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飞机票的事到底违不违法,就看她的身份信息获取来源.....
- 看我的右脸取得信息本人证词,本人都没要求买飞机票,你凭什么买,你买不就是是属于擅自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如果本人授权或在取证时说的确是我让她买的,这案子可能早就销案了。
- timtu法律不仅仅是文字,你们每一个人的呐喊都会成为法律的依据。
好多人简单把法律理解成固定的法条 - 看我的右脸就以chh吃瓜群众为例,有谁能100%明确的告诉我,她那些身份证信息获取时都获得了身份信息本人的授权?
具体案情都不清楚就发出的呐喊,能有什么能量和力量,她又不是佛洛依德~这些呐喊无非就是几天后就会在网络上消失的杂音。 - 小卡这个事和机票没有关系,
只看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骗保,
如果保险公司报警,那就看是怎么认定,
如果公安机关认定李某,构成欺诈行为,就会拘留或者批捕。
否则保险公司要追回损失,就得起诉李某,
那么李某要辩护,保险公司要举证,然后看怎么宣判。
然后我们讨论这个意义不大,因为最终能给这个事情盖棺定论的就是公检法,
群众需要做的是参考执法机关的结果,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而且不管结果如何,保险法和延误险的条款后续可能都会根据此案审判结果进行调整了。 - justiceczk现在不是讨论违不违法,而是犯不犯罪的问题嘛。。。
- 看我的右脸是否骗保取决于她有没有权利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如果她擅自非法使用他人信息购买机票那么他人是不会登机的,他人不登记的前提下她买机票的动机和既成事实不就是骗保?
所以她购买机票是否被他人授权明显就是案件的核心,如果她的律师不抓住这点,只能说明她的身份信息获取本身就是非法。
当然我不是学法律的,这种关系链是否能作为骗保的证据我不清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的300万收入因为擅自使用他人信息是必然会被没收的,而吃瓜群众们热心其实不就是这300万保险到底该不该赔吗 - wanlili她擅自非法使用他人信息购买机票,这个身份冒用一般由被冒用人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对被冒用人造成实际伤害,公安机关也可以介入。但这个案子里面,她的那些亲戚目前看,没什么影响。
我对骗保的理解: 比如说保险公司列出了20种赔偿的情形。这女的通过伪造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情形,来获取保费。这个情况叫骗保。
很多时候,法律条文的理解,不能无限制外延。 - 小卡延误险,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合同。
如果保险公司要追回这300多万的损失,
有两种途径,认定李某行为违法,这种可以直接批捕。
起诉李某,在契约中欺诈。
和机票没关系。
延误险的保险标的,应该是投保人的时间利益,赔付标准就是航班是否延误或者准时起飞。
和机票购买没有关系。 - 小卡
最新的进展是这样。
所以说,这种都不需要保险公司起诉。不是法院,是检察院。
因为李某的行为就是骗保,应该就是诈骗了。
和她怎么买机票没关系,要制裁李某,就只能是诈骗了。
本案焦点是非法牟利300余万。
李某如何获取机票,和这300万没有关系,这300万是保险公司赔付的,和航空公司都没有关系。 - 小卡你不明白,这300万非法牟利不是通过购买机票产生的,是欺诈保险公司获得的。
就算李某购买的机票有问题,此条款并不能支持没收李某牟利的300万。
李某冒用身份证的行为,是购买机票。要是用这个衡量,顶天就是拘留。
法律上能够真正定罪的,支持此点的,只能是李某骗保,欺诈罪。 - 看我的右脸她购买机票的行为本身都是违法的前提下,因为飞机的延误产生的保险赔偿难道可以合法?
我前面就说了,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不清楚法律有没有条文明确指出类似的两件事本身可以分割,那么她的行为在不伪造延误证明的前提下就是合法,否则如果过程就是非法,结果怎么可能合法。 - 小卡你要清楚一点,使用身份证违法的行为,最多拘留。用这个身份证做了什么,还要再看,再回顾本帖标题和你的疑问,我回答你这个问题,购买机票不违法,你需要清楚,购买机票不违法,冒用身份证违法,骗保金额巨大,违法。
不管嫌疑人有没有违法使用身份证,都还要再看他具体做什么,可能实施的犯罪有,洗钱、诈骗、绑架、危害公共安全等等。
你定他一个违法使用身份证罪名,有什么用呢,拘留10天。
本案焦点在于是否够成骗保的欺诈行为,楼主法律意识需要加强。
我不会再回复啦,好累。我不是学法律的,我是保险公司的。 - aceofplay我感觉,关键在这些买机票的人有没有“被延误”,如果冒用身份证订机票,被冒用人也不清楚订机票的事,也没有去登机,那就不存在“被延误”的事实,这就是诈骗保险金的事实。
冒用身份证是违法、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用虚假事实来获利,那就是诈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