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房产贴之以案说法
- 海耶斯绝对的冲昏头啊~~
- abiao该案纯属真实,刊登于9月之解放日报。
男方败诉……当然诉讼方向也有问题……
系争房产当时购入150万,现价300万。 - springer我觉得这个案子关键在于把女方列入房产证上的行为是否被界定为赠送彩礼,
算的话女的滚蛋不给钱,不算的话以 房屋现值*(25w/购房时房价) 这个比例来计算女方的份额。 - abiao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标的如何计算?据我的经验上海法院现在不太采用婚姻法来处理此类案件。
“房屋现值*(25w/购房时房价)”兄弟的依据是啥啊? - 伪25W是当时首付的一半
- springer彩礼嘛,没结成婚的全部退返,标的无所谓了。所以女方应当无偿除名。
那个公式这么来的,首先,不算彩礼,那就算赠与,对吧?赠与多少呢?房屋全价吗?显然不是,是50w首付中的一部分,其余那还是债务呢,总不能赠与债务吧。那是50w里的多少呢?没约定,那就推定一人一半,反正俩人名字都有。房屋在2年中增值了很多,当然女方的份额相应也增值了,增值为多少呢?那就是这个公式了。
至于2年间男方以自己个人财产支付的还款到底算男方个人财产还是也应当根据当初的赠与行为一人一半划分,应该说有争议,我支持算南方个人财产。 - abiao好的,请问兄弟具体的诉讼请求该是啥。
另外凭什么说首付部分是赠予,还贷就不是了呢?或者说整套房子都是赠予,就好比你借钱买车送我,车我笑纳,债你来还?
[本帖最后由 abiao 于 2009-11-12 16:59 编辑] - 藕是张力查了一下,似乎蜜蜂说的赠与首付,享受增值的50万方案行不通
应该按照赠与房屋所有权一半(300/2),并且共同承担债务来计算((150-50)/2),女方可以得到100万
女方开口要100万方可去名。这女人神了 - sneezingbee嗯怪我没有仔细,我没注意女方的名字也被列入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里这个细节,考虑到这一点就不是赠与了。
男方如果要取得房屋产权,应当向女方支付:
300w现值的一半,减去男方支付的首付50w的一半及利息,再减去男方2年间独立偿还的贷款的一半及各期利息。所以大概是125w不到。 - 飞天猩猩这系房屋所有权共有阿。女方要100万差不多,完全合法。
[本帖最后由 飞天猩猩 于 2009-11-12 23:04 编辑] - realsquall你送人东西以后反悔了还能要回来?
- mephisto所以女人没出钱加名字就是sb,要好的时候满嘴爱啊感情啊信任啊,分手的时候哭都来不及
- lobydenk重要文件都加名字了,貌似没什么希望,换个角度看,共同资产也是共同债务,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要求女方分担还房贷?
- 自由人眼镜兄还是瑞典爷霸气,敢讹诈我钱砍死你
- 孙雀仁[posted by wap]
现实女人太可怕了 还是回归二次元好了… - abiao好吧,以案说法继续。
09年初男方起诉女方,以女方未作出资为由,诉讼请求对系争房屋进行确权……结果前面说了,法院认为房屋以登记为准,当时登记完全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不同意将房屋判在男方名下,驳回其请求。
男的这下杯具了……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法院上诉判决完全有法律依据,上诉赢的可能微乎其微……难道一辈子还贷,结果是为女方买房吗…… - iorilu让女方付部分房贷,然后买了分了
- sneezingbee麽道理啊,共有人在共有财产的共有基础丧失的情况下,是有权利提出分割的啊,着法院怎么判的....
- abiao哥们你认为女方还会付一分钱房贷吗?
- OpEth[posted by wap]同意。。。。。
- abiao兄弟你说对了,当时的诉讼请求是确权,而非分割。所以法院就案论案,分割之前就说明房屋是共有的咯,那你现在只提出确权,我就还是认定共有……
所以说,这里就是和兄弟们交流一下,尽量在诉讼中加入预备之诉,以免白交诉讼费。本案一次的诉讼费就接近2W……啥事也没办成 - rinlord房子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无可争议,只能怪自己SB了
- sneezingbee这个情形去提确权当然是白送死了
- sneezingbee另外如果分割,10楼的计算方式你同意么?一开始提那个哪个我没仔细错了。
- abiao首先我认为共同共有如要分割,不是绝对的平分,而且应该说平分的概率不大。需要看对房屋贡献的大小,当事人生活影响的程度,共有关系破裂的过错程度等客观因素来决定。就好比离婚财产分割,真的一人一半的有多少?
这个案子以蜜蜂的思路是对的,但是实际正如上述,各种因素将导致分割比例的调整,这个案子又变得复杂了……其中男方首付的细节是:男将现金交女方,由女方打入男方帐号,并从男方帐号汇入上家……
再次提醒兄弟们,谨慎,再谨慎啊! - VODKA这也太处心积虑了吧。。。。。
- Oldman这下男方连首付款的一半的份额都很难拿到了……
- Oldman这种送死的诉讼,律师干什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