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正当防卫的时间点问题

  • f
    ff42
    以前看过一篇新闻,说有人开车,下车买东西遇歹徒抢夺,钱包被抢,事主回到车里开车去追,把歹徒撞倒并撞伤。
    随后事主被以故意伤害起诉,事主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检方认为歹徒抢走钱包后,抢夺行为即宣告完结。此时再伤害他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那么面对突如其来的抢夺,是不是在东西被抢并脱手的一瞬间,你就失去正当防卫的权力了?
  • 7
    7fox
    撞倒并撞伤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 性质就变了 因为那时候 歹徒并没有危及到你的人身安全
  • f
    ff42
    关键不在于是否撞伤,如果说撞伤对方超出防卫限度,那也就是个防卫过当。
    按检方的逻辑,去追歹徒本身就已经不是正当防卫了,哪怕你是骑自行车去追甚至跑步去追。
  • l
    lysine
    是这个理,所以好人生存难啊。
  • f
    ff42
    那再延展一下,假如我跑步去追,追上了,还把钱包抢回来了,那会不会反过来我也犯了抢夺罪?如果我以暴力胁迫把钱包抢回来,我还犯了抢劫罪?
  • 超越魔的狗肉人
    感觉跟鬼武者的一闪似的
  • 女武神
    抢夺的防卫权是如何的 真的能防卫吗
  • s
    sigouqishi
    这样说来也只有随后追上小偷说我这里有钱包,你也一起抢了吧,对方伸手时候一刀捅过去。

    要不过当就过当,老子干的就是你。
  • 土豆茄子
    小偷绝不会回头的
  • l
    leiqilong
    貌似取消了防伪过当。所以被抢时直接秒了对方。
  • 高桥留美子
    犯人抢夺了你的包跑了,你可以追上去夺回来,但是你不能伤害他,除非在他伤害你,你才能正当防卫,而且必须是他正在实施伤害你的行为,你才能防卫。
    就是这么操蛋。
  • s
    smilemiles
    可以实施防卫的时段有两种,第一是正在抢夺抢劫过程财物还没有完全转移控制时,第二是追逃的时候如果对方使用暴力抗拒。
    你说这个案例开车去追并撞倒的行为,由于此时财物已经转移控制,犯罪行为已经结束,再加上开车追对方是很难暴力反抗的,因此这属于自助行为,已经不再属于防卫阶段。
  • s
    smilemiles
    另外认定具体财物转移不能实施防卫也不是那么机械,不是说就必须是脱手一瞬间就结束,比方说两个人都在公交车上离的很近,下不了车,即便他把包抢离你手,仍然可以认为他没有完全控制,这个时候实施防卫我认为也是可以成立的。
  • a
    amk4amk4
    那对于权益受到侵害时候的自助行为?法律上有没有过当与否的界限划分?还是说自助行为无论如何都没有任何保护,只要弄伤对方了就是你错?

    [本帖最后由 amk4amk4 于 2014-8-29 13:53 编辑]
  • s
    smilemiles
    自助行为不能伤害他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人的利益阙如状态就结束了………………好吧,换个词,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人就又回复到人身权益完整受法律保护的状态,你可以自助去追回财物,但如果他不还手袭击抗拒,你就不能弄他,这时候已经不是界限的问题了,是你根本就不能弄他………………
  • 高桥留美子
    像公交车这个例子,他抢了你的包,你能对他实施的也就是把包抢夺回来,他没有伤害你,你不能伤害他。如果他抢你的包,包已经离开你手,你捅他一刀,你也要被追究责任。
  • s
    smilemiles
    别想当然,童鞋。
  • 高桥留美子
    反正我们国家就是,他就算抢你钱了,你也不能弄他,你弄他,就是你错,就这么操蛋。
    实际上很多情况就是,他抢你钱了,你不弄他你根本无法夺回自己的东西,但是你弄他你就得负责,就是这么这么的操蛋。
  • s
    smilemiles
    别编,真的,别编,不是那么回事
  • 高桥留美子
    我没有想当然,他只是抢夺包,但是你捅他了,很有可能不是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中是比较注重结果的,就结果而言,他没有对你进行人身伤害,但是你却捅了他。
  • s
    smilemiles
    抢夺挨捅,很可能是防卫过当,而不是不能防卫,抢夺你给他一耳光两直拳三飞腿我认为完全是可以的………………不是说正当防卫就必须用刀啊…………
  • 高桥留美子
    我也没编的能力,我的意思只是简单说一下,他抢你钱了,他没伤害你,他已经抢窃完毕,你当然不能对他实施侵害……
  • s
    smilemiles
    抢劫过程中,你弄他还是可以的,而且抢劫,注意我说的是抢劫不是抢夺,是有条件实施无限防卫的,无限防卫是什么意思你可以查一查
  • 高桥留美子
    我没说正当防卫必须用刀,我是说,不能用刀来捅,楼主的例子里面,是开车去撞别人了,楼主不理解,我意思就是,不能过激,你抢夺回来可以,哪怕你打他几下都是可以的,实际上,就算你打他了,也没什么,但是不能捅他。
  • s
    smilemiles
    喷了,都是你们这些司法口的坏人把法律的严肃性干废掉了
    问你个事,如果涉案金额在八千左右的破坏财产案件,公安不立案,或者立案了检察院不诉,自诉的话你们那里是采取不予受理呢还是庭审驳回?
  • a
    amk4amk4
    也就是我要先逼他出手,他出手了我再打他就算正当防卫?话说当时旁边要是一个目击者都没有这里面的前后关系要怎么证明。。。
  • a
    amk4amk4
    举个例子啊,没人的小马路上碰到一个混混飞身过来把我的包抢了就跑,我一路追上这孙子,他为了护住自己赃物对我挥拳,于是我反击,恰好我武孔有力人高马大,一拳过去把他锤地上摔了个脑震荡,事后小毛贼起诉我人身伤害,我说首先你抢我的包,其次我追上来夺回我的包的时候你先对我动的拳,毛贼承认他抢了我的包就跑,但是说当时我追上来就给了他一拳直接把人放倒了,事发路段没有摄像头没有目击者,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要怎么判?

