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无限防卫权。

  • r
    rock_solid
    不要站在上帝视角看问题,从电动车男的角度根本无法判断你是放弃了还是回去拿其他武器,更何况你主动扔的刀还是被动掉的刀,你要是主动扔掉走向车那可以认为是放弃了,但是你被动掉了,完全有理由认为你是再去拿武器
  • U
    Urvark
    朋友,我从没说过他往汽车走是去干啥,“假设他走向汽车是去干啥”并不影响“在他走向汽车的过程中砍死他”这个事实,不管他之后有可能做什么,你在他走向汽车、并没有对你造成侵害的时候砍死他,那就得负法律责任,现在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 r
    rock_solid
    你这说法也有问题,致命伤法医都要验一会来判断,当时这种情况怎么判断,老虎要吃你,你是不是开一枪在上去摸摸是不是致命了,而不是先突突突确定死透了了在上去
  • g
    gnorz
    无限防卫的意思就是,
    一旦暴力侵害开始,就一定是以一方残或死亡结束的,
    因为这个过程中根本无法进行合理的判断。
  • r
    rock_solid
    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中止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无法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你说吧,满足哪一条?
  • U
    Urvark
    终止和中止是两码事
    侵害是否终止,并不影响他走向汽车这个行为,这个走向汽车的持续行为并没有在侵害你,所以这时候砍死他是不行的
    不管他之后是上车逃跑、上车抽烟还是上车抄起一把AK把你突突突了,都还没有发生,对后续行为做出猜想从而在他没有侵害你的时候砍死他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这道理我已经反复讲了好几次了,不再赘述了
    总之你记得一点,现在想给骑电瓶车的洗干净,说他是正当防卫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几乎是不可能的
    现在应该从事情的经过出发,提出他是最初受害者的观点,叙述案情经过,尽量陈情争取判几年再缓几年,然后表现良好不用坐牢,也就是说,要争取宽大处理
    硬要给他做无罪辩护,说就应该是正当防卫,不接受任何有罪判罚,其实是在把他往火坑里推……
  • U
    Urvark
    主动中止侵害啊,他不是丢了刀并且不再攻击骑电瓶车的,走向汽车了吗?
  • r
    rock_solid
    你看看他是掉了刀还是主动扔了
  • b
    beterhans
    追砍不是报复

    一个人要杀你的 你防御后取得上风
    你傻傻就不进攻了?
    如果你不杀他 等他叫人或者 再拿另外的武器来杀你的?
  • U
    Urvark
    不管刀丢了是他手滑丢的还是主动丢的,都是丢了啊,你到底在想啥……
  • S
    SONIX
    丢了刀跟“丧失杀害你的能力”两者没有严格的因果关系,因为他丢了刀跑开可能是去拿别的武器了
  • z
    zdztony
    这个言论,我可以说是愚蠢至极么
  • r
    rock_solid
    那你要不说说手滑丢的怎么满足主动放弃?
  • U
    Urvark
    无限防卫权的时机条件必须是不法暴力侵害正在进行。这里的正在进行,是指行凶、杀人、抢劫、弓虽女干、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已经开始,尚未结束,正在进行之中。如果上述暴力犯罪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包括不法侵害人已中止犯罪,已经被制服,已经丧失了侵害能力等情形),行为人进行的所谓“防卫”,应认定为事前加害或事后报复,不能认定为无限防卫行为。
    很显然,他走向汽车这个过程不能算侵害正在进行中

    哥们,我精力也不是无限的,真的是最后一次回复了,连着上面那个没搞明白的兄弟我一起说一下把,尽量说得详细点,希望你们能理解

    1、花臂砍骑电瓶车的——花臂丢了刀——花臂扑过去捡刀——骑电瓶车的也扑过去抢刀——两人争抢过程中骑电瓶车的握到刀并且捅了花臂一下——正当防卫
    2、花臂砍骑电瓶车的——花臂丢了刀——花臂走向汽车,骑电瓶车的捡到刀——骑电瓶车的上去对着花臂连续砍几刀——花臂仆街——GG思密达

    大体上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就在这里了
  • n
    nightmare8424
    6、无限防卫权。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弓虽女干、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他妈就是鬼武者的一闪啊。。。。反正鬼武者1我是玩不来一闪,后面条件放宽了我才能行。。。
  • Q
    QQ254035447
    曾经看过一个法治节目,有一个律师的观点非常好。如何判定防卫过当和正当方式,他说:“人家打你一巴掌,你还一巴掌能制止人家继续侵害么?显然不行,那么你之只有还一拳头,把他打倒,使用比侵害者的行为更为暴力和有效的方式,才能防止对方继续对你的侵害。“但是法律明显不是这么认为的
  • g
    gnorz
    所以你的观点是「中止犯罪」,
    然后视频最多只能得出「中止砍人」的结论,
    砍人和犯罪不能完全等同。你同不同意。
  • w
    weee
    花臂第一次殴打完电车男后,转身返回车里取刀还没取出刀之前的这段路小跑的过程,是不是属于犯罪终止或者逃跑?如果不算,那么第二次砍完电车男后转身小跑这个过程也不该算犯罪终止,因为两次转身后小跑都是在其对电车男实施犯罪后进行的,两次行为一样,所以,凭什么认为第二次转身离开是逃跑而不是战术迂回?
  • U
    Urvark
    会啊,所以我才说,现在电瓶车的辩护律师需要的是承认有罪,但尽量陈情争取宽大处理,判几年缓几年,最后表现良好不用服刑,现在舆论配合,这样做比较容易成功
    要是律师坚持做无罪抗辩,放弃争取从轻判罚的机会,那就是害当事人了

