million yen in damages, (roughly equivalent to 2 million dollars at the time[8]) and to prohibit sale and distribution of the game.[8] The first trial ended in November, 2002, where the Tokyo District Court turned down Nintendo's claims.[13] Nintendo filed a second lawsuit on appeal, and the second trial began three months after the first, this time under the Tokyo High Court. The second trial ended in November 2004, and Enterbrain was ordered to pay a fine of 76 million yen to Nintendo.[14] However, the game was not ruled as a breach of copyright, and copies remained in stores.[14] Nintendo and Intelligent Systems made another appeal to the Japanese Supreme Court, where the second ruling was upheld.[15]

    虽然加贺败诉了,但TRS的成品没有直接使用FE的东西(字面设定素材等等),所以没有被禁止发售也没被判定成侵权
    被罚款7600W日元还是宣发阶段的问题
    就是这样,你从这个案子打了3年任天堂还败诉了一次可以看出相关的举证是非常困难的。

    我个人认为,就当时的情况来看,任天堂愿意打这个官司和索尼的商业竞争关系也许才是最大的原因。自己IP的原制作人跑到对面平台去做一个各方面都雷同的游戏,不警戒一下会影响很恶劣。一般情况除非是块肥肉,原版权方不会随便出动法务。
  • p
    peipei6955
    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多年的疑惑解决了
  • z
    zerofree0000
    关于加贺任天堂官司那点事居然还有那么多人一知半解的就拿来当自己的论据……

    trs本来叫Emblem Saga,没有fire,仅仅标题来说只是有个Emblem相同离侵权还是太远了。
    官司一审被驳回,二审只认同了不正当竞争——主要是早期宣传中谈及了和Fire Emblem系列的关系——但trs游戏本身构成侵权的事情法庭没有支持,所以也正常发售了。至于改名字,个人推测其实不改也成但改了避风头。
    TRS的游戏在发售后并没有跟Fire Emblem相关的剧情,至于是不是有官司之后改没了那就没人知道了。

    TRS续作Berwick Saga的系统大变化,跟官司有没有关系是不得而知的。续作系统做变化和改进不是很普通正常的事情么?


    至于精神续作——都说了只是精神上继承了。而且说精神续作的作品,大多是原本的作品已经不太可能出续作,或是早已变得不是原来那个味。这个前提得是基本上大众认可的,不然你宣称精神续作也没人买账。
    这类作品大部分的原厂早就放弃这个系列了(通常是游戏类型已经没落),而精神续作也只是一部分精神继承肯定不会碰素材世界观人物这些点。而trs的侵权案给了这类官司一个判例和定性——就是侵权不成立——所以基本上没有去打官司的必要性。
  • 3
    330103
    那啥,诉讼是TRS发售后啊,5月发售任天堂7月发起的诉讼。看了下判决文,任天堂按授权费算要求赔偿销售额的10%,最后是判了首发销售额的3%。系统不说对BWS还是有些影响的吧,ED的staff表里都没加贺和他公司的名字,当时马甲雷还因为这点说BWS不是加贺的作品呢。加贺还好说,当时有传闻是没做完人就退二线了,连制作公司的名字都没就奇怪了。
  • 月夜凝雪
    你看稻船敬二
  • 观自在
    看你怎么宣传了
    如果贴的太厉害涉嫌不正当竞争

    —— 来自 HUAWEI CDY-AN90, Android 10上的S1Next-鹅版v2.3.0
  • 耻照
    就见过侠客风云传被干烂
  • c
    cmyk1234
    Inti自己定义gunvolt属于实况小说动作游戏,也并没有宣传它是精神续作。
  • 牧濑紅莉栖
    TRS连主角头发当年都要碰瓷,后来发售前才从蓝色改成黑色,吃官司是不冤的
  • 无攻不受鹿
    说起来,我在**纹之前先玩的是台湾山寨的炽天之翼……
    不过还挺好玩的,战斗动画相当有诚意,不同武器动画都不一样
    不过这游戏因为光碟里藏了一段AV,没怎么卖就下架了
    否则也能列入几大经典战棋
  • 白行简5566
    只要不太过火,原作版权方对精神续作还是不会下手的,甚至还有精神续作搞得好、被原作版权方收编的

    —— 来自 HUAWEI YAL-AL00, Android 10上的S1Next-鹅版v2.3.0
  • d
    dreamquest
    那个索尼克狂热算么
  • q
    qweqweqwe4
    从这种事就能知道版权本质是什么。
  • w
    wwz11s
    所以叫“精神”续作嘛
  • o
    obulis
    玩法没有抄袭一说

    至于“精神续作”,意思不就是原来的作品没有后续了么(原作活的好好的硬蹭的就不说了)

    比如ballance,制作组都解散了,现在贴吧吧友做了个ballex,放steam卖钱了,手机版免费,这个行为我不评价,不过确实有很多原版没有玩家也需要的功能,也算是精神续作吧
  • 慕容断月
    一般来说没啥问题,比如火爆狂飙,burnout被ea停了,原团队的核心设计师跟制作人离职,后来组建团队做了一个完全继承burnout玩法与特色的精神续作dangerous driving,ea也没动,感觉一般情况下欧美那边只要不过分都随你搞,也不管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