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戏业(中国)与知识产权法浅谈~~~
- 茄子写在最后:
上学期末开始写的东西,今天才有闲心完成,挺烂的,但也算给自己个交代。很多东西构思时想到要涉及,但最后偶还是放弃了。已经开始跟律师去正式实习了,没有闲了没有时间了。至于游戏,偶早就8玩了。
-__-所以能做的只有这些了吧. 发现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总会跳出游戏外的,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圆满.
行文时听闻偶就读的高校正申请国家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很是高兴.因为我们校长吴汉东就是国内知识产权法的3巨头之一.可惜无缘听到他的课.
还是偶的老观点:世上没有法律!(偶并不自相矛盾)
完毕!
茄子 - 茄子怒! 今天刘律师让偶看了一天的合同文本。
晕了。
@____@
茄子 - ラングリ茄子~~~
祝你早日拿到律师证~~:)
渴~ - 茄子-_- 你工作找到没有?
茄子 - ラングリ找到几个~~~
还没决定~~~~
渴~ - darkbaby论据翔实、立场客观...置顶推奖一下!
- 茄子难得了,-_____-
偶发现不玩游戏后有一个好处.
心平气和. 圆满.-_-
茄子 - 茄子为防有朋友提如下相同问题,有必要将偶的解答也贴出来.
Xenogears1978在上个帖子中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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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楼主:
SONY什么时候在中国把所有“PLAY STATION”相关的权利都注册了?
我记得某人还公开批评过“中国专利申请的不合理性”。。。
奇怪了,最终幻想是SUQRE官方承认的译名?
SQUARE在中国注册了“最终幻想”这个商标?
照这个理论,LENOVA肯定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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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没有在中国注册,但它们仅就外观专利打官司。并且根据《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巴黎联盟内任何成员国的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可在联盟其他成员国内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或今后给予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巴黎公约》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公约我国已经于1985年3月正式加入该公约。 当然日本也是成员国之一。这么一来,想必已经回答了你的第一个问题。
(文章没有写完,所以有朋友有疑问尽管问,只要偶能回答)
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偶只是觉得“最初幻想”炒作的可笑性。SQUARE犯不着跟他斗。
若真的打起来,请参照上面!
茄子 - darkbaby是了
玩游戏本来就是寻求快乐,为了这个去争执不值得。 - 真 {咒为什么我突然想把这篇文章当学年论文交了。。。。。。
- 茄子-_- 当论文还差那么些啊. 偶还有很大一部分未完成.
估计等偶毕业时再写个完整版.
茄子 - 茄子越学习越是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 -___- 汗......
茄子 - ezurk网游的那一部分如果把盛大<传奇>侵权的例子举出来就完美了,这个可以说是中国网络游戏代理涉及法律问题的一个典型.
谈判破裂,盛大正式提起仲裁索赔千万
CHINABYTE
10日晚记者从上海盛大获悉该公司和韩国Actoz公司旷日持久的谈判终以失败告终,记者被告知盛大公司已于7月4日正式向新加坡法院提起仲裁,要求《传奇》在中国的代理商韩国ACTOZ公司和《传奇》游戏开发商韩国WEMADE公司赔偿因违约给盛大网络造成的损失,据盛大称赔偿金额高达数千万美元。
据了解,今年1月24日韩国Actoz公司以长期拖欠分成费用为由单方面终止了与上海盛大的合同,当时盛大陈天桥曾提出归还拖欠款项的条件是:韩国公司必须道歉、减少分成、答应续约《传奇3》。但韩国公司则坚持盛大必须先归还所欠近千万美元的分成费。