    不过这种吃当事人人血馒头的律师也不少,毕竟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压根无罪,理直气壮,拒不接受有罪判罚,律师正好顺水推舟,反正最后官司打输了律师费一样收,还能跟当事人讲法官判决不公证啦,收黑钱啦,裁定不公啦,搞不好能忽悠当事人提起上诉打个二审,再捞一笔……
  • d
    dragong
    我是说如果最后量刑时候的考量……
  • C
    Chuoqi
    如果1V1 对方持械 刀掉地 你捡了 对方逃跑 你追杀,我承认是过当
    可问题是对方有4个人好吧,1个跑了,3个缠住你,跑得那个又去拿其他武器了咋办?
    再说了 往汽车方向跑就是逃跑?回去开车撞你都有可能。
  • 呕吐啊
    我觉得你打电话的时候就已经被花臂大哥开着宝马撞死了
  • w
    wessa
    假设对方提着刀砍你 你手上有一面盾 你所谓的防卫就只能是他砍一刀 你用盾挡住 再砍一刀 再挡住 一直到他砍累了为止? 假如他砍过来 你用盾架开 顺势一盾拍他脸上 这是不是就已经超出防卫的范畴了?
    为什么对砍人者宽容而对受害者无限的限制和挑剔?
  • q
    qd678
    打不过,然后回车里拿出枪杀人,太多了,去youtube上搜搜,经典镜头。
  • b
    baggio635193
    国内法律讲的会是必然因果联系,左想右想都没有用
  • w
    weee
    爬完楼了,才看出来你这是反串黑啊。。。
  • F
    FridgeCN
    A砍B一刀,B没死,A马上把刀丢掉,说哎呀我错了对不起。B这时候啥也不能做,只能报警。你要是还手就防卫过当了,一起进局子。这么理解对不对?
    总之出来社会,记住一句话,缩卵保平安。
  • b
    bearlet
    法律都是很教条的,龙哥扭头跑这个动作不是暴力伤害行为,伤害行为客观上已经停止,不管他是什么目的,真跑、拿家伙还是叫兄弟,都不是暴力伤害行为,这时候当然不算防卫过当,就是故意伤害。
  • d
    ddps2
    按照urvark的判断
    其实我拿刀砍你,刀还没碰到你身体的时候,都不算实施侵害,你都还没受伤嘛

    我拿枪对你开了机枪,枪法差没打中,是不是也算没有实施侵害,没子弹了,掏弹夹上弹,你不能反抗哦,我换弹夹你没有受伤,所以不算侵害哦

    拿结果去反证反推当时行为合理性本身就是种和稀泥维稳思路
  • l
    lobydenk
    犯罪开始之后 犯罪终止的认定应该是“显式”的, 而不是“隐式”的站立/转身/没攻击, 受害人没有责任去猜测加害人的后续意图
  • 我颓废我裸睡
    花胳膊还有两个帮手呢,不砍死他难道坐等帮手砍我?
  • a
    ash7sky
    看贴里一些人,就是典型的教条主义,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这事你遇到怎么办,缩卵保平安?希望如此,祝你遇到大花臂能够忍辱负重苟且偷生。
    法律如果不能够维护正义,要他何用
  • t
    tanglee4950
    你怎么知道他车里有没有第二把刀
  • l
    lzj_freedom
    回去好好练练一闪
  • g
    gnorz
    法律其实也没毛病,看怎么解释,
    小花臂往车那里跑到时候,砍人的行为是中止了,犯罪行为也中止了嘛,
    砍人只不过是整个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不应该是全部。
  • b
    bbbok
    有确实证据证明花臂男回车上拿凶器犯罪的事实;
    没有确实证据证明花臂男跑回车中止犯罪的意图。
  • e
    elia
    看祭扫是坤哥的兄弟吧
  • L
    L1
    喷了,这才是最正确的处理方法,正经法律实务来看这样是最好的。
  • 挪威的森林
    innocent就对了。桶志阶层最怕被桶志阶层有反抗精神。这种事发生在美国,澳大利亚绝逼无罪。
  • 模拟器高手
    照你这种说法,大花臂岂不是成了你匪的化身?
  • j
    jimtao
    这货就是被砍的情绪失控去追砍报复的,这么显而易见的东西有啥好争的,自己骗自己有意思吗?
    其时如果真如他说的为了防止他拿武器和叫人而去追砍的,那这人简直可怕,如果那个时候他真那么想,说明他的头脑还保持着冷静,一个正常人如果没有情绪失控,是干不出追砍那么多刀这种事的,是下不了那个手的。
  • S
    SRWX
    本来还想骂两句,算了,祝你全家被故意杀人,到时候让法律来保护你。
  • 欲薯临疯
    大人请问何欢判的是什么啊?
    依律例判处环首之刑。
    好,判的是环首之刑,不是环首死刑,现在首已环了,可以放人了。
  • k
    kingcrimson
    你说这话的时候,不考虑当时具体情况的吗?

    如果正常情况下,我旁边有人走向他的车子,我肯定不知道他要去干嘛,也不可能去考虑这个问题啊!

    但是当晚的情况是人家拿刀要砍你,你受伤了,确定跑能跑得过人家?刀掉了,大哥走向车子,对方是黑社会的,还有帮手,谁知道车上有没有枪,谁知道他会不会再掏出三四把刀来给同伙让大家一起砍?这状况下,这些完全有可能啊!唯一可能的求生的拼命机会,万一被放过了,死的就是自己了。

    要不怎么这贴里有人说你蠢呢?最简单的逻辑问题你都没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