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白衣男正当防卫

  • s
    sw121
    不是检察院提前介入,是更上层的权力机构,可能是管立法这块的,借着舆论敲打敲打司法判决。顺便说要监管这判定权力更不可能,连法律条文的都写的不对怎么监管?拿薄督做例子更不合适,牵扯到政治斗争,而且死的是人不是鹅,就算是内地官员都可以先扔下楼再抑郁症加水军,偏偏是洋大人。

    [本帖最后由 sw121 于 2018-9-1 23:00 编辑]
  • a
    adrftgyh
    形式正义得有个“合理的形式”,立法这里不广泛征求民意,就是一群精英闭门造车造出来的法,怎么才能保证形式正义合理??那一群精英又不是行行精通。

    在一个“形式”就不合理的国度,追求实质正义是非常自然的行为。
  • O
    Oldman
    正当防卫的立法没有问题,事实上基本没有什么刑法学者会去喷正当防卫的立法。经念歪了要去怪适用经的人,而不是写经人
  • a
    adrftgyh
    就独立事件来说,这件事当然是好事,好人没进去,坏人送命了。

    至于长远,国内这法律需要看长远吗?老实看好眼下好了。
  • 处男也是人
    反正咋样都能感悟,挺好
  • s
    sw121
    再给你粘贴一遍。
    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弓虽女干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服刑事责任。
    (1)必如A被小偷“光顾”,A在追小偷的过程中,小偷掏出刀子,B拿棍子将其制服,制服过程中把刀打掉轻伤,属于正当防卫,不服刑责。
    (2)制止过程中无力反抗的情况下打成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打的成重伤,属于防卫过当,是要服刑责的,可以减轻,也可以免于处罚。

    简单来说就是对正在进行这点做文章,不分析事情缘由双方责任,而“正在进行”这点的判断由结果来判定,重伤和死亡倾向于过当,书本是这么写的,相信学校也是这么教的。法律本身要是处于过去那种大多数没法判断真实缘由的情况还算合适,现在满大街摄像头,这种不问缘由的法律明显就过时了。
  • O
    Oldman
    重伤和死亡倾向于过当,我们学校还真没这么教过,我认识的刑法学教授也没人这么说过,233

    本帖最后由 Oldman 于 2018-9-1 22:03 通过手机版编辑
  • s
    sw121
    自己看看怎么写的,判列大多是这么判的,正在进行这点用圣人和武圣标准,233.
    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防卫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者本人。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本帖最后由 sw121 于 2018-9-1 22:11 编辑]
  • O
    Oldman
    特殊防卫哪有限度一说,你自己贴的法条不仔细看吗
  • s
    sw121
    是没有,但判定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判定有冲突和模糊不清的地方,尤其在正在进行这点非常严格,武圣标准,属于法律什么都写,怎么判都行。
    对照这帖子里视频,http://club.tgfcer.com/thread-7512218-1-1.html,一般没上头下令谁敢判正当防卫。

    [本帖最后由 sw121 于 2018-9-1 22:28 编辑]
  • c
    catup
    没有人不关心细节,至少我关心

    可在这个地方,关心没能得到结果
    网络这么发达,有每件事我们都得到了细节吗?
  • p
    ppigadvance
    人检察院已经表过态了,是正当防卫,你搜一下。
  • 处男也是人
    是昆山检察院表态么?还是其他检察院一些人员发表的个人意见?
  • O
    Oldman
    这里检察院履行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是公诉人,所以说案子没到检察院
  • m
    mixyzai
    检察院有自侦权的。
  • k
    keellen
    53楼说的挺好的
  • 洛克狼
    关键还是监控录像被第一时间放出来了,想控制也控制不住,以后这类事件的录像可能不会这么简单就公开
  • y
    yy915cn
    记得如果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也要给意见的,同意,或者不同意要求公安立案
  • 雷霆践踏
    就像公安局如果判定是自杀的案子,虽然也是命案,你看检察院啃声了吗?
  • 雷霆践踏
    很多公安判定自杀的案子,我看检察院从没给过意见吧
  • k
    knightchl
    这一次正义没有迟到,也没有跑偏…很好。
  • w
    wenqq
    不错不错,这次的处理值得赞扬。对鹅国的印象稍微扭转了一丝。
  • n
    nero_dante
    只需要看看开始放出来不算正当防卫的媒体属性就行了,政策气球进可攻退可守


    人生财产安全天然权利还搞得要千恩万谢,呵呵
  • i
    iPad
    这种喜欢强行装逼的人来说,贷出来的钱都不叫钱,爽一天是一天
  • 蓝蓝的天
    抢手机这个真的是得赞一下,这兄弟关键时刻脑子也还清醒
  • L
    LHO
    结论就是一定要认识些媒体人,大v什么的,认识公安口的人更好(要想办法提前调取录像并公开,防止被操纵或者被损坏)。第一时间曝光,并把证据网络上铺开,让普通的关键字删除无法生效。
    这样就有比较大的几率让民众关注到案子,也就能更好的获得依法结果
  • c
    catup
    这一次事件不管有没有舆论的作用,最后的结果和过程中确实满足了广大鹅们的各种心理

    这一次