    [本帖最后由 amk4amk4 于 2014-8-29 14:20 编辑]
  • s
    smilemiles
    他敢护赃物挥拳,本来是抢夺,现在就变抢劫,针对抢劫实施的防卫,导致个脑震荡绝逼温柔而甜蜜不算防卫过当。


















    问题是举证困难啊………………这就是法律规定是和实务操作上的裂隙。
  • y
    ylgtx
    玩过鬼武者没?
  • a
    amk4amk4
    这还说的过去,否则太尼玛操蛋了,受害人保护自己的财务反而束手束脚
  • s
    smilemiles
    这就属于典型的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情况一泡污,只能具体分析了
  • 高桥留美子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先说一下前面和你说的观点的问题:首先,我认为你说的是对的,你确实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案件,我也明白你说的是对的,但是基层搞司法的都操蛋的人。你给楼主分析法条,也许要分析半天才能把细致的类别理出来。楼主举例的情况就是比较特殊的,不是打,是车撞,抢夺的话,你采取这种严重的方式伤害犯人,基本上不太可能正当防卫。

    在来,你说的自诉问题。这么给你说,我们法院,立案庭的都是……,连个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都会立错,诉讼主体都会给别人弄错,民事案件本来立对的,让别人立错了,开庭时被审判的驳回起诉,这种情况太多了,你举的例子,估计就是让别人先去公安报案,如果当事人说公安不受理,立案庭的就说“我们也没办法呀”,就这样……
    法律是严肃的,但是我们国家的制度就是干掉法律的严肃性,一个案子要是牵涉到维稳啊,被告是国家单位啊,判决就不是法院说了算,而且国家单位领导说了算,你说法律有严肃性么?
  • s
    smilemiles
    表抱怨,表抱怨,哪里的法院都差不多
  • a
    amk4amk4
    这法律上明显包庇坏人啊,凭什么包被抢的受害人拿回自己的东西还必须有礼有节不能先动粗的,法律上就应该承认这种情况下对犯罪人实施一定程度的肢体冲突是合法的,只要不是实施的是带有明确的夺走对方性命为目的的行为(开车撞,拿刀捅),拳打脚踢就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太操蛋了
  • 高桥留美子
    我们法院的有的人,连简单的离婚案件都会判决错误。
    比如离婚案件中的离婚协议,你说离婚协议是不是一定有效的,我想你肯定知道,离婚协议不一定有效。
    但是,有人啊,在判案的时候,说“哎呀,离婚协议怎么可能没效,白纸黑字写的,就要承认”然后就那么判了,要说这种人怎么当上法官的,我也不知道,从来不写判决书的法官,判决书都是书记员写,所有的一切都是书记员在做,她唯一做的就是开庭,然后逛街,开车兜风,美容,洗头做头发。
  • a
    amk4amk4
    据说司法系统里有相当高比例的工作者都不是法律系科班出身,不知道你们法院是不是这样
  • k
    kashtan
    现在刑法上的防卫过当比较简单粗暴,就是看有没有死亡或者重伤
  • s
    smilemiles
    国家允许个人通过暴力的手段自助的程度是很有限的,仅限于正当防卫,不然社会就变回以前私力救济寻仇的旧时代去了,社会就乱鸟!就乱鸟童鞋!
  • 高桥留美子
    是。
    新生代的,要审判,都要过司考,还好点。
    老一辈的,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能审判的。
    基本上现在新生代的都比较注重法律的,老一辈的好多都乱判,混吃等死。
  • s
    smilemiles
    喷了要不是你说离婚案我还真当你们是高院了,基层没这么轻松吧
  • 高桥留美子
    有轻松的人,也有累死累活的人。
    我说他们乱判,可不是我编的。
    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就是“管他的,随便了,当事人自己去上诉,中院不判就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就不在我头上了”。
    意思是,他乱判了,当事人肯定不服,然后上诉到中级法院,要么中级法院来审,要么中级法院发回基层法院重审,重审的时候就会换审判的人,这个案子就不在自己头上了,反正怎么做,对自己又没有影响。
    乱判而已,有什么好累的,他们连判决书都不自己写的,累?呵呵
  • 高桥留美子
    认真审案的话,当然还是累的。
  • 野人之吼
    看完回帖……这帮子老蛀虫 = =
  • z
    zo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弓虽女干、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呢?
  • s
    smilemiles
    也no
  • s
    slr
    大陆法律是按结果判断的,过程根本不管,就是说如果你身上有个刀割的口子,那你割他就是正当的,而不是他拿刀比划你就能割伤他.
  • 马岱
    抢了就跑,应该属于抢夺吧,抢夺不同于抢劫。
    被抢的人生命没有受到威胁啊。
  • k
    kara
    喷了,没有考核指标?上诉率超过50%的滚蛋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