此后,盛大和韩国公司都宣称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都没有真正付诸行动,3月《传奇》游戏的开发商韩国Wemade公司将《传奇》后续版本《传奇3》的运营权交给了另外一家中国公司。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后Actoz曾派代表多次和上海盛大公司进行谈判,并多次传出双方达成协议由盛大继续运营《传奇》的消息,对于各种猜测和传言盛大公司一概不予证实,直到10日晚,盛大公司向ChinaByte新闻中心发来了传真正式宣布谈判破裂。
据盛大公司称:“我们曾经和对方经过多次谈判,最长的一次超过22小时,为此盛大网络和ACTOZ公司以及ACTOZ所授权的韩国游戏协会KGIA签订过两份理解备忘录“,“但遗憾的是,每签完一次备忘录,对方就反悔一次,我们觉得,通过正常的谈判已经很难取得进展”。
盛大公司新闻发言人特别向记者强调“对于韩方指责盛大反复提出毫无根据的要求导致谈判破裂”的说法,“我们在三月份和五月份分别签订的上述两份备忘录,哪怕此刻,我们都可以按照任何一份备忘录规定的条款和对方和解。但是对方两次在自己签字的备忘录上反悔,让我们没有信心和耐心和对方继续保持谈判,我们可能也会学习韩国公司的做法公布这些备忘录,让大家看看,是谁在不断地提出毫无根据的要求。”
最后,盛大发言人向记者表示,这次仲裁是盛大在征求新加坡律师意见后做出的慎重选择,盛大对这次胜诉充满信心。
当记者表示,《传奇》玩家利益将如何得到保证的时候,盛大公司表示“任何一款代理游戏都有合同到期的时候,这是很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面临这种状况的企业也不止盛大一家,我们会按照行业惯例妥善地处理好合同到期的相关事宜,为了表示对广大传奇用户对盛大的厚爱,在我们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传奇世界”里,我们会给与这些老用户以相应的级别和资料作为感谢”。 - ezurkActoz反驳盛大 要求赔偿超过六千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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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Byte
7月11日下午,韩国Actoz公司负责中国事务代表致电ChinaByte新闻中心,就盛大提起仲裁一事进行了说明。“我们很意外,他们居然还要我们赔偿。”他向记者表示,“盛大将赔偿我们超过6000万美元,我们有必胜的信心。”
谁为谈判破裂负责?
Actoz公司发言人称:“事实完全不像盛大公司所言。”据他介绍,Actoz“大概先后10次去中国上海协商”,他反问道:“到底是谁努力地去做了,特别是谁在不断地反悔。1月24日以后我们已经来上海大约10次了,而他们只来过2次,我们最后一次谈判是6月末。”
盛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Actoz曾经多次在谈判上反悔,对于这种说法Actoz公司发言人表示:“完全不对,是盛大最后提出不可接受的新要求。”他表示,盛大在谈判中显然是以“分成费”为要挟,“他们的要求太过分”。关于盛大“太过分”的要求的细节,该发言人表示涉及商业机密现在还不方便透露,但他表示随着仲裁的进行他会在第一时间通知ChinaByte新闻中心。
谁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已经到来的仲裁,该发言人表示:“我们的证据很多,盛大违背法律的行为也很多。我们已经组成了律师团,目前他们都很有信心,他们正在整理证据,准备应诉。”
Actoz公司发言人在回答对“盛大数千万美元赔偿要求”的看法时表示,“赔偿应该是由我们Actoz说”。他表示,“1月24日终止合同,他们1月24日以后的全部营收都该归我方。我们在仲裁中的要求将超过6000万美元。其中1200万为所欠分成费用,而另外5000万美元(最低估算)为违法所得。”
该发言人还向记者表示,《传奇》事件已经引起了韩国所有公司的注意,他表示,由于Actoz有盛大超过6000万美元的债权,所以Actoz也有可能不去诉讼,完全可以直接转让债权,由债权所有人去和盛大诉讼。他表示已经有2-3个中国的大企业来电联系《传奇》的接手事宜。 - 茄子-_- 网游不熟悉,偶就了解个CS再加上又是武汉的! 嘿嘿~
但是CS比传奇影响更大,所以偶就用了CS的.
而且阁下列出的这一案例其实并不属于知识产权法的管辖范围.
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很普通的诉讼罢了.表因为标的是<传奇>就有什么不同.
呵呵
茄子 - 茄子汗......那偶对<传奇>这一事件了解得还不够热心 -___-
司法考试啊! 哭死! 百分之七的录取率啊! 还好偶明年考! 嘿嘿~
楼上今年就要上了么? 好运~~~
茄子 - ezurk是啊,是啊,百分之七啊,心寒啊,但是还是要考啊,不然的话连份工作都找不到.
楼主明年考?那过了的话可以直接拿律师执业证了. - 茄子胡说.考过只能拿到资格证,还要实习一年才可以向省司法厅申请执照的啊~
茄子 - ezurk我知道,但是你现在不是在实习吗?
- 茄子-_- 偶才大3 9月还要回校念大4的 -_- 快21了 老喽~
茄子 - ezurk幸福啊,我已经被学校踹向社会了.
- 人比芙蓉看到一老人家的感慨.........
同时考虑一下自己学法律未来将面对的磨难 - 9527楼主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
文章看起来写的确实不错,不过未免有些无聊…… 写这个有什么用??
国内的那些无知(无耻?)厂商也并非没一点功劳的。
而且回帖大多与主题无关,象是在聊天??? - 茄子无聊不无聊。 自己知道,我终于明白DB写东西的心情了。
冷暖自知。 偶只是给自己个交代。 无聊么?
茄子 - 天蓝之物语知识产权太大了。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又不成熟,纯法学技术的讨论缺乏意义,不过要想出名快的话,搞这一块不错,不用象老梁一样要苦熬几十年才在民法上出头。
- 茄子民法与刑法都是难出头的。 北有中国政法 南有武大。 所以虽然知识产权法在国内虽然稚嫩但偶们校的想法跟楼上一样的吧~ 呵呵
其实能把民法学精就基本一通百通了。
茄子 - 天蓝之物语说到要出名,我们学院搞的是票据法,院长据说就是权威。
- 天蓝之物语不过话说回来,看你的文章,总觉得像是一些案例的罗列,说不清你要浅谈的中心是什么。比较草率的文章。也许是我的口味过于苛刻。
- 疯狂钻石就抄这篇好了,下学期交给班主任。
- 全能的调原来茄子是学法律的啊。。。
- 疯狂钻石踢飞
- 疯狂钻石有2000字么?
- 凤凰天驱说句题外的:实际上已经逐步在堕落了
心痛ing
选了法院的经济法
今年居然至于20%的通过率
怒 - pisces似乎回避了z版,d版这一块呢,
还是说我国的法律对这一块确实比较模糊?
想听专业人士说一下。。 - 茄子-___- 刺到痛处了.
偶也8是刻意想回避,但是似乎都谈烂了的东西,扯也扯8出个鸟来.
新改的<计算机保护条例>基本几没改什么.
国内除了PCGAME这块也基本不涉及到Z D了.(TVGAME根本就没进来!)
茄子 - 天蓝之物语立法有立法的成本,TVGAME在我国根本就不成气候,如果什么事情都抢着立一个专门法的话,实在是资源的大浪费。
我国的法律工作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在加入WTO后很多的法律文本要有变动,百法待兴啊,从GAME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所占的比重来看,现阶段对于游戏业来说的目标是做蛋糕,而不是量尺寸。
以上愚见。 - 天蓝之物语不懂?
- 茄子-________- 哦? 偶还真是孤陋寡闻了。 HOHO~
阁下请讲!
茄子 - 茄子真是外行看热闹~ 楼上的。
那是“立法”么? -___,- 8部委的联合通知即便可以作为法规,但跟真正的立法条款还是本质上的8同.
无语了. -___- 哪里的马甲啊!
茄子 - lk_fun你也不要在这里说我是什么别以为我是新来的就可以XX,你的什么浅谈真的是很浅。请你要注意我的用词是:爆笑
- lk_fun法
- 茄子在下愚笨 请阁下指教!
写点实际的东西给我上一课吧。 偶实在肤浅得很。(不是反语)
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